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盛的生命研读版注释

加拉太书第六章   三.爱心待人之原则( 6:1-10 ) 

  1.如何挽回软弱弟兄( 6:1 ) 

  1 本节有四点灵训∶ 

  A.基督徒都有可能被过犯所胜。这种观念与约一 2:1-2 的教训相合。信徒可能犯罪跌倒,但不会是甘心随落,乃是胜不过罪恶的诱惑而 “偶然” 跌倒。在跌倒之后必然感到痛苦,必待悔改认罪之后,才得平安。反之,若一个人惯常生活在罪中,从未离弃罪恶,也不想离弃罪恶,却说自己是一个基督徒,是靠不住的。正如一个健康的人,跌倒之后绝没有不想站起来的;反之,一个人若一直都躺着,从不起来行走,他若不是病人就是死人。 

  基督徒既都可能跌倒,除了应当随时谨慎自己之外,也不可因为在试探中失败,而过于灰心丧志。不灰心,才能重新得力,刚强起来。 

  B.本节也告诉我们,信徒要常常与过犯争战。虽然我们偶然会被过犯所胜,但也常有胜过罪恶的经验。 “偶然” 虽表示信徒有时会失败,但也表示信徒胜过 “过犯” 比被 “过犯” 所胜的时候更多。我们是 “偶然被过犯所胜” ,而不是偶然胜过过犯。正常的基督徒生活,是应当胜利多过失败的;并且纵然胜利多过失败,仍须随时谨慎自己。 

  “过犯” 原文 parapto{mati ,是 “由上而下” 、 “堕落” 或 “离弃” 的意思。罗 11:11 的 “过失” 与这里的过犯,原文为同一得字。圣经论及信徒的罪时,有一个常用的字是 hamartema ,即 “未中的” ,就是未达到神的标准;而 “过犯” 的意思刚好相反。 

  “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 ,本句可能指加拉太教会中,那些因割礼派的搅扰,而摇摇动的人。他们并非存心背道,只不过一时被他们的道理说服了, “偶然被过犯所胜” 而已。每逢教会有异端发生,难免有些信心软弱、或真理上没有根基的信徒受到影响。对于这等人,我们不可贸然地看他们是没有盼望的,倒应该存爱心把他挽回过来。 

  C.每一个基督徒对于软弱的肢体,都有责任去 “挽回” 他们。不论他们是遭受罪恶的试探或道理的试探,我们都应当扶助他们,使他们不至落在迷惑之中。 

  “挽回过来” 原文 katartizete ,意即骨节扭错而重新接上。信徒在主里是互相作肢体的(林前 12:27 ),理当痛痒相关。若有肢体被过犯所胜,就如骨节扭错了,应当尽力把他重新接上,却不可在肢体失败软弱之时幸灾乐祸,或毁谤批评、落井下石。 

  这字在来 10:5; 罗 9:22 ,译作 “预备” ,太 4:21 译作 “补网” ,来 13:21; 彼前 5:10 译作 “成全” 。 

  “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 所谓属灵的人,是与那些被过犯所胜的人比较起来说的;他们是是在灵性上和真理上比较长进,且在别人 “被过犯所胜” 时,仍然站稳的人。他们应当去挽回那些失败的弟兄。神若使我们比别人刚强,不易被试探所摇动,并不是给我们一些个人的夸耀,乃是要我们去扶助软弱的人。这是神施恩保守我们的目的,我们理当照着神这种心意来运用神的恩赐。 

  一个人是否属灵,并不在于他的态度、言词给人莫测高深的印度,乃是在于他对软弱的肢体的态度如何。能用主的爱去扶助那些被过犯所胜的人,才是真正 “属灵” 。属灵的人必然不会轻易放弃一个失败的弟兄,把他看作没有希望的。因为神对祂的每一个儿女都是尽最大的力量保守;对于每一个失丧的灵魂,也是用最大的忍耐去寻找。所以一个人是否属灵,就在于他是否能深切地体会主的心意,用爱心对待弟兄。 

  D.本节教导我们如何用爱心挽回被过犯所胜的人: 

  1. 要用温柔的心 

  这温柔的心,就是充满了爱、忍耐、良善而谦卑的心,是情愿为人牺牲时间、精神、财物的心,又是体恤人的困难、同情人的软弱的心。当我们看见别人被过犯所胜的时候,不可很快就存一种定罪的态度──不饶恕和轻视的态度。这并不能把人挽回,只能使他更加灰心丧志,而落在魔鬼的诡计之中。我们应用温柔的心,把人从失败中挽回过来。 

  使徒似乎认为,一个在试探中失败的人,必然有一种自觉难堪或羞愧的情形。那些 “属灵的人” 就不可再使他们过分难堪,以致他在羞愧之中不肯回头。总要用柔和的态度,使他知道自己的错失,同时也感觉到你的谦卑。你的温柔与谦卑能感动他,使他知罪。 

  2. 自己也要小心,恐怕被引诱 

  每当我们劝勉人、挽回人的错失时,总要随时自己警惕,想到自己也是血肉之躯,也可能随时被引诱而失败。事实上,灵性很好的基督徒若不时刻靠主,也可能因试探而跌倒。我们应当常存战兢的心为自己谨慎。虽然现在能得胜,将来未必不会失败;现在挽回别人,将来却可能在类似的事上,需要别人挽回。存这样态度的人,必然有温柔的心去挽回人的过失;因为他一想到自己也可能像别人那样 “被过犯所胜” ,自然就会谦卑,不敢轻看别人了。 

  本句经文亦提醒我们,每逢帮助别人胜过罪恶时,应当小心地不在别人的罪上有分。不可为着帮助人而犯罪。 

  2.如何互相担当重担( 6:2-5 ) 

  这几节分两方面讲论如何担当重担: 

  A.在群众的生活方面( 6:2 )

  B.在个人的生活方面( 6:3-5 ) 

  A.在群众的生活方面( 6:2 ) 

  2 本节的 “重担” 与第 5 节的 “担子” 原文不同字。本节的 “重担” ,美国新标准译本, K.J.V. 都译作 burdens ;原文为 baros ,有 “重量” 的意思,包括精神上受压力而感到的重负。而第 5 节的 “担子” 在原文为 phortion ,意即 “所携带着的” ;美国新译本译作 load 。按新约字解( 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Words )认为此二字的分别在于∶第 5 节的 phortion 仅指所应 “担负” 的,与 “重量” 没有关系,而本节的 baros 则总是表示某种重负。 

  所以此处的 “重担” 是注重信徒犯罪后心灵的重担。那些被过犯所胜的人,因 “过犯” 而引起的忧伤、难过和良心的指责,都是一种灵性上的重担。所以 “重担要互相担当” 的意思是∶当各人为自己的错失忧伤难过时,应当彼此用同情的心,分担弟兄的忧伤,扶助他,使他得着安慰;在他失败跌倒的时候,显出主里的爱心和温暖,使他得以从过失中被挽回过来。 

  注意∶ “互相” 表示不但我们应当去担当别人的重担,我们也可能需要别人来担当自己的 “重担” 。不但别人需要从我们得着同情、安慰与扶助,我们也可能需要别人的同情、安慰与扶助,才能重新刚强起来。 

  但本句 “你们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 的属灵教训,当然也可以推广于日常生活上,要信徒在各种难处上互相帮助。我们既是神家的儿女,当然应本着基督的爱心,尽量分担弟兄的忧患。如此就能互相激发爱心,使教会在爱中增长(弗 4:16 )。 

  “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这一句若与 “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 ( 5:14 ),及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唯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见罗 13:8 )互相对照,就可以知道,所谓重担互相担当,就是相爱的实践,符合凭爱心行事的原则。 

  “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就是使基督的律法在这种实际相爱的生活中表露出来,见证出来,并且显明是完全的。 

  主耶稣既曾为我们担当了一切的重担(赛 53:4 ),我们当该分担肢体的重担和忧虑。分担肢体的重担,就是体会主的心肠,能讨神的喜悦。 

  B.在个人的生活方面( 6:3-5 ) 

  这几节提到信徒个人生活方面的教训,有三个要点∶ 

  3 1. 不可自欺 

  “人若无有” ,保罗未指明 “无有” 什么,但可能就是指上文所说的爱心。人若没有爱心,而自以为有爱心,就是自欺。看见弟兄的错失却没有去挽回;没有为弟兄灵性上的软弱尽上责任,反而看见别人偶然犯过,便讥笑、论断、骄傲自夸,就是没有凭爱心行事。既没有凭爱心行事,却还自以为有,便是自欺了。 

  但这 “无有” 既未指明是指什么事,应可以适用于一切事上,如∶没有信心,却自以为有信心;没有忍耐,却自以为有忍耐;没有谦卑,却自以为有谦卑等,都是自欺。自欺常是不自觉的。人觉得自己自欺的原因,多半是因为骄傲。 

  使徒约翰说∶ “人若说自己在光明中,却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 (约一 2:9 ),可见凡在爱上自欺的,就是落在黑暗中。 “黑暗” 就是自欺的写照。 

  4 2. 应当察验自己 

  省察自己是避免落在自欺中的重要步骤。我们应当在主的亮光中,很公正地察验自己所行所作的是否在真理中,是否本着基督的爱心。不可过于信任自己的言行,以至只见别人的错失,而对自己却缺乏客观的察验。主耶稣也曾这样提醒我们说∶ “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太 7:3 ) 

  “察验” 含有试验、观察且加以证实的意思。我们应当十分用心,谨慎而切实地观察自己,不是随便,敷衍良心地省察自己。 

  “这样,他所夸的就专在自己,不在别人了。” 信徒若在主的光中察验自己的行为,就使所夸的专在自己。 “所夸的” 就是他所以为快乐与光荣的事。 “专在自己” 即专在乎自己在神面前的行事,不跟别人比较;只求自己在神面前良心无愧,而不在于觉得自己比某人好,或比不上某人。 

  这句话的另一种解释就是,人若在主的光中认真地察验自己,,就能使他一切所行所为都实实在在;而他所引为快慰的( “所夸的” ),就专在于自己的生活,在神面前有价值,可以永存。这样,他就不会以挑剔别人的不是,或得别人虚伪的称赞为乐。 

  5 3. 要担当自己的担子 

  “因为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 第 5 节继续上节,说明应当察验自己的理由,就是因为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 

  这 “担子” 就是信徒在世上各人应尽的本分与责任。在信徒彼此相爱的生活中,有一样当注意的,就是信徒自己当尽的责任自己要负担。不可因为彼此应当相爱,便把自己应负的责任推诿给别人,逃避应有的本分和做人的义务,这并不合爱心的原则。爱心是甘愿担当别人的重担,却不是倚赖别人来担自己的重担。那是取巧,不是爱心。凡实际过着爱心生活的信徒,必然不是仰赖别人的慷慨来解决自己的难处,乃是准备自己担负自己的难处,又尽量分担别人的难处。 

  在此 “担子” 不是指罪恶方面的担子。虽然圣经告诉我们,应将罪的重担交给主,又将生活上的重担交给祂,因为祂是天天背负我们重担的主;但这并不是说,我们不必尽自己做人应尽之责任。如夫妇、父子、主仆等,都各有应尽之职责,是必各人自己负担的。我们说∶ “把重担交给主” ,意思就是∶不要把我们应尽之责任和难处,当作难当的重担,凭自己的力量去担;只要在尽自己本分的时候,全心信赖主的恩助和能力。把担子放在自己的肩头上,却把担子的 “重量” 放在主的能力上;为自己的本分尽责,却不为自己的本分担忧;不让这一切人生应有的本分,成为我们灵性上的一种负累(来 12:1 )。 

  3.如何凭爱心行事( 6:6-10 ) 

  A.应供给主仆之需用( 6:6 ) 

  6 “在道理上受教的” 指指一般信徒, “施教的人” 就是撇下一切俗务,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的人(徒 6:4 )。他们是以宣读、劝勉、教导为念(提前 4:13 ),摆脱了世务缠累的(提后 2:4 )。信徒当然应该供给他们一切的需用。但除了这原因之外,基督徒为爱神的的缘故,也应当供给神的仆人,使他们可以专心事主。凡真正爱主的信徒,必乐意藉着供给主仆的需用,以表示他们爱主的心。若以一般爱心待人之法则来说,即使是普通弟兄缺乏,也应当照顾我们,何况是主的仆人? 

  信徒从主的仆人身上得着好处是一事实,使徒在此根据这一点,有力地指明∶信徒有供给主仆需用的责任。信徒既在道理上受教,则以属物质方面养生的需用还报主的仆人,按情理来说也是应当的。正如我们请一位教员教导自己的子弟,尚且要给他薪金,何况在主的真道上领受主仆的教导,岂不是更应当供给他们生活上的需要?所以本节是从 “利益” 方面讲明信徒对主仆的责任。即使不按照爱心的原则,而按照利益之关系来说,既得着 “利益” ,理当付出 “代价” 。何况信徒对待主仆,不应只根据所得之利益,乃应根据爱心的原则!这样,在道理上受教的信徒,应当供给 “施教” 的主仆,更是无可推诿之责责任了。 

  “一切需用的” 表示∶所供给的应当足够,不可缺乏。例如所供给的只足够他吃,不足够他穿,或只够他本人的饮食,却不够养育儿女等,这样不是足够的供给。一般信徒显然有一种观念,以为传导人应当仰望神的供给,所以无须在 “一切的” 需用上供给我们。这是不负责和取巧的托辞;因为这不是信徒应抱的态度,而是传道人应抱的态度。受教者不能利用 “施教者应当仰赖神” 为藉口,不尽上自己应当的责任。这种责任,正像对待自己的亲人朋友一样,是不可托辞规避的。 

  圣经中对于传道人应如何接受供给,并无详细的记载。教会中有人用固定薪金制度,或类似薪金之方式;另有人却反对固定的供给。实际上圣经既未指定要用固定的薪给,也没有指定不可用固定薪给。其实不论是否薪金制度,或是否固定数目,对于传道人的信赖神而生活,并不重要。不接受固定薪金的人,可能比较接受薪金的人更不信赖神;接受固定薪金的人,也可能比不接受薪金的更信赖神。信心生活全在乎个人自己向神的忠诚如何。若传道人的心贪慕虚荣和今世的享乐,不论是否受薪金,都会奉承阿谀富人,重视金钱,而轻忽贫穷信徒;反之,若传道人专心求神的喜悦,不论是否受薪金,或所受薪金是否足够维持生活,必看作是从神领受的,能专靠神而活,不与人计较。 

  但按本节 “当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 而论,在受教者方面,理当有周全的照顾,使施教者按时获得一切所需用的,不虞匮乏。这样,若参照一般人的生活标准,而给予施教者每月固定的供给,不失为妥善的方式之一。否则,若因没有固定的供给,以致主的仆人有时陷于缺乏之中,虽然神会有方法眷顾祂的仆人,但作为受教者方面,未免有爱顾不周,未尽全责之处了。 

  但这是对受教者方面说的,对传道人来说,切不可以信徒的供给是否充足 “施教” 的条件;也不要苛求信徒,必须按照某种方式供给自己的需用。传道人应当看自己是替神作工的,信赖神的信实,知道祂必不亏待祂的仆人。否则纵然不受薪传道,也可能徒有 “信心生活” 之名,实际上却是处处故意表露自己的缺乏,眼睛常常指望人的爱顾,这种生活绝不能荣耀神。 

  无论如何,供给主仆的需用,应出于爱心,并且看为应尽之本分。不论用什么方式或制度,都不应含有 “雇用” 或 “受雇” 的观念。受供给的人,应看作从神接受供给;供给人的,应视为完全献给神,不能从神里取任何属灵权利,这才合乎爱心的原则。 

  “供给” 原文 koino{neito{ ,是 “分享” 的意思。因此本节的意思是∶信徒应当在一切需用上与主的仆人分享。这 “分享” 表示,供给者与受供给者是站在完全相同的地位上享用所需用的。信徒供给传道人,绝不是雇主给予受雇者报酬,而是承认∶自己所享用的也当让主的仆人分享;因我们所有的,原都是神所赐的。 

  B.所种的与所收的( 6:7-8 ) 

  7 这两节连于 6 节之后,是要继续劝戒并指导信徒,应存怎样的态度实行爱心生活。特别是在供给主仆的事上,不可轻忽怠慢,或随意施舍。因为这等事就像为自己种植一般,若所种的是坏种子,就收恶果;反之,若所种的是善种,就必收美果。 

  另一方面,使徒在此指出∶行善并不是一种损失,乃是一种 “投资” ,使自己将来可以有收成。所以行善不只是为助人、荣神,亦是为自己积存财富在天上(太 6:19-20 )。 

  “不要自欺” ,在 3-7 节中,这是第二次提到 “不要自欺” ,都与爱心待人有关。第 3 节的自欺,是指没有用爱心待人,却自以为有爱心,而本节的意思则是∶我们若不诚实爱主爱人,在奉献上忠心,就是自欺。 

  “神是轻慢不得的” ,这句话解释了不要自欺的理由。因为神不会任凭我们轻慢祂的权能,所以我们不可以为自己手中有力量供给主仆,或其他缺乏的弟兄,便以随便、轻忽的态度对待受帮助的人;也不可以为自己有权随意处置财务,便忽略行善助人的责任,以为神不会追究;更不可藉着所捐献的钱财,争取教会中的地位,骄养自己的心,贪慕虚荣,抢夺神的荣耀。 

  “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 ,这句话是一项警告,也是一个安慰。对于不用真诚之爱心对待主仆或弟兄的人,它是厉害的警语;但对于诚心奉献,照自己的力量在教会中尽忠的人,它却是安慰的话。因为一个人既种下真诚的爱心,必从神那里得赏赐和称赞;反之,存心自夸与骄傲的人,所种下的既是荣耀自己的种子,也必收取败坏的果子了! 

  8 这一节更具体的解释上节 “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 的意思。种什么、收什么,是自然界的一般定理;属灵的事也是如此。我们若 “顺着情欲撒种” ,即顺着肉体的喜好行事(参 5:24 ),只求自己的益处与荣耀;这就等于替自己撒下一些败坏的种子,为自己种下一些灾祸;这些凭情欲的意念而行的事,终必产生败坏的果子。但若 “顺着圣灵撒种” ,即顺着圣灵的感动和引导行事,就必从圣灵收永生。这 “永生” 的涵义,包括一切因得着永生而有的属灵福分,与上句的 “财坏” 成对比。 “败坏” 代表一切属情欲而终必败亡的事物, “永生” 则代表一切属于永生境界内之福分(约 6:68-69;10:10 )。 

  C.行善不可丧志( 6:9-10 ) 

  9 善怎么也会丧志?这句话显示,虽 “行善” 也会遭遇阻拦,甚至灰心。例如∶你所帮助的人令你失望、行善的结果并未得着好的效果,反遭受人的讥笑等,会使你觉得自己所行的善事归于徒然。这种情形是可能的。所以使徒劝勉信徒,行善不可丧志。帖后 3:13 ,使徒保罗也用同样的话劝勉帖撒罗尼迦的信徒,意思是不可因人的误会、嫉妒、逼害,或反对而丧胆、灰心;因为行善不只是信徒应有的长处,且是信徒应有的责任。我们必须付出代价来完成这种责任。主耶稣来拯救罪人,也是冒着人的误会、拒绝,反对和凌辱,甚至舍命在十字架上,才使我们得着这宝贵的救恩。所以信徒不可以为,行善理当受人欢迎;人们若不笑脸相迎,我们便不行善了。这就不是视行善为当然之职责。信徒应当准备为行善而受苦(彼前 2:30 ),并为讨神的喜悦,遵行神的旨意而行善;却不是为得人的拥戴、称赞、报答而行善(太 6:1-4 )。这样,就不致因行善而灰心了。 

  “到了时候就要收成” ,未指出是什么时候,但最迟不会迟过主再来的时候。许多行善的果子是我们眼前所能看见的,但 “到了时候” 表示,行善之收成是有时候的,需要等待的,不能急求立即收成,正如撒种需要等待收成一样。雅各在他的书信中也有类似的教训∶ “弟兄们!你们要忍耐,直到主来。看哪,农夫忍耐等候地着宝贵的出产,直到得了秋雨春雨。你们也当忍耐,坚固你们的心;因为主来的日子近了” (雅 5:7-8 )。在此保罗用 “撒种” 与 “收成” 比喻行善,与雅各的教训正相吻合。基督徒虽不一定是耕田的农夫,却都是 “行善的农夫” ,理当效法农夫的忍耐而行善。 

  10 “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 ,众人指一般人,包括教外人。智人说∶ “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辞,就当向那应得的人施行” (箴 3:27 )。在此 “有了机会” 是指,当我们手中有 “行善的力量” ,而别人也有需要时,就应当趁机行善。神所赐给我们的财物,未必一生常常充裕。若手中有力量时不行善,在缺乏时,也必难希望别人向你行善了。 

  注意∶本书的信息十分注重因信称义的真理,并且反覆证明人称义不在乎遵行律法。但在本书的尾语中,使徒却很认真地(甚至带着警告)劝戒信徒诚心行善。其实保罗虽然极力证明称义不是凭行为,却并非不热心行善(参 2:10 )。他不过是极力要信徒明白,行善不能被当作得救的条件,以免损害主的救恩而已,行善虽不能当作得救的条件,却是信徒应尽的本分,且为自己撒下佳美的种子,到了时候可以收成。 

  “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 ,本句清楚地指出,信徒在主里已经是一家的人(弗 2:19; 提前 3:15 )。教会是永生神的家,信徒都是在这家里面的人;我们对待主内的弟兄姊妹,应当像家人一样。当我们家里的人有什么缺乏或需用时,当然应该先照顾他们的需用。所以说∶ “更当这样” 。 

  这 “更当这样” 表示∶信徒行善,对外人与对主内弟兄,是有先后轻重之分别,这分别就是∶应优先和更多帮助主内弟兄的缺乏。这 “更当” K.J.V., N.A.S.B., Williams, B.E.C.K. 都译作 especially ,就是 “主要的” 或 “特别的” 的意思。 

  从本节我们也可以知道,信徒应当照顾自己肉身的家人。因本节提到优先看顾主内肢体的缺乏,是以主内肢体就是属灵大家庭中的 “家人” 为理由,可见使徒认为,照顾家人比较照顾外人责任更大。使徒既将这原则应用于属灵的家庭关系中,劝勉信徒实行相爱;则同样的原则当然也适用于属肉身的家庭中。所以,信徒不可以照顾主内弟兄为托辞,而轻忽了负担家人的需要。保罗在提摩太前书说∶ “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 (提前 5:8 )。信徒若以为,为主内弟兄,就可以不必顾念肉身的家人,那就类似法利赛人所说的,将所有供献给神,便可以不孝敬父母;二者犯的错误相似(太 15:5-7 )。可见,圣经的意思并非说,我们只要看顾神家的人,就不必对我们肉身的家庭尽本分了。 

  问题讨论 

  怎样才算是属灵的人?我们要怎样对待偶然被过犯所胜的人? 

  6:3 之 “无有” 指什么? 

  6:4 “这样他所夸的就专在自己,不在别人” 何意? 

  信徒应如何供给主的仆人? 

  默出 6:7-8 ,并加以解释。 

  行善也会丧志吗?对信徒行善与对外人有分别吗? 

  第五段 结语──十字架与保罗( 6:11-18 ) 

  本段只有 8 节经文,但有五次提起十字架。全书提到十字架共有九次,而本段占了过半数,可见本段特别显出保罗与十字架关系之密切。他是十字架的忠心使者,对十字架的救恩有最深切的经历。他将十字架的福音清楚地传扬出去,使信徒深深认识到十字架是他们的拯救,也是他们的荣耀。他的见证是我们的借镜,让我们知道,一个成功的基督徒从是如何经验十字架的恩典。 

  一.十字架的爱心( 6:11 ) 

  11 为什么保罗忽然要信徒看他亲手所写的字何等大呢?有些解经家以为,可能因保罗有眼病,目力不足,所以字写得很大;并且他所写的书信常请人代笔(参罗 16:22 ),所以本书也可以能是由别人代笔,而此处,他似乎从代笔人的手中取过笔来,亲自写下这末后的几节话,并要求信徒看他亲手写的字是何等大(参林前 16:21; 西 4:18; 帖后 3:17 )。 

  但也可能本书全部都是由保罗所写,然后他在结束之前的几句话中,对信徒说∶ “请看我亲手写给你们的字是何等的大。” 无论如何、保罗加上这几句话的意思,是要加强这封信的分量,表明他是怎样在身体有疾病之中,仍不顾困难地写信给他们,使信徒更加留意他的劝告。所以他叫信徒看他所写的字何等大,实在就是请信徒看他对他们的关怀何等恳切,对他们的爱心何等大。他为主的缘故忘记自己,而一心以主的羊群为念,这就是他自己领受了十字架的爱而有的爱心。在此保罗所表现的爱心有两方面∶ 

  忘己 

  十字架的爱心最大的特点,就是忘记自己的需要和损失,顾念别人的利益和安全。基督在十字架能为仇敌代祷,就是这爱心的表现。既然加拉太人已经对门徒有成见,听信割礼派的人对保罗的种种诋毁,保罗写信给加拉太人,是否会被他们轻看?他们是否会不理会他的劝告?保罗并不顾虑这些。他没有想到他的面子,也没有因加拉太人对他的疑惑,而消极地恼恨他们,不理会他们;他反倒竭力写信劝告他们,要用温柔的心,把他们从过犯中挽回过来。 

  许多信徒对别人的软弱很容易批评、 “定罪” 。对别人所给自己的诋毁,只顾设法报复和恼怒,却没有十字架的爱心去饶恕人,挽回人的软弱。但我们若有十字架的爱,就必像保罗那样,虽然受人的诋毁和破坏,自己的目力困难,又为许多教会的事挂心,却仍然关心加拉太人灵性所遭遇的危机,勉力去坚固、劝戒他们。 

  忠告 

  十字架的爱心不但能让人忘记自己,也能让人勇敢地忠告别人。保罗为什么要写信给加拉太人?就是要忠告他们异端的危险。这样的忠告,是十架爱心的表现之一。忠告人是要有勇气的,预备受到人更深的误会,甚至人会以自己为仇敌。保罗这封信的内容,多半是忠告的话,不是称赞的话。但他为着加拉太人灵性的利益,便不顾后果地忠告他们。 

  信徒切勿轻忽那些愿意忠告我们的人的爱心;因为他们这样作,无非是由于十架之爱的激励!主耶稣在世时,常常忠告人们罪恶的危险,结果,罪人把祂钉在十字架上。保罗既有基督的爱,也就照着基督的爱,去忠告十字架信徒。 

  基督信徒道的开端,就是由于人的忠告,才知道自己是一个罪人,需要救主。信徒信道之后,在灵程上奔走,也常常需要别的肢体和主仆的忠告,才不易陷于自欺自足。所以,我们应当虚心接受人的忠告,使我们可以常在真理的亮光中改正自己。 

  二.十字架的忠心( 6:12 ) 

  参考 

  1.不希图外貌之体面( 6:12 上)

  2.不怕为十字架受逼迫( 6:12 下) 

  1.不希图外貌之体面( 6:12 上) 

  12 上 在此所称 “希图外貌体面的人” ,就是那些主张信徒要受割礼才得救的人(徒 15:1 )。他们希图藉信徒肉身上的记号,显示他们工作的果效,作为他们在人前的一种 “体面” 。使徒在此指出,这等人并非真正敬虔,只是想夸耀自己的工作而己! 

  “希图外貌体面的人” 也可以指那些要凭自己肉身受割礼为夸耀的人。这种意念违背了敬虔的真意。 

  所谓 “希图外貌体面” ,实即贪图虚浮的荣耀(腓 2:3; 加 5:26 )。雅各在他的书信中亦同样提醒我们,敬虔的真意在于如何谨慎言语,看顾孤儿寡妇,和不沾染世俗(雅 1:26-27 ),却不在乎外表的仪。世人因贪图虚荣,以致不肯谦卑接受基督。信徒若注重外貌之体面,亦必陷于世俗化与虚伪之中,因而不愿在灵性上追求实际进步,只求外表的敬虔。 

  保罗既指责那些勉强信徒受割礼的人,说他们是要 “希图外貌体面” ,由此可见,他自己所不勉强信徒受割礼,乃因不愿只求在人前有体面,而歪曲了因称义的真理。其实使徒保罗若要加拉太人或其他外邦教会信徒受割礼,并没有什么难处;因为这些教会都是他自己开荒工作之果子。但他既忠心照主的旨意传道,就不愿与人争 “外貌的体面” ,却要忠心保持福音真理之纯全! 

  2.不怕为十字架受逼迫( 6:12 下) 

  12 下 保罗的忠心,不但表现于工作上注重实际工夫,不图外貌体面;更表现于不怕为十字架受逼迫。犹太人极端反对十字架的福音,因为这使他们引为夸耀的许多特点一笔勾销。所以,若有人传讲 “只须信靠钉十架的基督,无须受割礼也可以得救” 的道理,他必定会受到很厉害的逼迫。直到今日,以色列国的犹太人若信奉基督,依然会受到逼迫。不但家人可能把他逐出家门,在社会上也难以立足;若是青年,更难以解决婚姻问题。因此,当时有些犹太人虽或明白福音真理,但由于怕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便也去勉强信徒受割礼了! 

  保罗的话显示,当时除了极端的犹太主义之外,还有妥协的犹太主义;他们传割礼的原因,绝非热心律法,乃是怕受逼迫,因而产生一种将福音与律法调和的道理,以求两全其美。结果,既未成全律法,又破坏了恩典的福音。 

  今日信徒在不能遵守主的真理时,亦常想寻求一种妥协的论调,以免自己陷于困难的境遇中,这种心理也是怕为十字架受逼迫。 

  魔鬼显然惯用 “逼迫” 的方法使信徒丧胆,不敢为真理站立,或不敢见证基督,或如当时割礼派的人那样,设法妥协,宣讲错误的道理,使加拉太人陷入迷途之中。所以我们对神的话语──圣经的真理──应十分谨慎,切勿因为自己顺服不来,或真理的要求过高,无法达到那种程度,而故意误解。凭私意想出变通的道理来,使自己和别人都陷于错误之中,这样行就不是十字架忠心的使者了! 

  三.十字架的夸耀( 6:13-14 上) 

  13-14 上 保罗忠心跟从主走十字架道路的特点是∶从来都不凭肉体夸口,而只夸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他曾对哥林多人说∶ “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 又说∶ “我曾定了主义,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 (林前 1:31;2:2 )。可见他这些话并非只为着劝勉加拉太人而说,乃是传道工作的基本态度。 

  在此保罗指出,那些主张信徒要受割礼的人, “连自己也不守律法” ,意即连他们自己也不能凭守律法得救。除了守 “割礼” 这一条 “律法” 之外,有许多律法是他们所未能守的。他们从自己的经历中已经知道,人不能凭守律法称义;但他们却愿意加拉太人受割礼,可见他们不过是要藉着加拉太人的肉体夸口而已──若加拉太人因他们的宣传而受割礼,他们就能夸耀自己的工作,显示跟从的人很多!他们只凭着律法中的一项割礼,一项很容易遵行的律法,作为一种炫耀,以掩饰他们其他方面的败坏,这就证明他们不是忠心奔走十字架道路的人了。 

  许多信徒也有肉体的夸口,以今世的地位、学问、财富、特长等为夸口;但保罗虽然大有学问(徒 26:24 ),又曾建立许多教会,拯救无数人的灵魂,却不以自己的工作成就为夸口,只夸耶稣基督的恩典。 

  这两节圣经显示,属肉体的人与属灵的人的分别,在于他们的 “夸口” 不同。属肉体的人以许多肉体的事为夸口,以高抬自己为目的;属灵的人则只夸主耶稣,以荣耀主为目的。 

  “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为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 ,这是一句用十分重的语气讲的话,表示除十架以外,并无 “别的” 值得他夸口。这是一切跟从主、走十架道路的人,都应当有的态度。 

  注意∶以为 “夸口” 的意思,就是口中常常讲述,引以为荣,并且喜欢向人讲论。 

  四.十字架的钉死( 6:14 下) 

  14 下 14 节后半论及保罗如何能成为十字架的忠心使者,就是因为他在灵命上曾受过十字架的对付。神拣选人去传扬十字架的救恩,并非只要人的才干和学识,,更须要人的生命受过十字架的对付。若不是全心全意把自己交在神手中,我们的才干、学识就不能被神使用;若是要实际地过完全奉献的生活,全在于十字架 “钉死” 的工作。 

  在此保罗说∶ “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 ,意即这世界对他已经失去吸引力,其中的一切诱惑、罪恶、虚荣、财富,已被挂在木头上,不能再向他活动,他也不再以它们为可爱了! 

  另一方面,从世界来看保罗,保罗也已被钉在十字架上了── “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 。也就是说,世界看保罗这个人是没有希望的,是不会随从它的恶俗、不可能成为它的伙伴的人,是一个已经失去的朋友。换言之,由于保罗对这世界的各种虚荣、享乐、美名、财色不再理会也不留余地,以致这 “世界” 也看保罗是已经钉死的,或认为是应当被掉的渣滓,毫无用处(林前 4:13 )! 

  注意∶保罗在这里不是讲论那一种神学道理,乃是讲论他自己的经历,将他从属灵经历中所得的结论告诉信徒。要从一种经历中得到结论,并非一朝一夕那么容易,其中包括了无数的舍己、忍耐、信靠、顺服、痛苦、委屈等故事。经过这许多的故事”之后,保罗从属灵的悟性中认清了世界的面目,认识了基督的宝贵;使他那不坚定、不专诚的意念,变为对基督专一的心意,以致世界无法再在他的心中占有任何地位。 

  “世界” 指世人与其中的罪恶和虚荣(约一 2:15-17 ),以及种种属世的诱惑。这些诱惑随时跟着信徒,不断要使我们陷于罪恶之中,是信徒向神尽忠的最大阻力。但保罗对世界已经是钉死了,所以他才能成为被神大大使用的十架使者。 

  本书有三次提及十字架与钉死,都与信徒的灵性生命有重大关系∶ 

  1. 2:20 ;

  2. 5:24 ,

  3.本处。 

  这三次所讲的共有三样 “东西” 被钉在十字架上,即∶ “我” , “肉体与肉体的邪情私欲” ,以及 “世界” 。这是基督徒的三大仇敌,但感谢主,这三大仇敌,基督的十字架都已解决了。信徒胜过三大仇敌的秘诀,在于站在十字架的地位上,看自己是死的。 

  五.十字架的拯救( 6:15 ) 

  15 新造的人,就是十字架的救恩与律法之割礼大不相同的地方。那些受割礼的犹太人以为他们受了割礼,就可以承受神与亚伯拉罕立约的福分。但他们却不知道,肉身的割礼无非是预表以后要来的基督;祂要给一切在祂里面的人行的割礼,不是出于人手,乃是 “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 (西 2:11 ),是藉着祂的十字架完成的。若只受肉身的割礼而不接受基督的十字架,则只不过是按肉身作亚伯拉罕的后裔而已,一切属灵的福分与他们无关。 

  肉身的割礼不过是割去身上的一块皮而已,并未真正割去人里面种种的情欲与败坏,所过的生活仍然是旧的。但十字架的拯救,并不是只使人在肉身方面受一点痛苦,或得着一些外表的记号和改变;乃是使人有真正的改变──整个生命的改变,成为新造的人,得着新的生命。这种 “新造” 的救恩,是神的杰作,不是任何人的学习、模仿所能成功的。正如一个声带坏了的人学唱歌,无论跟从什么名家,也学不好,除非他的声带获得完全的医治。十字架的救恩所给人的,乃是基本的改变,不是让一个声带坏了的人去跟从名家学习,乃是先给他完全健康的声带,才让他去学习(林后 5:17 );不是教人学习一点外表的敬虔,或虚伪道德,乃是得着一个新的生命,使他从里面活出基督的荣美。 

  六.十字架的定理( 6:16 ) 

  16 “此理” 就是因信称义的 “理” ,是凭十字架的救恩而成为新造的真理,是以基督的十字架为夸口、向世界死的真理。凡照这样的真理行的, “愿平安怜悯加给他们” 。 

  使徒在此表示,神赐福给人有祂一定的原理,人必须依循神祂恩的原理而行,祂的平安怜悯才能临到人身上。这原理就是倚赖基督的十字架。人饥渴便需要饮食,饮食后自然便会饱足,这是自然的定理,神使痛苦可怜的罪人得着心灵饱足与祝福的定理,就是投靠基督的十字架。 

  此由之 “理” ,原文 kano{ni ,其字根 kano{n ,意即范围、界限或准则。在林后 10:13,15 译作 “界限” ,按 Dr. W. E. Vine 新约字解之解释,认为此字之原意是指工匠用的尺度或准绳。 

  “凡照此理而行的,愿平安……加给……” ,这句话似含有反面的意思,即凡不照此理而行的,使徒保罗就不敢说神的平安怜悯会加给他们了。因为十字架的救赎就是神赐福的范围和准则,不照着十字架的尺度行事,不以十字架为夸口而贪爱世界的人,当然也不能希冀神的平安与祝福了。反之,那些忠心背十字架跟从主的人,既 “照此理而行” ,又为基督的十字架多受患难,当然应当多得神的平安与祝福了。 

  七.十字架的印记( 6:17 ) 

  17 这是保罗对于十字架的救恩所作的一项最有力的见证,他说∶ “我身上带着耶稣的印记。”“印记” stigmata 却是古时用火烧红的一种烙印,用以印在奴仆身上,作为他属于某人的记号,使他永不能逃脱。此外,古时也有些人自愿受某种烙印,以表示他们向某一种假神之尽忠。保罗在此借用此字,以表示他向主之忠心不渝。 

  “因为我身上带着耶稣的印记” ,这句话显然是一灵意的讲法。相信保罗不致在自己身上用烙印上 “耶稣” 两个字。这句话的意思,大概指他为耶稣忍受的种种痛苦,如林后 11:23 之种种患难,以及他在生活上为基督所表现之美好见证,已使一切人在他身上看见基督的形象,就如一个无形的烙印一般。与那些犹太主义所极力主张的割礼相比,这实在是一项更有属灵意义和感力的记号,足以证明他是基督的仆人。 

  由于保罗有这么美好的见证,如烙印印在脸上一样,于是保罗宣布说∶ “从今以后,人都不要搅扰我,因……” 这是是一句十分豪爽的话,表示他已经是有所属的人,是不可能再属于别人的了。就如一个结了婚的人,手上戴一枚结婚戒指;这枚结婚戒指的作用,不但可作为一种纪念,更是一种 “宣告” ,表示自己是已经属于某某人的了,任何人都不必对我存着任何妄想了。保罗对基督十字架的忠贞不渝和完全奉献,使任何十字架以外的事物都不能摇动他的心志,任何人也不必存着幻想,希望会有什么方法可以使保罗改变信息,不传十字架的福音。因为他已经全心全意地归属基督,为祂十字架的福音不顾性命了(徒 20:24 )。 

  现今的基督徒应当好好地 “察验自己” ,在我们的身上有耶稣的印记吗?我们所留给别人的印象是基督十字架大能的明证呢?还是从骄傲的旧生命中所发出来的各种败坏呢?为什么还有些犯罪的朋友仍然会来 “搅扰” 你,要求你和他们同去犯罪?是否人们未能在你身上看见基督的印记? 

  八.祝词( 6:18 ) 

  18 本节是全书的结语,也是使徒为加拉太人祝福的话。这祝福的内容,特别强调 “主耶稣基督的恩” 。有主耶稣的恩常在心里的人,就是蒙福对这些受异端搅扰,而想离开恩典的道路,去跟从别的福音的人,是十分有意义的。 

  另一方面,我们看见这位灵命丰富,对十字架的恩典有很深切经历的保罗,常常成为别人的 “祝福” 。他所说的话、所作的事、甚至责备的话,都是要使人得益的。虽然在本书的开端,使徒曾用严厉的话责备我们,但他一切的责备都无非指一个目标,就是要使 “主耶稣基督的恩” 常在加拉太人心中。 

  问题讨论 

  默出全段小分题。 

  为什么保罗要信徒看他写的字这么大? 

  “希图外貌体面” 这句话指什么? 

  6:14 该怎么解释? 

  6:16 的 “理” 原文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保罗身上的印记? 

  ──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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