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盛的生命研读版注释

阿摩司书   5:1  

  1~27 哀 歌: 在

  这 首 哀 歌 中, 阿 摩 司 充 分 表 达 了 神 因 以 色 列 的 罪 而 忧 伤 痛 苦 的 心 情。 哀 歌 指 出 以 色 列 人 注 定 要

  被 灭 绝, 先 知 以 事 情 已 发 生 的 语 气 论 到 这 一 切 灾 祸, 但 是 他 仍 然 竭 力 呼 吁 民 众 归 向 神, 至 少 以 色

  列 人 中 的 “ 余 民 ” 能 够 得 救 (15 节 ) 。 

  5:4  

  寻 求 我, 就 必 存 活: 如

  果 民 众 寻 求 神, 余 民 就 能 免 遭 阿 摩 司 所 说 的 厄 运 ( 参 15 节 ) 。 在 今 生 的 生 活 中, 日 日 寻 求 神 是 我 们 领 受 他 恩 典

  和 怜 悯 的 必 不 可 少 的 前 提 条 件。 当 信 徒 发 现 自 已 忽 略 祷 告, 也 不 愿 默 想 神 的 话 语 时, 就 应 当 警 觉

  起 来。 

  5:7  

  将 公 义 丢 弃 于 地: 在

  人 们 轻 看 公 义 的 地 方 不 会 有 真 正 的 属 灵 氛 围。 我 们 都 应 当 强 烈 关 注 公 义 在 我 们 个 人 生 活 和 整 个

  社 会 中 的 建 立 ( 比 较 太 6:33) 。 公

  义 将 因 着 人 顺 从 圣 灵 的 带 领、 恨 恶 罪 恶 和 喜 爱 美 善 彰 显 出 来 ( 参 15 节 注 ) 。 

  5:12  

  你 们 苦 待 义 人: 在

  阿 摩 司 所 指 出 的 以 色 列 人 的 罪 恶 当 中, 最 显 着 的 是 一 些 社 会 性 的 罪 —— 富

  人 压 迫 剥 削 穷 人。 神 的 旨 意 却 是 要 我 们 特 别 关 心 和 怜 悯 穷 乏 困 苦 的 人 ( 参 “ 看 顾 穷 乏 人 ” 一 文 ) 。 

  专题论文 34 :顾穷乏人 

  摩 5:12~14 “ 我 知 道 你 们 的 罪 过 何 等 多, 你 们 的 罪 恶 何 等 大。 你 们 苦 待 义 人, 收 受 贿 赂, 在

  城 门 口 屈 枉 穷 乏 人。 所 以 通 达 人 见 这 样 的 时 势, 必 静 默 不 言, 因 为 时 势 真 恶。 你 们 要 求 善, 不 要 求

  恶,就 必 存 活。 这 样, 耶 和 华 万 军 之 神, 必 照 你 们 所 说 的, 与 你 们 同 在。 ” 

  我 们 知 道

  世 上 既 有 穷 人 又 有 富 人, 既 有 家 财 万 贯 的 人, 也 有 一 无 所 有 的 人。 但 是 富 足 的 人 却 时 常 剥 削 匮 乏

  的 人, 通 过 压 榨 穷 人 谋 取 更 多 收 益 ( 参 诗 10:2, 9~10 ;赛 3:14~15 ;耶 2:34 ;摩 2:6~7 ; 5:12~13 ; 雅 2:6) 。

  圣 经 中 有 许 多 关 于 信 徒 应 当 如 何 对 待 穷 乏 之 人 的 教 导。 

  神 对 穷 乏 之 人 的 顾 念 

  神 通 过 各

  种 不 同 的 方 式 眷 顾 关 爱 那 些 贫 穷、 匮 乏 和 受 压 的 人。 

  1.  耶

  和 华 神 是 穷 乏 之 人 的 维 护 者。 神 亲 口 应 允 说 他 是 穷 乏 之 人 的 避 难 所 ( 诗 14:6 ; 赛 25:4) , 随 时 会 帮 助 他 们 ( 诗 40:17 ; 70:5) 。 他 必

  拯 救 他 们 脱 离 困 境 ( 撒 上 2:8 ;诗 12:5 ; 34:6 ; 35:10 ; 113:7 ;比

  较 路 1:52~53) , 并 且 供 应 他 们 的 需 要 ( 诗 10:14 ; 68:10 ; 132:15) 。 

  2.  当

  神 向 以 色 列 人 颁 赐 法 典 时, 他 在 民 中 设 立 了 许 多 消 除 贫 穷 现 象 的 措 施 ( 参

  申 15:7~11 注 ) 。 神 陈 明 他 为 以 色

  列 人 设 立 的 总 体 目 标 是: “ 在 你 们 ( 以

  色 列 人 ) 中 间 没 有 穷 人 了。 ( 在 耶 和

  华 你 神 所 赐 你 为 业 的 地 上, 耶 和 华 必 大 大 赐 福 与 你 ) ” ( 申 15:4) 。因 此 神 在 律 法 中 禁 止 向 借 贷 的 穷 人 取 利 ( 出 22:25 ;利 25:35~36) 。 如 果 穷 人 以 物 件 ( 如 外 衣 ) 作 抵 押 向 债 主 借 贷, 债 主 必 须 在 日 落 以 前 把 外

  衣 归 还 原 主。 如 果 富 人 雇 用 穷 人 做 工, 富 人 必 须 当 天 支 付 工 钱, 以 使 穷 人 能 够 购 买 食 物 养 家 糊 口 ( 申 24:14~15) 。 收 获 庄 稼 时, 不 可 把 田 里 剩 下 的 谷 物 拾

  尽, 以 便 穷 人 能 够 拾 捡 回 家 ( 利 19:10 ;申 24:19~21) 。 事 实 上, 神 规 定 他 们 收 割 时 不 可 割 尽 田 角, 以 便 留 给 拾 捡 谷 物 充 饥 的 穷 人

  享 用 ( 利 19:9) 。 神 甚 至 命 令 他 们

  每 逢 7 年 的 末 一 年 要 豁 免 穷 人 的 一 切 债 务 ( 申 15:1~6) ; 富 有 的 人 也 不 可 因 第 7 年 (“ 豁 免 年 ”) 快 临 近 而 拒 绝 借 贷 给 穷人 ( 申 15:7~11) 。 神 不 仅 特 别 设 定 豁 免 年 之 例, 而 且 还 设 定

  每 50 年 为 禧 年, 所 有 产 业 和 田 地 都 要 各 归 本 家 ( 参 利 25:8~55) 。 最 重 要 的 是, 神 要 求 以 色 列 人 必 须 行 事

  公 正, 不 可 偏 袒, 听 讼 不 分 贫 富 贵 贱, 均 当 一 视 同 仁 ( 出 23:2~3, 6 ; 申 1:17 ; 比 较 箴 31:9) 。 神 借 着 以 上 诸 多 措 施 积 极 保 护 穷 人 免 遭 富 人 的 压 榨, 为 他 们 主 持 正 义 ( 参 申 24:14 注 ) 。 

  3.  但

  令 人 遗 憾 的 是, 以 色 列 人 并 没 有 时 常 遵 行 这 些 律 法。 他 们 当 中 的 许 多 富 人 千 方 百 计 从 穷 人 身 上

  谋 取 暴 利, 加 重 他 们 的 痛 苦。 神 曾 经 借 着 先 知 发 话 攻 击 富 裕 的 以 色 列 人, 警 戒 他 们, 神 将 向 不 义

  的 富 人 施 行 严 厉 审 判 ( 参 赛 1:21~25 ;耶 17:11 ;摩 4:1~3 ; 5:11~13 ;弥 2:1~5 ;哈 2:6~8 ;亚 7:8~14) 。 

  新 约 信 徒 对 穷 乏 之 人 的 责 任 

  在 新 约 圣

  经 中, 神 同 样 指 示 他 的 百 姓 应 当 切 实 关 心 穷 乏 之 人 的 需 要,对 教 会 中 的 弟 兄 姐 妹 更 应 如 此。 

  1.  主

  耶 稣 在 世 服 事 的 人 大 多 数 都 是 犹 太 社 会 中 无 人 问 津 的 穷 苦 下 层 人 民 —— 诸

  如 贫 穷 受 压 的 人 ( 路 4:18~19) 、 受

  人 轻 视 的 撒 玛 利 亚 人 ( 路 17:11~19 ;约 4:1~42) 、 麻 风 病 患 者 ( 太 8:2~4 ;

  路 17:11~19) 和 寡 妇 ( 路 7:11~15 ; 20:45~47) 等 等。 神 用 极 其 严 厉 的 审 判 之 语 谴

  责 那 些 贪 恋 属 世 财 富 而 对 穷 人 漠 不 关 心 的 人 ( 可 10:17~25 ; 路 6:24~25 ; 12:16~20 ; 16:13~15, 19~31 ; 参 “ 贫 与 富 ” 一 文 ) 。 

  2.  主

  耶 稣 期 望 他 的 百 姓 慷 慨 捐 助 穷 乏 之 人 ( 参 太 6:1~4) 。 主 耶 稣 自 己 也 身 体 力 行 地 实 践 他 所 传 讲 的 真 理。 他 和 门 徒 们 都 常 从 钱 囊 中 取

  钱 周 济 穷人 ( 参 约 12:5~6 ; 13:29) 。

  主 耶 稣 多 次 教 导 那 些 想 跟 随 他 的 人 要 关 心 帮 助 穷 人, 并 且 把 钱 财 分 给 他 们 ( 太 19:21 ;路 12:33 ; 14:12~14,

  16~24 ; 18:22) 。 主 耶 稣 把 施 舍 钱 财 帮 助 穷 乏 人 的 善 举 视

  为 信 徒 身 上 必 不 可 少 的 一 种 美 德。 事 实 上, 我 们 能 否 善 待 那 些 忍 饥 挨 饿、 衣 不 蔽 体 的 主 内 弟 兄 姊

  妹, 是 我 们 进 入 神 永 恒 国 度 的 一 个 条 件 ( 太 25:31~46) 。 

  3.  使 徒 保 罗

  和 早 期 教 会 都 深 深 关 注 穷 乏 之 人 的 需 要。 保 罗 刚 刚 开 始 事 奉 时, 就 与 巴 拿 巴 一 同 代 表 叙 利 亚 的

  安 提 阿 教 会 到 耶 路 撒 冷, 把 捐 项 送 到 犹 太 穷 乏 的 基 督 徒 那 里 ( 徒 11:28~30) 。 在 耶 路 撒 冷 会 议 上, 使 徒 和 长 老 们 都 一 致 反 对 把 行 割 礼 当 作 得 救 的 必 要 条

  件, 但 是 他 们 的 确 愿 意 保 罗 及 其 同 工 “ 记 念 穷 人, 这 也 是 我 本 来

  热 心 去 行 的 ” ( 加 2:10) 。 保 罗 第 3 次

  旅 行 布 道 的 目 的 之 一 就 是 为 “ 耶 路 撒 冷 圣 徒 中 的 穷 人 ” ( 罗 15:26) 筹 集 捐 项, 他 也 指 示 加 拉 太 和 哥 林 多 的 教

  会 要 积 极 为 此 奉 献 ( 林 前 16:1~4) 。

  当 哥 林 多 的 教 会 没 有 像 他 意 料 中 的 那 样 慷 慨 奉 献 时,他 不 惜 在 书 信 中 用 很 长 的 篇 幅 谈 论 帮 助 穷

  乏 之 人 的 问 题 ( 林 后 8~9 章 ) ,

  并 且 特 别 赞 誉 了 马 其 顿 的 众 教 会, 因 为 他 们 迫 切 恳 求 保 罗 允 准 他 们 在 供 给 圣 徒 需 要 的 善 行 上 有

  份 ( 林 后 8:1~4 ; 9:2) 。

  保 罗 十 分 看 重 乐 捐 的 善 行, 在 罗 马 书 中 他 特 别 指 出 施 舍 是 圣 灵 赐 给 基 督 徒 的 一 种 恩 赐, 具 有 这

  种 恩 赐 的 人 能 够 为 着 神 的 事 工 和 神 子 民 的 需 要 慷 慨 奉 献 ( 参 罗 12:8 注;比 较 提 前 6:17~19) 。 

  4.  我

  们 应 当 首 先 看 顾 主 内 贫 穷 弟 兄 姊 妹 的 需 要, 主 耶 稣 把 我 们 做 在 弟 兄 姊 妹 身 上 的 善 事 当 作 是 做 在

  他 自 己 身 上 的 ( 太 25:40, 45) 。 早

  期 教 会 甚 至 实 行 凡 物 共 用 的 团 契 制 度, 以 便 信 徒 能 够 彼 此 相 顾 ( 徒 2:44~45 ; 4:34~37) 。 后 来, 随 着 教 会 会 众 数 目 的 不 断 增

  长, 使 徒 们 无 力 均 平 地 看 顾 穷 乏 之 人 的 需 要, 所 以 特 别 拣 选 七 个 被 圣 灵 充 满 的 人 管 理 此 事 ( 徒 6:1~6) 。 保 罗 清 楚 阐 明 了 信 徒 彼 此 眷 顾 的 原 则: “ 有 了 机 会, 就 当 向 众 人 行 善, 向 信 徒 一 家 的 人 更 当 这 样 ” ( 加 6:10) 。 神 的 本 意 也 是 要 富 足 的 人 将 财 物 与 穷 乏 的 人 一 同 分 享, 这 样 神 子 民 当 中 就 能 真

  正 实 现 均 平 ( 林 后 8:14~15 ; 比 较

  弗 4:28 ; 多 3:14) 。 简 而 言 之, 圣

  经 教 导 我 们 要 敏 锐 地 察 觉 周 围 人 的 物 质 需 要, 特 别 是 主 内 弟 兄 姊 妹 的 需 要。 看 顾 穷 乏 之 人 是 我

  们 基 督 徒 义 不 容 辞 的 责 任。 

  5:15  

  恶 恶 好 善: 只 要 神 子 民 愿 意 恨 恶 罪 恶, 喜 爱 美 善, 神 就 会 怜 悯 余 民 —— 即 那 些 在

  即 将 降 临 的 审 判 当 中 存 活 的 人。 我 们 真 正 委 身 于 神 的 一 个 确 实 的 标 志 就 是 真 诚 恨 恶 一 切 罪 恶 并

  深 爱 神 的 公 义 标 准 ( 参 来 1:9 注 ) 。 

  5:18  

  耶 和 华 日 子: 以

  色 列 人 认 为 “ 耶 和 华 的 日 子 ” 是

  神 将 审 判 他 们 的 仇 敌 并 且 高 举 他 们 的 日 子。 阿 摩 司 却 坚 称 当 那 日 子 到 来 时, 罪 恶 的 以 色 列 民 自

  身 遭 到 审 判, 这 一 点 使 他 们 感 到 十 分 震 惊 ( 参 珥 1:15 注 ) 。 

  5:21  

  21~27 我 厌

  恶 你 们 的 节 期: 神

  恨 恶 那 些 称 自 己 是 信 徒 的 同 时 却 寻 求 世 俗 罪 中 之 乐 的 人 所 举 行 的 敬 拜 仪 式、 教 会 活 动 及 诗 歌 崇

  拜。 

  1.  神

  单 单 悦 纳 那 些 以 心 灵 和 诚 实 敬 拜 他 并 且 努 力 活 出 敬 虔 生 活 的 人 所 献 上 的 敬 拜 和 赞 美 ( 参 “ 敬 拜 ” 一 文 ) 。 

  2.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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