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盛的生命研读版注释

18:2   三 个 人: 其 中 的 一 个 人 很 可 能 就 是 神 以 人 形 的 显 现 , 另 外 两 个 人 则 是 以 人 形 显 现 的 天 使。 亚 伯 拉 罕 起 初

  可 能 没 有 认 出来 客  就 是 神 和 天 使。 

  18:14  

  耶 和 华 岂 有 难 成 的 事

  吗: 神 期

  望 我 们 明 白 神 完 全 具 有 成 就 他 应 许 的 能 力。 主 耶 稣 后 来 再 次 强 调 了 这 一 真 理 : “ 在 神 凡 事 都 能 ” ( 太 19:26) 。 

  18:19  

  为 要 叫 他 吩 咐 他 的 众

  子 …… 遵 守 我 的 道: 亚 伯 拉 罕 之 召 的 一 个 重 要 内 容 就 是 神 定 意 要 让 他 成 为 家 中 的 属 灵 领 袖, 教 导 他 的 儿 女 遵 守 神 的

  真 道。 神 借 此 设 定 了 父 亲 在 家 中 具 有 教 导 儿 女 “ 遵 守 我 ( 神 ) 的 道, 秉 行 公 义 ” 的 责

  任 ( 参 申 6:7 注; 参 “ 父 母 与 孩 子 ” 一 文 ) 。 

  18:20  

  罪 恶 甚 重: 神 并 不 会 忽 略 人 的 罪, 他 能 够 看 见 人 的 一 切 邪 恶、 不 义 和 败 坏 的 行 为 ( 比

  较 4:10 ;诗 34:17 ;雅 5:4) 。 如 果 人 一 直 拒 绝 悔 改, 转 离 罪 恶,到 了 时 候, 神 就 要 对 人 施 行 审 判 和 定 罪。 神 固 有

  的 性 情 使 得 他 必 然 要 刑 罚 罪 恶。 

  18:22  

  亚 伯 拉 罕 仍 旧 站 在 耶

  和 华 面 前: 亚 伯 拉 罕 非 常 关 心 罗 得 和 他 的 亲 属, 所 以 他 祈 求 神 不 要 毁 灭 所 多 玛 和 蛾 摩 拉 二 城 (22~23 节 ) 。 神 应 允 了 他 的 祷 告,尽 管 不 是 像 亚 伯 拉 罕 所

  期 望 的 那 样 。 神 并 没 有 让 义 人 和 恶 人 一 同 遭 到 毁 灭, 他 搭 救 了 义 人, 毁 灭 了 那 有 罪 的。 当 神 将 来

  向 全 世 界 倾 倒 他 的 忿 怒 时 ( 参 帖 前 5:2 注; 帖 后 2:2 注 ) , 神 同 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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