丁道尔圣经注释

启示录第十九章   vi. 为巴比伦的报应谢恩(十九 1 ~ 5 ) 

  巴比伦的审判以天上的大感谢赞美作结。 

  1.  约翰告诉我们,他听见一个 大声 。我们会觉得奇怪,这大声分明是天军歌唱的声音,为什么约翰不直说呢?这正是约翰的一贯作风,但凡描写天上的事,他都是很含蓄。他不明说是谁在歌唱,也许是天使,就是五 11 中的那一人(也有人赞成是教会在歌唱,参 Mounce 书中之讨论)。 

  歌词头一句是 哈利路亚 ,是希伯来语“赞美耶和华”之意。这一语句在此共出现四次( 1 、 3 、 4 、 6 节)。在新约中再没有别的地方用哈利路亚。希伯来原文旧约圣经中的一些诗篇也用此语,但在英文译本中均是意译;音译只此一处。赞美的歌词 救恩 、 荣耀 、 权能 都归给神,因为这三样在巴比伦的审判中都表露出来了。 

  2.  这一节解释上节的赞美。赞美,因为祂的判断是真实公义的,大城的倾覆就是一个实例。此处又再一次指出:大城之毁灭不光是能力的问题,而是神 审断 的彰显。 审断 原文是 ekrinen ,可惜 Moffatt 和 NIV 英文版本都疏忽了这字的意义,只译成判决,其实远不止判决,而是罪有应得的审判,大淫妇用她的淫行败坏全世界,如今她受审判,天上讴歌欢腾。 

  在此我们要提醒自己,我们是非常容易被败坏的,“世人都喜欢一个自满又合理的宗教,他们都不介意崇敬一个柔弱的加利利人耶稣,一个贫血的弥赛亚,献给祂中庸而合理的敬拜……我们身为信徒的也乐意向各种外邦的主义思想献媚,像淫妇卖身一般。福音因而混杂了各种自然宗教,沾染了异教邪说、假信条,和虚伪的行径。我们歪曲神的旨意来迁就人的目的,我们更改福音,改换教会形象以适应时代”( Torrance )。 

  当然,这样做法是徒劳无功的。大淫妇必被审判。“道德律是不能被破坏的,正如地心吸力之不能违反。违反只有叫道德律的牢不可破更加彰显!”( Kepler )。在此我们或许还应加上几句话:“提起哈利路亚,我们总爱想到韩德尔的哈利路亚大合唱,大家奏着凯歌向统管天地的神教拜。启示录中最后也有这样的凯歌,但约翰却深知在凯歌之前必须先有另一种胜利的欢呼,欢呼罪恶在神面前一败涂地永不再起”( Love )。大淫妇不止败坏全地,且流神仆人的血,怎么可以不接受神的审判。 

  3.  歌颂团第二次赞美神。我们不知道他们所唱的歌只有一句 哈利路亚 ,然后跟着解说赞美是因为 烧淫妇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 (参赛三十四 10 ),还是三句全部是歌词。无论如何,我们别以为这是幸灾乐祸。他们的神是一位创造者。大淫妇的毁灭不过是新纪元的前奏,“他们的哈利路亚除旧,同时也迎新”( kiddle )。 

  4.  与神最亲近的天君众圣加入了颂赞之列。二十四位长老与四活物(这是本书最后一次提到他们)俯伏敬拜。 宝座 指出神的威荣。他们的歌词是两个字: 阿们 ,即完全同意前面所说的; 哈利路亚 ,颂赞之词(与此相同的颂赞参诗一○六 48 )。 

  5.  又一次,约翰听见不明告讲者是谁的声音。声音既由宝座出来,必是出于神的话语。话中之一句说主我们的神又证明不是神或基督自己在说话。话中之一句说 主我们的神 又证明不是神或基督自己在说话。声音呼唤神的众子民来加入颂赞的行列。神的众 仆人 (原文 douloi ,即“奴隶”)和 凡敬畏祂的 两句,说明人在神面前是多么的卑微。 无论大小 亦即包罗万有。 

  C 羔羊的婚筵(十九 6 ~ 10 ) 

  神仆人的得胜以天上的婚宴象征。教会是基督的新妇。 

  6.  约翰又一次听见声音。他特别用三个比喻来描写,这声音好像 众的声音 ,亦即不是众,不过 好像 而已。其次又像 众水的声音 (参一 15 注释 ),且又似 大雷的声音 (参十八 2 注释 ),可见这声音既强大又悦耳(参十四 2 )。和本章其他的声音一样,一开口就是 哈利路亚 ,这次的赞美雄壮又持续。赞美的理由不是巴比伦的毁灭(当然这是在字里行间),而是因为 主我们的神,全能者,作王了 。这次的颂赞是正面的。 全能者 的解释见一 8 注释 。 

  7.  声音呼召大家要 欢喜快乐 (参太五 12 )。将 荣耀 归神应该是因为祂行了大事,施展大能将大城毁灭吧?但我们看下去就知道,这次的颂赞不是为已过之事,而是为未来,荣耀归神,因为 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 。新妇的预表在圣经中相当普遍。以色列时常被比作耶和华的妻室(赛五十四 6 ;结十六 8 以下;何二 14 以下等等),而婚宴的象征在福音书中也颇常见(太二十二 2 以下,二十五 1 以下;可二 19 ;约三 29 )。启示录中的婚娶比喻见十九 9 ,二十一 2 、 9 ,二十二 17 ;有人认为三 20 中的 坐席 也是指婚宴。这儿的 新妇 在原文中是“妻”,这是无关紧要的细节。 

  8.  赞歌的结尾是新妇有 光明洁白的细麻衣 赐给她穿(与十七 4 ,十八 16 淫妇的服装作对比)。约翰为我们加上注解,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一般的译本都以义行为这句的含意。但原文用的 dikaio{ma 一字,在别处从来未有过“义行”的含意(或者 Baruch 二 19 除外?),而是“法令”( ordinance )的意思。“称义”(“被判为义”)应该是更合适的翻译,与新约圣经一贯的用词比较协调(参十五 4 注释 )。 圣徒 是众数,说明是许多许多的人。 蒙恩得穿 在原文中是“被赐给”( was given ),是被动式,因此“称义的法令”是赐给众圣徒,而非他们自己赚来的。在七 9 、 14 处,信众所穿的白衣不是自己配备,而是“羔羊的血”洗净的结果。这儿应是同此一例。 

  9.  天使吩咐约翰,要 写 上,这是预告读者,下述的是重要的事。前面约翰曾接受吩咐 写 下本书(一 11 、 19 ),也被命令过要 写 信给七个教会(二、三章),但七雷发声时,他却被禁止笔录,只可以写下在主里面而死的人的结局(十四 13 )。到二十一 5 处,约翰又再次被吩咐要 写 上。 有福了 见一 3 注释 。赴 羔羊婚筵 的人是 被请 的,可见主动是在神。 

  讲话的天使又加上一句, 这是神真实的话 ,这是一个严肃的加重语。有人觉得奇怪,本处所叙不见得特别的了不起,为什么要加重其词呢。也有人认为,这是 神真实的话 不是单指此处,而是包括了十七、十八章。但我们要提醒自己,对当时的读者,苦难中的教会,这几句是了不起的恩言,必须加重其词,因为将要蒙福的不是逼迫的人,而是被逼迫的圣徒。 

  10. 约翰俯伏在地要拜讲话的天使,证明约翰以他为神圣(旧约有两处──民二十二 31 ,代上二十一 16 ──记载人俯伏在天使脚前,但那只是敬重之礼,而不是敬拜)。 

  基督教不拜任何人物,唯独敬拜神。因此当约翰要拜天使时,立刻被毅然决然的阻止。早期信徒中有人想拜天使(西二 18 )。看这节经文就可知道那是神所不许可的。 

  天使自称是与约翰 同作仆人 。人和天使有很大的区分,但重要的是二者均是神的“仆人”(原文 douloi ),同事奉一个主。天使又自称是属于 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 ,而“耶稣的见证”又进一步解释为“预言之灵”(本句 NIV 英译 For the testimony of Jesus is the spirit of prophesy 。中译 预言中的灵意,乃是为耶稣作见证 ,与原意稍有出入)。这句是什么意思不容易确定。 耶稣的见证 是指“耶稣所作的见证”(如今见证的任务交托了祂的仆人)吗?还是诚如中文译本的翻译,是指“为耶稣所作的见证”?如是前者,意思就是,耶稣所传的信息乃是灵,而灵乃是一切预言的中心:“众先知预言的内容就是基督并基督所彰显的神性,亦即保罗之所谓‘基督的心思’。约翰接受吩咐写下启示录的原意也是一样”( Preston and Hanson )。或者我们又可以说,默示众先知之灵有负担要将耶稣所作的见证传出。 

  若果第二个意思,亦即“为耶稣所作的见证”才是这儿的含意,那就是说预言的真义就是彰显基督,为基督作见证。不论旧约的先知,还是新约的先知诸如约翰和天使,大家同有一个任务,就是为神的儿子作证。 

  两个意思孰对,不易取舍,可能作者故意如此写法,使两个解释都有可能,因为两个意思都是真理。本节还有另一要点就是天使吩咐约翰唯独要 敬拜神 。 

  D 最后的全胜(十九 11 ~二十 15 ) 

  神已得胜,魔鬼的权势已经败坏,还有一些善后需要料理的就是使万事各归本位。恶人永被除灭,义人进入天庭。上面一段似乎是新郎出现的前奏,但约翰又再一次给读者一个措手不及,出来的竟是一个战士。 

  i. 名称为“神之道”者(十九 11 ~ 16 ) 

  名为“神之道”的骑士以全副辉煌武装出现,叫我们清楚知道我们已踏入了复活之主已作王的境界。 

  11.  约翰 见天开了 (参四 1 ),有 一匹白马 出现。白是胜利的颜色(参六 2 注释 )。以下有关基督的各种描写几乎通通在别处已经出现过。此处最瞩目的特点是这匹白马,意味着基督正在走向最后的胜利。有人认为本处的骑士和六章的骑士是同一个人,因为大家都骑白马,但光这一点是不够立论的。 

  下面接着是细节的叙述。先是名称,恰当不过,因为名即其人。他名称为 诚信真实 (参三 14 ),名符其实,他 审判争战都接着公义 ( NIV 译 公正 。参赛十一 4 )。文法是现在式,表示不是指某件事实,而是指一贯作风。公义是不含报仇乐祸的恶毒,也没有征服的欲心。“审判”和“争战”是两个重要的动词。对约翰的读者,神是审判的神是意义重大的,因为他们讨不到公道;神又是“争战”的神,强权不会永远夺去公理,他们不会永远任人宰割,他们的帮助者是大有能力的。 

  12.   祂的眼睛如火焰 (正如在一 14 )。祂监察万物,没有任何事物可以向祂隐藏。祂又是尊荣的, 头上戴着许多冠冕 (原文 diade{mata ,指皇冠),统治万方。 又有写着的名字 (没有明言写在那儿), 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 。古时名字的意义详见二 17 注释 。 11 、 13 节告诉我们神可知晓的特牲,这儿却提醒我们,神还有隐秘的一面,受造的人永远不能完全了解创造者,还有一个可能的意义:行魔术的人认为知道其人的名字便可以制服其人。那么约翰的意思就是说,神是高于一切,祂的名字只有祂自己知道,永远没有任何人可以制服祂。 

  13.   祂穿着 (完成式) 溅了血 (也是完成式) 的衣服 ,表示永恒是如此。“血”肯定是指加略山上基督的流血舍身。但近年不少解经家认为这血是败敌的血,查理斯甚而说绝不可能是指基督自己的血。两个讲法都有可能,但我以为整本启示录中,基督既都是以“被杀羔羊”的身分出战,祂得胜不是因为祂流别人的血,而是因为祂流了自己的血,因此这儿的“血”是指十字架上的血似是更加切题。还有,末日的大战到这儿尚未交锋(直至 19 ~ 20 节才开战),酒醡还未被践踏。又还有, 祂的名称为神的道 。约翰的意思肯定是:“藉着受苦之爱的力量,基督所往无敌,战无不胜”( Stoffel )。 

  祂名称为 神的道 (参约一 1 )是第三次提到祂的名字。“道”对当时的人不论是什么背景都充满意义。希腊哲学家例如赫拉克利特( Heraclitus )及斯多亚派( Stoics )人士惯用“道”这个名词来代表宇宙中一个理性的原则,有点像宇宙的灵魂。希伯来人则以“道”代表神的名,是一个尊敬的婉曲词。因此不论希腊人、希伯来人,“神的道”都是代表了意义最重最尊的东西 97 。这儿是全本圣经唯一一处详称基督为“神的道”(参约一 1 ;约壹一 1 )。 

  14.   天上的众军 跟随着祂,也 骑着白马 。众军的衣着──洁白的细麻衣──和新妇的衣裳( 8 节。这儿以“白”代 8 节的“光明”,其他大同小异)相似。但他们可能是天使而不是圣徒,因为圣徒是 7 节中的新妇。遂特也同意这看法。他认为天使之所以穿白衣而他们的元首基督却穿溅血之衣,说明“只有基督有过肉体的争战。天使是不知流血也不识死亡的。”他们虽称“众军”,但不见他们有任何武器装备,也从未看见提及天使参战交锋。打败魔鬼的战争唯靠元首基督一人。 

  15.  众军一瞥之后,注意力又重回“道”本身。 有利剑从祂口中出来 表明基督是有严厉的一面。祂的“道”是大有能力的(参创一),祂 击杀列国 非靠众军,而是靠祂的“道”(参赛十一 4 ),众军不过是背景衬托而已,不是战力所在。 祂必用铁杖 (参二 27 ,十二 5 ) 辖管他们 ,表明祂掌握全权,无人能反抗。 辖管 和 踹踏 的主词原文都是一个加重语气的 祂 ( autos ),表示这是祂一个人担任的事。 踹踏神烈怒的酒酢 (参赛六十三 1 以下; 全能者 详见一 8 注释 )是指敌挡神之人最终的彻底覆灭。 

  16.  这儿第四次提到基督的名字,这名写在 祂衣服和大腿上 。查理斯解释:“当他们声势浩大的奔腾时,衣裳往后飞扬,而领头的大腿因此外露将名字显露出来。”又另有些人认为名字是写在腿部的衣裳上。但希腊原文似乎是说名字是写在两个地方。在衣裳上的名字当是人人可见的,在大腿上的就比较难解。诗四十五 3 提到 腰间佩刀 (“腰”字和此处之“大腿”是同一个字),因此意思可能是指腰间的剑(“刀”同一字)是代表“神的道”( 13 、 15 、 21 节)。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参十七 14 )指基督统管万有,与上文的战胜和大能是承上启下,约翰要我们没有怀疑的余地,谁是最高的主宰。 

  97 参约一 1 注释,及拙着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 Eerdmans, 1971 ),附录 A 。 

  ii. 兽与假先知被擒拿(十九 17 ~ 21 ) 

  约翰花一小段的工夫来描写兽与其爪牙的覆灭,他们曾经暂时得势,但终于大势已去,归回本位了。 

  17.  约翰又看见“一位天使”(参十八 21 ) 站在日头中 。站立的地位分明是便于向天空所飞的 鸟,大声喊 。 天空 的解释详见八 13 、十四 6 注释 。天使召呼飞鸟聚集来赴 神的大筵席 ,这筵席与 9 节的婚宴成强烈对照。 

  18.  接着是筵席的讲解,吃的是地上各类居民的尸体(参结三十九 4 、 17 ~ 20 ),上至 君王、将军、壮士 ,下至 马和骑马者 ,并一切人类(除了跟随基督的人)不论是 自主的、为奴的、大小人民 无一幸免,是彻头彻尾的覆灭。 

  19.  战阵已摆好,恶人的阵容已准备好作最后的战斗: 兽 领头,然 后是 君王 和他们的 众军 ,排列整齐要与 骑白马的并祂的军兵争战 。 

  20.  约翰没有叙述争战的情形,马上就跳到兽被擒拿了。也许根本没有战争:魔鬼的势力虽然看去大有力量,但面对基督时却完全无能为力。于是 兽 被 擒拿 (原文 epiasthe{ ),连带 假先知 亦遭同一命运(参十六 13 注释 )。假先知仍然是以行 奇事 为特征;奇事使 受印记 的人大受迷惑,这正是假先知的拿手好戏。但时至如今,兽与假先知都失去了能力,二人双双 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 ( 火湖 以下再出现在二十 10 、 14 、 15 ;二十一 8 )。被扔入火湖意味着彻底的消灭。兽的权势从此消踪灭迹。 

  21.  兽 其余 的党羽 被骑白马者口中出来的剑杀了 ,换言之,口中的话(“道”)将之杀灭(参赛十一 4 )。毁灭的图以 肉 被 鸟 吃作结,这是形容大灾难惯用的比喻。──《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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