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盛的生命研读版注释

利未记注释   16:1  

  1-34 赎 罪 日: 16 章 整 章 都 在

  论 述 赎 罪 日 的 问 题。 有 关 这 个 重 要 的 犹 太 日 子 以 及 其 中 的 赎 罪 程 序 如 何 预 表 耶 稣 基 督 和 新 约 的

  讨 论, 可 参 “ 赎 罪 日 ” 一 文。 

  16:32  

  专题论文 7: 赎罪日 

  利 16:32-33

  “ 那 受 膏 接 续 他 父 亲 承 接 圣 职 的 祭 司,要 穿 上 细 麻 布 的 圣 衣,行 赎 罪 之 礼。 他 要 在 至 圣 所 和

  会 幕 与 坛 行 赎 罪 之 礼, 并 要 为 众 祭 司 和 会 众 的 百 姓 赎 罪。 ” 

  赎 罪 的 必 要 性 

  “ 赎 罪 ” 一 词 ( 希 伯 来 文 kippurim ,

  从 意 为 “ 遮 盖 ” 的 动 词 kaphar 衍 生 而 来 ) 的 意 思 是 通 过 支 付 一 定 赔 偿 款 项 ( 即 赎 价 ) 的 方 式 来 遮 盖 罪, 从 而 使 过 犯得 到 足 够 的 补 偿 ( 注 意 出 30:12 ; 民 35:31 ;

  诗 49:7 ;赛 43:3 中 的 “ 赎 价 ” 原 则 ) 。 

  1. 以 色 列 人

  犯 了 罪 , 所 以 他 们 需 要 赎 罪 ( 利 16:30) ,

  如 果 他 们 不 赎 罪, 就 会 招 致 神 的 忿 怒 ( 比 较 罗 1:18 ; 西 3:5 ;帖 前 2:16) 。

  所 以, 赎 罪 日 的 目 的 本 是 要 提 供 一 次 全 面 性 的 赎 罪 机 会, 因 为 以 色 人 在 过 去 一 年 的 献 祭 中 有 的

  罪 可 能 没 有 赎 清。 借 着 赎 罪 日, 以 色 列 人 就 能 够 脱 尽 过 去 一 年 中 的 一 切 罪 愆, 转 消 神 的 忿 怒, 从

  而 与 神 继 续 保 持 相 交 关 系 ( 利 16:30~34 ;

  来 9:7) 。 

  2. 神 渴

  望 拯 救 以 色 列 人, 赦 免 他 们 的 罪, 并 且 使 他 们 与 自 己 和 好, 所 以 为 以 色 列 人 预 备 了 一 种 得 蒙 救 赎

  的 方 法, 即 以 无 辜 的 生 命, 也 就 是 祭 牲 代 替 他 们 受 死。 这 祭 牲 背 负 众 人 的 罪 孽 和 刑 罚 ( 利 17:11 ; 比 较 赛 53:4, 6, 11) ,

  它 的 血 能 够 遮 盖 众 人 的 罪。 

  赎 罪 日 的 礼 仪 

  利 未 记 16 章 中 详 细 描 述 了 以 色 列 人 一 年 中 最 重 要 的 圣 日 —— 赎

  罪 日 的 情 形。 这 一 天 大 祭 司 要 身 穿 圣 衣, 预 先 用 清 水 洁 净 自 己 的 身 体, 并 且 首 先 为 自 己 的 罪 献 上

  一 只 公 牛 犊, 然 后 再 替 百 姓 赎 罪。 大 祭 司 要 把 两 只 公 山 羊 安 置 在 会 幕 门 口, 为 它 们 拈 阄: 一 只 成

  为 赎 罪 祭 牲 归 与 耶 和 华, 另 一 只 则 成 为 替 罪 羊 ( 利 16:8) 。 接 着 大 祭 司 就 宰 杀 那 为 百 姓 作 赎 罪 祭 的 公 山 羊, 带 着 它 的 血 通 过 幔 子 进 入 至 圣

  所, 把 血 洒 在 施 恩 座 的 上 面 和 前 面,放 置 在 神 和 约 柜 里 的 法 版之 间 的 血 就 遮 盖 了 他 们 所 违 背 的 律

  法。 这 样, 大 祭 司 就 在 耶 和 华 面 前 赎 了 以 色 列 全 民 族 的 罪 ( 利 16:15-16) 。 最 后, 大 祭 司 还 要 把 两 手 按 在 那 只 活 着 的 公 山 羊 头 上, 承 认 以 色 列 人 所 犯

  的 一 切 尚 未 得 到 赦 免 的 罪 孽, 然 后 把 它 送 到 旷 野, 以 此 象 征 百 姓 的 罪 已 经 被 带 到 营 外, 在旷 野 消

  失 了 ( 利 16:21~22) 。 

  1. 每

  逢 赎 罪 日 会 众 都 要 刻 苦 己 心, 在 神 面 前 谦 卑 禁 食 ( 利 16:31) ;这 一 点 突 出 说 明 了 罪 的 严 重 性, 而 神 的 赎 罪 之 工 仅 对 那 些 真 心 悔 改 和 持 守 信 心

  的 人 有 效 ( 比 较 利 23:27 ; 民 15:30 ; 29:7) 。 

  2. 大

  祭 司 在 赎 罪 日 的 赎 罪 工 作 使 以 色 列 人 在 过 去 一 年 中 所 有 未 赎 的 过 犯、 罪 愆 都 在 神 面 前 得 以 赎 尽 ( 利 16:16,21) 。 大 祭 司 必 须 年 年 如 此 为 自 己 和 百 姓 赎

  罪。 

  基 督 与 赎 罪 日 

  赎 罪 日 具 有 丰 富 的 意

  义, 它 预 示 了 我 们 的 主 和 救 主 耶 稣 基 督 的 救 赎 大 工。 新 约 希 伯 来 书 的 作 者 强 调, 新 约 成 就 了 旧 约

  赎 罪 日礼 仪 所 预 表 的 真 实 含 义 ( 参 来 9:6-10:18 ; 参 “ 旧 约 中 的 基 督 ” 一 文 ) 。 

  1. 所

  有 旧 约 献 祭 礼 仪 都 需 要 每 年 重 复 的 事 实 表 明 它 们 具 有 暂 时 性。 它 们 预 示 着 基 督 将 要 来 到 世 上,

  永 远 除 去 世 人 承 认 的 一 切 罪 ( 比 较 来 9:28 ; 10:10-18) 。 

  2. 赎

  罪 日 献 上 的 两 只 公 山 羊 代 表 基 督 所 成 就 的 赎 罪、 赦 免、 和 好 以 及 洁 净 的 工 作。 其 中 那 只 被 宰 杀 的

  公 山 羊 象 征 基 督 代 替 性 的 献 身 受 死, 以 此 作 为 罪 的 赎 价, 赎 回 罪 人 ( 罗 3:24-26 ;来 9:11-12, 24-26) 。 另 外 一 只 承 担 百 姓 的 罪

  并 被 放 逐 到 旷 野 的 替 罪 羊 则 预 表 基 督 把 自 己 献 为 祭, 好 除 去 所 有 认 罪 悔 改 之 人 的 罪 以 及 他 们 内

  心 天 良 的 亏 欠 ( 诗 103:12 ;赛 53:6, 11~12 ;约 1:29 ; 来 9:26) 。 

  3. 赎

  罪 日 时 献 上 的 祭 牲 只 能 “ 遮 盖 ” 罪,

  断 不 能 除 罪。 但 是, 基 督 在 十 字 架 上 所 流 的 宝 血 却 为 全 人 类 付 上 了 最 终 的 赎 价, 能 够 永 远 除 去 世

  人 的 罪 ( 比 较 来 10:4, 10-11) 。 基

  督 是 那 完 美 的 祭 物 ( 来 9:26 ; 10:5-10) ,

  他为 我 们 的 罪 付 上 了 完 全 的 赎 价 ( 罗 3:25~26 ; 6:23 ;加 3:13 ;林

  后 5:21) 。 因 此 就 成 全 了 那 永 远 有 效 的 赎 罪 祭, 使 我 们 得 以 脱 离

  神 的 忿 怒, 与 神 和 好 并 且 与 神 建 立 全 新 的 相 交 关 系 ( 罗 5:6-11 ;林 后 5:18-19 ;彼 前 1:18-19 ;约 一 2:2) 。 

  4. 大

  祭 司 带 着 为 百 姓 赎 罪 的 血 所 进 入 的 至 圣 所 代 表 神 在 天 上 的 宝 座, 基 督 受 死 复 活 以 后 进 入 了这 个

  天 上 的 “ 至 圣 所 ” , 在 神 的 宝 座 面 前

  以 自 己 的 血 替 所 有 信 靠 他 的 人 赎 罪 ( 出 30:10 ;来 9:7-8, 11-12, 24-28) 。 

  5. 因

  为 旧 约 的 祭 牲 是 基 督 这 一 完 美 祭 物 的 表 记, 它 们 在 基 督 献 上 自 己 为 祭 物 时 已 经 得 到 成 全, 所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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