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盛的生命研读版注释

讲道材料   哥林多前书第六章 

  六.责备他们不该向外人求审( 6:1-11 ) 

  在这一段经文里,保罗用三个问题责备哥林多人,指明他们不该彼此告状,而且告在外人面前。 

  1. 岂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 6:1-6 ) 

  A.使教会失去福音的见证( 6:1 ) 

  1 哥林多人竟敢在外人面前求审,保罗感到十分惊奇。教会是一个爱的团体,应该彼此相爱,和睦同居。可是他们不但没有彼此相爱,反而彼此相争,而且在不信的人面前相争,求他们的判断。这样岂不是叫主的名明明受羞辱么!他们怎么敢不顾神的荣耀,在不信的人面前求审呢?这件事实在叫使徒感到非常痛心。他们难道不知道这样做是羞辱主的名字么?诚然,哥林多人不是全然不知道,但因他们各人只顾自己的利益,不肯相让,终于闹到要在教外的法庭上求审。 

  “不义的人” 就是指不信主的人。这不是说,使徒认为所有的法官都是不义的,而是说,世上不信的人基本上都是还没有被神称义的,是属于这不义世代的人。信徒是在基督里蒙召成圣,被神称义的,竟然在不信的人面前求审,实在是一件羞耻的事。这里 “不义的人” 的用法,类似基督在路 16:11 称钱财为 “不义的钱财” 的用法,都是因他们是属于不义之世代的,所以称为 “不义” 。 

  B.忽略了信徒尊荣的地位( 6:2-3 ) 

  2-3 所谓 “审判世界” 是指主耶稣再来的时候要在地上审判列国(参太 19:28; 路 22:30 )然后亲自设立祂自己的国度,那时候信徒要跟基督一起作王掌权(参启 2:26-27; 提后 2:12 )。若世界尚且由信徒所审判,现今弟兄之间的争讼,为什么教会不能够审判呢? 

  今天我们审判罪恶,定罪为罪,不替罪恶掩饰,是将来审判世界的一种准备。但如果我们自己也犯罪、容罪,怎能审判世人呢?所以信徒向世人求审,显然是忽略了本身尊荣的地位。 

  “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么?” 这里的天使是指恶天使说的,也就是那些跟从魔鬼背叛神的天使。在彼后 2:4 说: “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没有宽容,曾把他们丢在地狱,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审判” (参犹 6 )。可见有一些天使已经被监禁,等候审判。按本句明文,信徒也有份于审判天使。 

  但使徒在这里主要的意思,是要强调教会的尊荣地位。基本上我们是站在神的一边,审判整个邪恶的世代。恶天使和卧在恶者手下的世界是另一阵营的;世上一切不信主的人,当然就是属魔鬼的人(约 8:44; 约一 5:19 )。如果教会将来要跟主一起审判恶天使,今天教会却要求属魔鬼的人来审判信徒之间的事,这岂不是明明自己羞辱自己,完全忽略了教会尊荣的地位么? 

  C.是教会极大的羞耻( 6:4-6 ) 

  4-6 教会内部的事既然该由教内的人审判, “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么?” 这意思就是:当教会要实行审判弟兄之间的事时,自然不会派教会轻看的人审判,而派教会所尊重、有好名声的人审判。既然是这样,哥林多人向外人求审问,岂不表示教会中没有一个人是受众人尊敬的么?他们向外人求审,不过证明他们之中,竟连一个受人敬重的智慧人也没有。这反映了哥林多教会道德水准的低落,信徒生活没有好的见证,以及信徒对他们的领袖缺乏尊敬和信心。 

  第 6 节所讲的包括了双重错失: 

  1. 是 “弟兄与弟兄告状” ,

  2. 是 “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 。 

  彼此告状已经错了,已经是灵性生活失败的一种表现,何况是在不信的人面前告状,还不觉得羞耻?这样看来,这些人的灵性不但已经冷淡,甚至已经麻木了。 

  2.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 6:7-8 ) 

  7-8 第 7 节上半节的意思是:你们用不着计较谁的错,因为你们这样彼此告状,已经是大家都错了。不必再互相比较 ── 谁比较好,谁比较坏,谁错得多,谁错得少;这已经够证明你们任何一方并不比对方强;你们都用不着证明自己比对方有理,却应该坦率承认自己错了! 

  接着,保罗说: “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情愿受欺” 是我们能够跟人和睦相处的要诀。 

  跟人和睦相处是要付代价的,这代价就是肯吃亏。 “吃亏” 或 “受欺” 能叫我们感受到主耶稣在世上受人欺压的滋味,领会到祂当日所站的地位之卑微。 

  “情愿 …… ” 是经过思考估计而作出决定,是为主名的荣耀而甘愿受损失。这不是一种无知,也不是无故放弃权益,更不是因犯罪而遭受的损失。基督徒在权衡了主的利益、属灵的得失与属物质的得失之后,知道主的利益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属灵的得失比属世得失更重要,才会为主而情愿吃亏。我们必须先有正确的 “价值观” ,才能有真正的退让。 

  是否肯为主的缘故而 “情愿吃亏” ,可以考验我们是否确信神的应许,和祂公义的审判。世人都极力争取眼前的利益,因为他们没有神。可是我们信神,且知道我们一切所作的都要向祂交账;所以我们在今世 “情愿” 为神而受的亏损,都是不会徒然的。 

  第 8 节说: “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 欺压人就是倚仗势力,勉强别人让步;亏负人就是占取别人的便宜,从别人身上得着不该得的好处,叫别人无辜地受损失。按罗 13:8 ,欺压人和亏负人都违背爱的原则。哥林多人不但 “欺压人,亏负人” ,而且 “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 。既是弟兄,就都是在基督里同蒙恩召的,总有一天要在神面前一同见面的。这样的彼此欺压亏负,不但违反了基督徒普通做人的道德水准,而且没有顾到弟兄之间在主里面的亲密关系。 

  “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 这实在是一个最好的问题。本来我们是没有什么亏可吃的,因为我们原是蒙神的大恩才得救的。我们没有什么不是领受的,我们本来就一无所有,现在一切所有的,都是占了主的 “便宜” ,都是主的恩赐。就算我们让别人占一些便宜,算起来还是没有吃亏;因为所有的都是主所赐的。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却是情愿为我们的缘故吃亏。祂虽然与神同等,却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了人的样式 …… 且死在十字架上(参腓 2:6-8 )。 

  这一段经文明白显示,保罗反对信徒彼此告状,更反对他们在外人面前告状;但这不是说,保罗反对信徒遭控告时为自已辩护。许多人问说: “基督徒被人诬告时,可否答辩?” 使徒保罗的经历是最好的例子。从使徒行传 22-26 章中保罗曾经许多次为自己申辩,且藉申辩的机会极力证明耶稣基督的复活。可见保罗在受人控告时是为自己辩护的。这样看来,我们为主的缘故被人诬告,若有主引导,是可以答辩的。 

  3.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么?( 6:9-11 ) 

  9-11 这几节经文是一贯的,不可分开来解释。这里不是说,信徒若犯了这些罪恶中的任何一种,就不能够得救;乃是说,那些不信主的外邦人常常犯这些罪,他们都是不能承受神国的人,假如信徒犯了这些罪,就与他们蒙恩的地位不相称,与不信的人没有什么分别了。这样的解释是根据下文第 11 节的话: “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 ,可见上文第 9-10 节的话,是指 “外邦人” 说的。哥林多信徒中,也有人从前是犯那些罪的,但如今他们已经蒙恩得救了,不该再像从前没有信主的光景,而应该活出信了主以后的新样式来。所以第 11 节的话是警戒信徒的, 9-10 节的话却是描写非信徒的罪行。同时 11 节也暗示:信徒虽然信了主,还可能犯他未信主以前所犯过的罪,所以使徒才会提出这样的警告,否则,他根本就不用提了。但若从另一个角度看,这几节也可能是在警戒哥林多教会中的假弟兄。保罗提醒他们:不能单凭加入教会,便可以承受神的国,必须有实际生命上的改变;因为真正的基督徒绝不会徒有基督徒之名,却始终不离开罪恶。 

  9-11 节所列明的罪,只是举例性的,不是说犯这些罪的人才不能承受神的国。这样举例,是要说明这些罪是那些不能承受神国的罪人才犯的,是信徒所不该犯的。 

  问题讨论 

  本章第 1 节 “不义的人” 是指谁? 

  教会向教外人求审,跟教会将来要审判天使,有什么不相称之处? 

  保罗质问哥林多人为什么不情愿吃亏,是要教导信徒作一个盲目吃亏的人吗? 

  怎样情形下 “情愿吃亏” 才有属灵的价值? 

  这些原则怎么应用在我们日常生活上? 

  9 节 “不能承受神的国” 的是什么人?是不信者?信徒?假信徒?怎么知道? 

  七.责备他们不避淫行( 6:12-20 ) 

  哥林多教会处于淫乱风气盛行的环境里,信徒受世俗观念的影响,把饮食和淫乱看成同一回事,所谓 “食色性也” 。他们认为食欲和性欲都是人的本能,把男女两性的关系看得像吃饭一样平常,以为与道德无关。保罗在这里极力反驳这种错谬的教训,指出这是世人的观念,不是基督徒的观念。本段可分六点讨论: 

  1.信徒生活行事的原则( 6:12 ) 

  12 这里保罗提到信徒行事的两个原则: 

  A. “有益处” , 

  B. “不受它的辖制” 。 

  “凡事我都可行” ,是我们在基督里的自由,可是这种自由受上面所提两个原则的限制:积极方面,凡所行的必须是 “有益处” 的;消极方面, “不受它的辖制” 。所谓 “有益” 包括:对神、对人、对自己都有益处。那一定不会是犯罪的事,因为所有犯罪的事都是对神、对人、对自己有损的。所谓 “不受它的辖制” 的意思就是:不要让它成了一种束缚我们的癖好,一种摆不脱的 “瘾” ,以致我们把那种癖好,看得比神的事更重要。那就使我们在圣工上体贴自己的癖好,可能有碍于职责。 

  这原则适用在一切的生活行事,有许多基督徒问信徒可否抽烟、喝酒、下棋 …… 。我们只要问,这些习惯对我自己,对人、对神是否有益处?会不会使我自己受它的辖制?那就是答案。 

  2.食物、淫乱、和身体的关系( 6:13 ) 

  13 本节经文讲到两件事:第一是食物和身子的关系,第二是淫乱和身子的关系。 

  “食物是为肚腹,肚腹是为食物” ,意思是食物是为身体的需要,肚腹也是为消化食物的需要。食物是维持身体的健康,肚腹是要消化食物,使身体得益处。这两件事都是为身子,都是关系到今生肉身的生命。 “但神‘要叫’这两样都废坏” ,可见这些都是暂时的,不是永存的。所以耶稣说: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 (路 4:4 )。因为食物和身子都不过是今生的,所以人的身子不是为食物而活着,乃是为主而活着。但要活着就需要食物,所以食物也是为主。我们所以在肉身活着,是为着要事奉、荣耀神,这才是关系到永远的,才是我们人生的目标。如果我们单为肚腹和食物,那么这两样都要 “废坏” ,这样的人生最终不过是 “虚空的虚空”。 

  “身子不是为淫乱,乃是为主” 。人活着不是为满足食欲,照样人活着也不是为满足性欲。但性欲、食物都是为人而有。人若没有食欲,就不想饮食,也就不想怎样使身子活着而荣耀主。照样,人如果没有性欲,怎么会成家立室,生养 “虔诚的后裔” (玛 2:15 ),显明神设立婚姻制度之完美?所以正常的欲望,无论是食欲或性欲,都是能够荣神益人的。但是任性放纵的欲望是羞辱神,毁坏身子的。所以我们的身子不是为淫乱,不是为放纵情欲,乃是为着主。 

  “主也是为身子” ,意思就是说:主不但救我们的灵魂,祂也救我们的身体。按今生来说,祂医治我们的疾病;按将来说,祂叫我们得着荣耀的身体。身体得赎也是十字架救恩的一部份。所以我们这个身子需要吃喝,因为我们要为主活着;需要有性生活,因为要建立健全的家庭生活,表彰神设立婚姻的完美。 

  总之,使徒在全段的讲解中,反驳了 “人活着只为饮食男女” 的低级人生观。一味顺着身子的私欲而劳碌,是没有目标的人生。基督徒并不否认食物和性欲的需要,但却不是为着这些需要而活,乃是为遵行神的旨意而活。我们既不是禁欲主义,也不是纵欲主义。我们只不过是要为主活,所以应该适切地满足身子的需要。 

  3.身子与复活的关系( 6:14 ) 

  14 使徒在这里把我们在肉身活着的盼望指出来。我们的身子既然是暂时的,为什么我们还要活着呢?因为 “神已经叫主复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们复活” 。所以我们在肉身活着,是要为那曾为我们死而复活的主活着(林后 5:15 )。肉身虽然是暂时的,却是为着不朽坏的盼望而活的。神既然叫基督复活,也必定叫我们属基督的人复活。我们既然有这样美好的盼望,就该看重自己的身子,保守自己作圣洁的器皿。 

  4.身子与基督的关系( 6:15-17 ) 

  A.我们已经是基督身上的肢体( 6:15-16 ) 

  16 这里所讲的身子,是指我们的肉身在基督身体上的地位。我们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肢体不能脱离身体单独行动,它的任何行动绝不会只影响自己,而不影响身体。因此,我们若犯奸淫,绝不只污秽自己的身体而已;因为我们在肉身活着,已经是基督那宇宙性的身体里面的一个肢体了。这样,我们犯罪也就是污秽基督的肢体,我们怎么能够把基督的肢体任意行淫,像娼妓的肢体呢?断乎不能! 

  “因为主说:‘二人要成为一体’” , 16 节的下半节是要证明,与娼妓行淫就是与她联合。夫妻发生性关系就是二人的关合。主既说 “二人” 要成为一体,可见只有夫妻二人才可以发生性关系,不能跟夫妻以外的人 “成为一体” 。 

  B.我们已与基督联合( 6:17 上) 

  17 下 与娼妓联合,就是与她成为一体,这 “联合” 就是与娼妓发生了只有夫妻才可以发生的关系。夫妻二人成为一体,本是预表教会与基督之相处与合一。神设立夫妻的婚姻制度,就是为要表明这极大的奥秘,使人从夫妻的关系中可以稍微领悟基督与教会合一的爱。夫妻的合一是神圣的,用来表明基督与教会的关系十分合宜;与娼妓的联合却是污秽的,完全不能表明基督与教会合一的爱,反倒破坏了婚姻制度的神圣意义。这样,我们既然与圣洁的基督合一,当然就不该与娼妓联合了。 

  C.我们已与主成为一灵( 6:17 下) 

  17 下 17 节的 “联合” ,就是与主发生了生命的关系,连成一起的意思。信徒既已有了基督的生命(约一 5:12 ),而且已经与基督合一(约 17:23 ),又同样领受了神儿子的灵(加 4:6 ),当然就与基督成为一灵了。所以我们不该与娼妓联合,从这尊贵的地位上堕落,成为污秽卑贱的人。现在世人的思想一天比一天更趋于 “淫乱” ,这是一个世代要到结局的兆头。今天许多人所要求的不是婚姻自由,而且淫乱自由,比挪亚时代的情形更坏(创 6:2 )。 

  5.淫乱的罪是得罪身子( 6:18 ) 

  18 保罗提醒信徒,怎样才不至落在淫乱的罪中,就是 “要逃避淫行” 。保罗对帖撒罗尼迦教会也提出同样的劝勉,要他们 “远避淫行” (帖前 4:3 )。可见淫乱的罪必须及早逃避,不要让试探有一点机会。保罗又曾同样劝勉提摩太, “要逃避少年人的私欲,同那清心祷告主的人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和平” (提后 2:22 )。基督徒切勿轻忽使徒这劝告。 

  “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得罪自己的身子” 。为什么说 “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身子以外” 呢?比方有人醉酒、赌博或贪吃,是否也在身子以外?如果说这 “身子” 照上节解,是指基督的肢体,也不完满。因凡能叫我们的肉体陷在罪里的,当然也污秽我们的灵魂。没有一种罪只污秽肉身而不污秽灵魂的,所以这里 “得罪自己的身子” 必有它特别的意义。 

  神赐给男女身上互有两性的需要,这就是神为什么要为人找配偶,设立家庭的缘故。假如我们把神所赋予我们身子上这种性的欲念,不按正常规律来运用,就是得罪神赐给我们这种功用的神圣使命。行淫的罪,将神赐给我们的 “性欲” 变成一种使身子犯罪的动力,完全误用了身子的性功能。这神圣的身子本该作贵重的器皿,却变作卑贱的器皿,所以说 “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 

  6.身子与圣灵的关系( 6:19-20 ) 

  19-20 3:16 是以众信徒的集合为神的殿: “你们是神的殿” ,但本节却是以信徒个人的身子为圣灵的殿。旧约时代,神藉看得见、属物质的圣殿作以色列人信仰的中心,统始祂的百姓;信徒的身子是圣灵的殿,就是圣灵要住在我肉身的生命中,管理我们全人,支配我们的心思、意志、情感,使我们的身子成为遵行神旨意的工具。所以说: “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 ,因为我们没有权用自己的身体,我们只能顺从圣灵的意思来使用我们的身子。我们不是接待圣灵作客人,乃是接待祂作我们的主人,在我们小小的圣殿里主宰一切。 

  为什么我们不是自己的人呢? “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 。祂重价所买的,不只是我们的灵魂,也包括我们的身体。所以我们不但接受祂作我们灵魂的救主,也让祂使用我们的身子来荣耀祂。主耶稣怎么样带着血肉之体来到世界上,表彰神的大爱,现在祂也照样要我们这些还在肉身活着的信徒,表彰祂的爱,证明祂救恩的功效。祂既然用重价买赎了我们,我们岂不应该因祂十字架的大爱,在身子上荣耀祂么? 

  问题讨论 

  什么是基督徒行事生活的总则?我们对于圣经中没有明文禁止的事,是否都可行?为什么? 

  世俗人认为 “性” 和 “饮食” 是同一回事,基督徒对这种事应该有怎样的见解? 

  信徒除贞操方面的原因之外,还有什么原因不该与娼妓联合? 

  人所犯的罪都在身子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这话该怎样解释? ──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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