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盛的生命研读版注释

利未记注释   10:1  

  凡 火: 拿

  答 和 亚 比 户 没 有 按 照 耶 和 华 的 吩 咐 而 擅 自 在 自 己 的 香 炉 ( 即 火 盆 ) 里 点 火 ( 比 较 出 30:7~ 9) 。

  从 神 的 吩 咐 中 我 们 可 以 看 到 只 有 大 祭 司 才 能 在 祭 坛 上 烧 香 ( 出 30:7~ 9) 。 有 些 解 经 家 认 为 拿 答 和 亚 比 户 犯 罪 的 原 因 是 因 为 他 们 喝 醉 了 酒 ( 参 9~ 10 节 ) 。 

  10:2  

  火 …… 把

  他 们 烧 灭: 拿

  答 和 亚 比 户 身 为 祭 司 却 公 然 违 背 神 和 神 的 律 法, 亵 渎 神 的 圣 所 (3 节 ) , 所 以 他 们 被 烧 灭 在 神 面 前。 

  1. 他

  们 清 楚 地 知 道, 神 禁 止 人 献 “ 凡 火 ” 在 他 面 前 ( 参 上 一 条 注 释;比 较 出 30:9~ 10) 。 祭 司 本 应 教 导 人 遵 行 神 的 律 法, 可 是 他 们 自 己 的 行 为 却 公 然 违 背 了 神 的 律

  法。 在 宣 称 自 己 是 归 耶 和 华 为 圣 的 祭 司 的 同 时, 他 们 却 在 服 事 自 己 的 私 欲, 在 生 活 中 毫 不 敬 畏

  神。 

  2.   他 们 在 神 子 民 当 中 担

  负 着 领 导 的 重 任。 当 事 奉 神 的 人 公 然 犯 罪 时, 神 的 名 和 他 在 地 上 的 救 赎 计 划 都 会 受 到 极 大 的 亏

  损。 他 们 犯 罪 的 恶 行 玷 污 了 教 会 和 神 的 子 民, 也 会 使 神 蒙 羞。 因 此, 圣 经 强 调 只 有 那 些 在 生 活 中

  恒 切 忠 于 神 和 他 话 语 的 人 才 能 被 设 立 为 教 会 的 监 督 ( 参 提 前 3:1~ 7 ;参 “ 监 督 的 道 德 要 求 ” 一 文 ) 。 

  10:9  

  清 酒、 浓 酒 都 不 可 喝: 任

  何 祭 司 在 履 行 圣 职 时 都 不 能 饮 用 致 醉 性 饮 品。 

  1. 他

  们 应 当 在 神 和 人 面 前 成 为 圣 洁 的 器 具, 庄 严 地 教 导 民 众 认 识 神 的 道 (10~

  11 节;参 弗 5:18 注 ) 。 

  2.   干 犯 这 条 禁 令 的 行 为

  足 以 使 他 们 招 致 死 亡 的 刑 罚。 神 的 命 令 非 常 清 楚, 任 何 致 醉 性 的 饮 品 都 与 圣 洁 生 活 的 标 准 格 格

  不 入, 它 使 人 丧 失 对 圣 灵 带 领 的 明 智 分 辨 能 力 和 敏 锐 性 ( 参 箴 23:29~ 35 ;提 前 3:3 注;多 2:2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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