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盛的生命研读版注释

提多书第一章   第一段 引言( 1:1-4 ) 

  一.发书人( 1:1-3 ) 

  在保罗书信中,从来没有一封信像本书这样,在开端的自称中便用了这么多的话自荐。在此保罗自称为 “神的仆人” 和 “耶稣基督的使徒” ,这是他书信中一贯通用的自称。 “神的仆人” 是普通的身份, “耶稣基督的使徒” 是他特殊的身份;奴仆只不过侍候主人,使徒却代表主人。保罗在蒙召之后,就作了神的仆人,和其他的教师、先知,一同在安提阿教会中忠心事奉神,且从安提阿教会受圣灵差遣之后,就被称为使徒(徒 13:1-3,8 )。 

  从没有人毁谤保罗不是 “神的仆人” ,但对保罗是否为耶稣基督的使徒,却有教会说毁谤的话(林前 9:1-3 );可是使徒行传中明明称保罗为 “使徒” (徒 13:8;14:4-6,14 ),且按保罗的灵性、恩赐、工作的经历而言,亦无不证明他确是一位使徒。他亲眼见过主(参徒 9:1-6; 林前 15:8 ),忠心作过主复活的见证(徒 1:22 比较徒 24:14-15;16:8-23; 林前 15:17-22 ),在工作中 “用百般的忍耐,藉着神迹奇事异能,显出使徒的凭据来” (林后 12:12 )。写的书信也是其他使徒承认具有圣经之权威的(彼后 3:15-16 ),所传的道更是真理的标准,是出于神的启示和托付(加 1:12; 弗 3:2-5; 帖前 2:3-4 ),是不容更改(加 1:8-9 ),绝非人的教训可比的。 

  但对提多来说,他既是保罗亲密的助手,是他的 “真儿子” ,为什么保罗要提到他的使徒职份呢?这和提摩太前后书理由一样,因为这封信中所论的事并非私事,乃是关乎治理教会和设立教会职员的事,所以保罗理当用使徒的权威来说话。 

  紧跟着他的自称之后,保罗用很长的解释,说明他如何领受神的托付,尽使徒的职份。 

  1.其信心( 1:1 上) 

  1 上 “凭着神选民的信心” , “选民” 在旧约,当然是指以色列民说的(诗 105:43;106:5; 赛 43:20;65:9,15,22 )。在新约圣经中,虽然信徒也是蒙神拣选的百姓,但 “选民” 一词仍多半用于以色列人(太 24:22,24; 留意太 24:31; 可 13:20,22; 留意可 13:27; 提后 2:10 );亦有一处明显是指着信徒说的,即西 3:12; 路 18:7 的 “选民” 相同,可能通指以色列人及信徒。实际上,旧约选民所信的,与新约选民所信的相同,旧约选民的信心集中于那将要来临,使万族得福的 “子孙” ──基督──身上(加 3:16 );新约选民之信心亦系集中在基督身上。旧约信徒因信,盼望一个更美天上之家乡(来 11:13-17 );新约信徒因信,也盼望天上的家乡。所以所谓 “凭着神选民之信心” ,就是凭古今信徒所共有之信心的意思。 

  2.其知识( 1:1 下) 

  1 下 “与敬虔真理的知识” , “敬虔” 是教牧书信中所常用的字(提前 2:2;3:16;4:7-8;6:3,5,6,11; 提后 2:16;3:5,12; 多 1:1;2:12 )。 “真理的知识” 不是普通世俗的知识,乃是神所启示有关其救赎的计划、旨意,以及生命之道的各种知识。这等知识虽然远超过今世的理学,人间的哲学(西 2:8 ),但若没有敬虔的信心与这些知识调和,就只能叫人自高自大(林前 8:1 )。保罗不但通达真理的知识,而且有敬虔的信心与经历。 

  3.其盼望( 1:2 ) 

  2 “盼望那无谎言的神,在万古之先所应许的永生” 。神所赐的永生之恩,是祂在万古之先预定的美意。既经 “万古” 之时间的考验而终于实现,足证神实在是信实,无谎言之神。保罗对这位神的信心,绝非贸然盲从的信赖;乃是根据自古以来,神众选民所共信共知之真理知识。总之,保罗肩负使徒之职份,是具有坚定的信心、敬虔的知识、与确实之盼望的。 

  4.其受托( 1:3 ) 

  3 从第 1 节下半至本节,都是叙述保罗怎样从神领受托付、传扬福音;除了以上的叙述之外,本节说明之层次如下: 

  1.神在万古之先所应许的永生之奥旨, “到了日期” 才显明出来;即按照神所预定之时间、步骤,显明出来。(参考加 3:23-25; 来 9:10; 西 1:27; 弗 3:4-6 ) 

  2.神救赎的真道,是要藉祂所用的人和传扬的工夫显明出来的;换言之,神不但按其旨意,完成了救赎之恩,也差遣祂的仆人,把所完成之救恩宣扬给万世周知。 

  3.使徒保罗就是 “按着神我们救主的命令” ,接受了这传扬的责任。在此, “神我们救主” 将神与救主混称的用法,是表示神与救主之合一;救主就是神,神就是我们的救主(见提前 2:3;4:10 )。 

  二.受书人( 1:4 ) 

  4 “真儿子” ,参提前 1:2 之注解 ,按林前 9:5;7:8,25,26 看来,保罗为基督的缘故没有成立家室;但他却把全副心思放在主的群羊身上。虽然被称为他 “真儿子” 的,只有提摩太、提多、阿尼西母等;但实际上,不论哥林多教会(林前 4:15 )、加拉太的众教会(加 4:19 )、或是帖撒罗尼迦教会(帖 2:7 ),可以说凡他所设立的教会,他都把他们看作自己的儿女。年老的保罗,不论对同工或信徒,都存父母的心肠。 

  问题讨论 

  保罗与提多之关系既亲如父子,为什么在本书开諯还要说那么长的自荐的话? 

  试从保罗之自荐语中,说明保罗怎样尽其使徒之职份? 

  圣经中被称为保罗福音儿子的共有几人? 

  第二段 长老的设立( 1:5-9 ) 

  一.设立长老的吩咐( 1:5 ) 

  5 革哩底是地中海之大岛。保罗在三次游行布道的行程中并未经过革哩底,只在赴罗马的途中经过该岛;但那时保罗是带着囚犯的身份去的,不可能在革哩底有什么工作。所以本节所说的 “从前” 不会是指很久以前,大概是保罗在罗马第一次下狱获释之后,回去亚西亚与马其顿等地探望教会时(参腓 2:23-24; 提前 1:3;3:14; 提后 4:13,20 );途中经过革哩底,在那里作了很好的工作,且留下提多处理善后的事工,并设立长老;他自己则继续前行。 3:12 保罗嘱咐他要 “赶紧往尼哥波立去见我” ,尼哥波立是在马其顿西南端的一座城。此时保罗可能正在往马其顿途中,其后;在保罗写提摩太后书时,提多又从罗马被打发到挞马太去(提后 4:10 )。 

  “在各城设立长老” ,可见长老是属 “各城” 、 “各教会” 的(徒 14:23 )。但 “在各城设立长老” 这话,不够作为 “长老” 只许属 “各城” 的根据,因这话也可解作那些长老无法兼顾各城。 

  “照我所吩咐的设立长老” ,可见如何设立长老,使徒已有原则给了提多。下文就是这些原则的重提。可能保罗已在口头上指导过提多,但恐怕教会众信徒或有对提多选立长老之资格嫌过严的,所以保罗特在书信中重申他已吩咐的,以为提多设立长老的根据。 

  二.长老的家庭( 1:6 ) 

  6 “无可指责” 并非绝对完全,毫无过失之意;乃是指一般而论,没有什么可被人指责的把柄(参提前 3:2 注解 )。 

  “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 ,即只有一位妻子,没有立妾。有人以为本句表示作长老的,妻子死了不可续娶,此解释牵强而错误;夫妻关系只在生前,死后不论按灵性方面、或身体方面,都不再受约束。主耶稣回答撒都该人有关死后之夫妻关系时,明言在天上已无嫁娶之夫妻关系(见太 22:23-30 ),而使徒保罗也明说: “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 (罗 7:3 )。且按当时社会制度而言,男人多妻是很普通的事,所以 “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 ,很自然的应指一夫一妻而言。 

  “儿女也信主” ,可见作长老的理应全家归主。 

  “没有人告他们是放荡不服约束的” ,这 “他们” 可指长老的儿女,也可指长老本身。前者表示长老的儿女,也当有好见证;后者表示长老本身要有好见证,与上文无可指责之意相合。 

  三.长老的性格与品德( 1:7-8 ) 

  7 7 节之 “监督” epikopov ,英译作 bishop ,上文 5 节之长老原文 presbuterous ,英译作 elders 。主张长老与监督不同的人,多根据此二字之不同;但本释义认为,更重要的不是这两个字的不同,乃是这两个字同在一段经文中,被当作互相通用的。如 5,7; 徒 20:17,28 ,足证这是同一的职份,却有不同的名称而已。其实名称既不同,当然不同字了,就如一个人若有两个名,这两个名当然是两个不同的字,但却不能说是两个人。 

  “既是神的管家” 有以下数要义: 

  1. “管家” 不是东家,是受托代理者。 

  2.管家不可利用职权求自己的好处,亦不当 “浪费” 主人的财物(路 16:1-7 );应准备向主人交账。 

  3.管家应忠心而有见识,按时分粮(太 24:45 )。 

  4.管家应通晓神的奥秘事,不怕人的论断,亦不论断人。(林前 4:1-5 ) 

  “不任性” ,即不任凭自己喜欢什么,想什么,便作什么;乃是凡事遵从真理的约束,寻求神的喜悦。 

  “不暴躁” ,即不容易发怒,能自制。 

  “不因酒滋事” ,就是不可因饮酒而滋生事端;换言之,若饮酒至微醉,因而生事的,就不可作长老。 

  “不打人” ,就是连一次也没有打人之意(参提前 3:3 注解 )。 

  “不贪无义之财” ,作长老的一有贪财之心,就必不顾真理,不主持公正。这句话不是说,作长老的不可以有钱财;乃是说不可贪财,乃因财而行不义。 

  “乐意接待远人” (参提前 3:2 注解 )。 

  “好善” ,与行善不同。行善者未必好善,好善者不但行善、且喜好而行;行善已成为其爱好之一。 

  “庄重” ,与提前 3:2 之 “端正” ,及提前 3:4 之 “端庄” 意思相近。 

  “公平” ,长老既是教会领袖,必须公平待人。不偏心,不存成见,对待自己好的人和对待自己冷淡的人,都应秉公处理所发生的问题。 

  “圣洁” ,这是一切信徒应有之生活(提前 2:15 );长老更应当有圣洁的生活,作信徒的榜样。 

  “自持” ,意即能自制,不易冲动或摇动。 

  四.长老的真理造诣( 1:9 ) 

  9 本节提及长老在真理方面之造诣应到何等程度,有三层要义: 

  1.第一层:能坚守真理── 

  “真实的道理” 就是指神的话是真实可信的(提前 1:15;4:9 )。长老自己应有清楚的认识,知道其真实可信,而能坚守所信,不致轻易被奇异的教训引动,才不致影响信徒的信心。 

  2.第二层: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 

  长老要有纯正的信仰又能把纯正的教训教导人。换言之,不但明白纯正之道;且十分熟练,可以教训人,使别人也能坚守所信之道。 

  3.第三层:能驳倒争辩的人── 

  所指之 “争辩” 大概指不服长老所教训之纯正真道而有的争辩,或对长老秉公处理的事不肯服从。长老应有真理的智慧与口才,把错误的人驳倒,免得其余的信徒受影响;这 “驳倒” 亦有能使对方折服之意,因真正之 “驳倒” 能使人心悦诚服。 

  问题讨论 

  保罗大概在什么时候把提多留在革哩底? 

  长老应具备何种资格(包括其家庭、品德、真理造诣)? 

  第三段 认识假传道的危险( 1:10-16 ) 

  一.不服约束说虚空话( 1:10 ) 

  10 “许多人” ,指下文那些假传道和他们的附从者; “不服约束” ,指不服真理的约束; “虚空的话” ,指没有真理根据的教训(参提前 1:6-7 注解 )。初时教会使徒们勇敢传道的结果,虽然遭受不少反对,但显然也得着不少人归服基督。他们的工作,难免引起某些另有贪图之人的羡慕,而摹仿或假冒使徒的工作;但他们自己既没有真理的启示和信息,只好引用世俗 “虚空的话” 来 “欺哄人” 了。本书是与提摩太前书同时写的,二书都提到这方面的警语,可见这种假传道欺哄人的情形,在当时颇为普遍。 

  “那奉割礼的,更是这样” 。几乎保罗所到之处, “割礼派” 也跟到那里;保罗的书信中,几乎凡在有关教义方面之辩证时,都提到割礼派之错误,并且有时用相当重的语气加以斥责(罗 2:25-29; 加 2:3-5,11-14;5:2; 腓 3:2-3; 西 2:11 )。在此说 “那奉割礼的,更是这样” 。其所以 “更是这样” ,因为割礼派的人多半知晓旧约律法(却不明福音原理),比较一般假师傅讲的更使信徒陷于迷惑。 

  二.错误的教导( 1:11 ) 

  11 本节指出割礼派之错误动机及其影响,他们所以将不该教导的教导人,乃 “因贪不义之财” 。人有了贪财之心,就不会真心寻求真理,只寻求可以图利的 “真理” ;不顾惜听道的人是否会得造就或受亏损,只求得人喜悦,对他自己有利;其结果便 “将不该教导的教导人” 。 

  “败坏人的全家” 原文及英译圣经均无 “人的” 二字,而 “家” 却是多数式的,此节 N.A.S.B. 译作: who must be silenced because they are

  upsetting whole families teaching ...... ,注意 "whole families" 必是指神的各教会的全家;所以这里不是特指他们的教导败坏某一个家庭,乃是指全教会的各家。 

  “这些人的口总要堵住” ,就是要用真理确切地指出其错误与动机,使他们不能再有什么机会用错误的教训败坏人。 

  三.如何教导革哩底信徒( 1:12-14 ) 

  1.认识革哩底人的性格( 1:12 ) 

  12 革哩底人在性格上的软弱就是 “常说谎话,乃是恶兽,又馋又懒” ,这是革哩底本地一个先知的见证;保罗又证明 “这个见证是真的” 。人类犯罪之后,在 “性格” 或习惯上,常与圣经真道的要求相反,各地方的人又各有其特别的性格,使他们在真道上受阻碍。神的工人应当认识各种不同民族的性格,和各种不同个人的性格,然后才知道如何引导他们。 

  2.要严严责备使他们在真道上纯全( 1:13 ) 

  13 注意:保罗不是叫提多了解革哩底人常说谎,又懒惰的性格之后,便迁就他们的习惯,容许他们继续说谎、懒惰;乃是要他 “严严的责备他们,使他们在真道上纯全无疪” 。我们要了解人的性格,并非要包庇姑息罪恶;我们的目的是要从了解人的性格上着手,使他们离开恶习,归服真道。 

  为什么保罗要提多 “严严的责备” 那些信徒?为什么不叫他温温和和的教导他们,像他教导提摩太那样, “要温温和和的待众人,善于教导” 呢(提后 2:24 )?显然以弗所教会与革哩底教会情形不同,他们的情形已经到了需要 “严严责备” 的程度;也可能这些人的性格, “温温和和” 地劝告不发生效用, “严严责备” 却很有效果。总之,传道人在不同的环境对付不同的人物,随时都要靠主用适当的方法引人离开罪恶,以在真道上纯全无疪。 

  3.要使信徒知道拒绝异端( 1:14 ) 

  14 防止异端扰乱教会最有效的方法,是使信徒根本不听他们的讲论。在此所指的 “不听” ,不是指不跑到传异端之人那里去听,乃是指当有传异端的人潜入教会,在信徒之间讲说他们的教训时 “不听” 。换言之,各个信徒应知道拒绝传异端者的教训,不让他们有机会 “说服” 自己。 

  “犹太人荒渺的言语” ,参提前 1:4 注解 。 

  “离弃真道之人的诫命” ,这等离弃真道之人,就是那些离弃了救恩真理的人。他们可能就是上文 10 节所提, “那奉割礼的” 人;或是他们的同路人。他们不但自己不接受救赎之恩,还大胆地自行编订诫命,叫人遵守;似乎是模仿使徒们所作的(徒 15:29;16:4 )。在此保罗教导提多,要使信徒拒绝这些人的诫命。 

  四.天良的污秽与悖逆( 1:15-16 ) 

  15 为什么保罗提起 “凡物” 的洁净问题呢?相信与上句的 “离弃真道之人的诫命” 有关。大概那些人所教导信徒守的诫命与食物之洁净与否有关。他们不明白律法与恩典之关系;又没有真理的信息可传;却又想在信徒中贪图利益(见 1:11 ),只好把旧约的律法搬出来,叫信徒遵守。正如上文所说的: “将不该教导的教导人” 。 

  “凡物都洁净” (此 “物” 应是指食物),这点与主耶稣的教训相合(太 15:11,17-19; 可 7:15-23 );又与彼得在异象中,神对他所说的话亦相合── “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 (徒 10:14-16;11:4-10 )。 

  真正叫人污濊的不是 “物” ,乃是人邪恶的心,和不肯信赖神恩典的心。所以保罗说: “在污秽和不信的人,什么都不洁净,连心地和天良都污秽了” 。为着贪图自己的利益,便不理会所教训人的是否会败坏人的灵性;这就是贪图不义之财,丧尽天良的心。 

  16 本节很清楚地说明,教会中的假师傅只有知识和口头上的承认,却没有生命;在此所说: “本是可憎恶的,是悖逆的……是可废弃的” ,证明他们没有生命。圣经中 “可憎的” 与 “悖逆的” 都是指灭亡的罪人(太 24:15; 启 20:1-8; 弗 2:2;5:6; 西 3:6 );所有的假师傅、假传道也都是只有属灵真理的知识,却没有真正的重生得救(参拙作 《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彼得后书 2 章注解 )。 

  虽然这些人自己 “说是认识神” ,但我们却并非无法辨认出来;因为他们的 “行事却和祂相背” 。这 “他们” 指这些假师傅自己,他们行事否定了自己所说的,且装满了各样伪装的善义,其实证明他们是 “可废弃的” 。 

  问题讨论 

  什么是 1:10 所说的 “虚空话” ? 

  提摩太前书有无相似的教训? 

  与割礼派之教训有无关系? 

  试按 1:11 指出割礼派之错误及其影响? 

  为什么保罗要提多严严责备革哩底人? 

  防阻异端最有效的方法是什么? 

  为什么保罗在 1:15 忽然论及食物之洁与不洁的问题? 

  按 1:16 看来,当时的假师傅是否已经得救的人? ──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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