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盛的生命研读版注释

希伯来书第五章   3.是合格的大祭司( 5:1-3 ) 

  在这几节中是论基督具备从人间挑选之大祭司的一切条件,而较人间挑选之大祭司更美,约有六点: 

  A.是从人间挑选的( 5:1 上) 

  1 上 “凡从人间挑选的大祭司” ,这句话表示下面所讲乃是关系人间挑选的大祭司所应有或应作之事;但这话本身却使我们看见大祭司的第一条件,就是祂必须有人的性格,是属人间的人,和人是一样的,才能适合替人办理属神的事。耶稣基督虽然是神的儿子,却也是人的儿子(路 3:23 )。虽然是从天上所差来的,却是从人间所挑选的,因祂也曾道成肉身 “亲自成了血肉之体” 而来到人间(约 1:1; 来 2:14 )。 

  “凡从人间挑选 …… ” , “凡” 字之前原文有 “因为” ;所以这里的话是连接上文的。 

  B.是站在神人之间的( 5:1 中) 

  1 中 “是奉派替人办理属神的事” 。这句话一方面指出祭司的工作,另一方面指出祭司的需要。既需要神派定祭司来替人办理属神的事(即有关敬神的事),就可见人不能真接到神面前,而必须藉着站在神和人之间合格的大祭司才可以。亚伦乃是神所挑选的人间第一个大祭司,替以色列人办理属神的事;但惟有基督才是唯一合格的大祭司,奉派为全世界的人办理属神之事。本书的 2:17 说: “所以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 因此,现今每一个人,都不必再倚靠人间的祭司来替自己办理敬神的事,只要倚靠那位从人间挑选却已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 ── 耶稣基督,就可以真接敬拜神了。 

  C.是为献祭而设立的( 5:1 下) 

  1 下 “为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 。这句话实际上已包括旧约的各样祭,因为旧约的祭可分为二类,就是馨香祭和赎罪祭,前者为感恩而献,出于甘心自愿,后者为赎罪,是必须献的。在此 “献上礼物” 实即指第一类的馨香祭,而 “赎罪祭” 就是第二类为赎罪而献的祭。 “为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 的意思,就是为要履行各种献祭工作的意思,这就是祭司的主要工作。但旧约祭司为人所献的赎罪或感恩的祭都是不完全的,不过预表那以后要来的大祭司耶稣基督,祂为我们作成赎罪的工作,又常常激发我们感恩的心。 

  “为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 ,这句话另一方面告诉我们到神面前,应当常常有 “礼物” 献给神,并且不可忽略自己所犯的罪,常常保持清洁的心。这里先提 “献上礼物” 后提 “赎罪祭” ,表示一个合乎神所要求的基督徒,乃是感恩多于求赦免,得胜多于失败的基督徒。 

  D.是能体谅愚蒙和失迷之人的( 5:2 上) 

  2 上 “他能体谅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 。合格的大祭司,必须能体谅愚蒙和失迷的人,因为那些来到大祭司面前求赎罪的,都是愚蒙或失迷的人。 “愚蒙” 是形容人因无知而得罪神的情形,不知道神的旨意,不明白神的启示,而作了神所不喜悦的事。 “失迷” 是形容人偏离神而走出真理的路之外的痛苦情形。耶稣基督是能体谅人的愚蒙和失迷的大祭司,因祂能深深了解我们心灵深处的痛苦和失败的情形,又有忍耐和慈爱的心,挽回我们的失败。 

  我们也当体会耶稣基督的心赐,而体谅那些比我们软弱的弟兄。 

  E.是本身有被软弱所困之经历的( 5:2 下) 

  2 下 “因为他自己也是被软弱所困” 。注意:这句话是就人间挑选之大祭司所有的经历而说,同时也说出基督在肉身的时候,也有被软弱所困的经历。 “被软弱所困” 的人,可能失败也可能得胜,这句话本身并末指明被软弱所困的人必然犯罪,但从下节: “故此,他理当为自己和百姓献赎罪祭” ,可知那些人间的大祭司,如亚伦或亚伦的子孙们,都是被软弱所困而犯过罪的(出 32:21-25; 民 12:1-2; 利 10:1-2 )。但在 4:15 已经告诉我们,基督虽曾在凡事上受过试探却没有犯罪。这种曾被软弱所困而没有犯罪的经历,只有耶稣基督有。祂自己既曾被软弱所困,就不但能体谅我们,而且能体谅得深切入微了。 

  F.是配为百姓献祭的( 5:3 ) 

  1 “故此他理当为百姓和自己献祭赎罪” ,祭司既是为要献上礼物和赎罪祭而奉派的,理当为百姓献赎罪祭了。但人间的大祭司,不但要为百姓献上赎罪祭,更要先为自己献赎罪祭,才能使自己配为别人献祭。基督却无须为自己献赎罪祭,就已经配为百姓献赎罪祭了。因祂是没有犯过罪的人,所以祂不像普通的大祭司那样,要为自己先献赎罪祭,然后又为百姓献赎罪祭(利 6:11,15 ),祂乃是把自己献上,就作成赎罪的工作。 

  4.是蒙神召立的大祭司( 5:4-6 ) 

  在这几节中,从三方面说明基督是神所召立的大祭司,比亚伦更美: 

  A.基督不是自取尊荣为大祭司 ── 一如亚伦( 5:4 ) 

  4 大祭司的职任不是任何人所能自取,必须由神召立才能获取;既是这样,就更显得这职分的尊荣,与任何普通的职分不同了。 

  在旧约时,以色列人曾怀疑亚伦自取大祭司的尊荣(民 17 章全),神却亲自证明他是神所选立的。又有可拉党的人,想自取祭司的职任,攻击亚伦,受了神的重罚(民 16 章全)。这些事实都证明祭司的职任;确不是人所能自取的。再者,亚伦不是先有尊荣才得为大祭司,乃是蒙召为大祭司才有尊荣;当时的以色列人不明白这一点,他们以为亚伦和他们不过是一样的人,何以独有亚伦可作大祭司!岂知这职任的取得不是在乎人自己方面的尊荣,乃在乎神的选召。 

  “基督也不是自取荣耀作大祭司” ,这不但表示基督和亚伦一样,是凭神的选立为大祭司,表示基督之为大祭司,曾经先无限降卑自己。因为亚伦不过是和其余有信心的以色列人一样的人,他自己原本就没有尊荣可作大祭司,但基督乃是原与神同等、同荣的(腓 2:6; 约 17:5 ),却降卑为人,站在人子的地位上,不自取荣耀为大祭司,不求自己的荣耀(约 8:50 ),乃凭神的选立为大祭司,就更显得祂的尊荣与崇高了。 

  B.基督是从死里复活而为大祭司 ── 非同亚伦( 5:5 ) 

  5 “乃在乎向祂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 这句话引自诗 2:7 ;保罗在徒 13:33 引用诗 2:7 的话时,曾解释这句话是指基督复活而说的。所以基督作我们的大祭司,不独在乎那对祂说: “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 的神,也在乎祂从死里复活的经历,因为祂已顺服至死而复活,神就设立祂为我们的大祭司。这样的经历和资格绝非亚伦所能有,而超过亚伦。这样从死里复活的大祭司,才是真正合格的大祭司,能无愧地站在神人之间,把神的旨意藉着圣灵教导人,又在神的面前为人的软弱祈求。 

  现今,那些 “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 …… ” 的信徒们,也都自然有 “君尊的祭司” 之尊荣;可惜今日许多基督徒看轻了这职任,未忠于职任,也未视为尊贵,这样的基督徒,应当因那些为争取祭司尊荣的可拉党自觉惭愧。 

  C.基督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为大祭司 ── 远超亚伦( 5:6 ) 

  2 本章共三次提及麦基洗德( 5:6,10,11 ),这是第一次。按麦基洗德这名字的意思,就是 “仁义的王” 或 “公义的王” ,在下文第 7 章中有更详细的讨论,这里只略为提及。总之,麦基洗德乃是与亚伦完全不同等次的大祭司,他是为王而为祭司,其祭司的职任是永远的,预表基督为永远之大祭司,是长远活着 “为我们祈求” 远超过亚伦的大祭司。 

  5.是学了顺从的大祭司( 5:7-10 ) 

  7 这节的 “恳求那能救祂免死的主” 为全节最难解的一句,可有几种不同的解释: 

  A.这句话是指主求神使祂从死里复活的意思 

  因 “免死” 原文的 “免” 字( ek )是自内出外的意思。可作出于、由、自、以、因 …… 等解释。主上十字架就是入死,复活就是出死,并且诗 69:15 : “求你不容大水漫过我,不容深渊吞灭我,不容坑坎在我以上合口” ,也暗示主曾这样地祷告过。 

  B.这句话是指主在十字架上的祷告 

  祂在十字架上曾为钉祂的人求赦罪,又曾大声呼喊: “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 ,又在断气前祷告说: “父阿,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 。这些祷告的话既能被十字架下的众人所听见,自然都是大声、悲惨、而恳切的祷告了。由于祂这样的虔诚,祂的祷告都蒙了应允。注意:这里虽然说:祂 “恳求那能救祂免死的主” ,但这句话只形容祂所恳求的神是怎样的神,乃是有能力能救祂免死的神,却不是形容祂祷告的内容是求 “免死” 。所以祂在身体已临死刑的痛苦时,向那能救祂免死的神所求的,却是关于别人得赦罪的事,祂自己却是甘愿为人担当罪刑。所以就因祂的虔诚蒙了应允。 

  C.这句话是指主在客西马尼园,求神救祂脱离忧伤至死的痛苦而说 

  因在福音书中主除了客西马尼园的经历以外,在他处实未有像这里所说的那样大声、哀哭、流泪、恳切求 “免死” 之祷告。原文 “免死” 虽有 “出死” 之意,但 “出死” 与 “免死” 的意义其实相同。人遇死险而免死,也就是出死了。但是这里的 “免死” 不会是指主复活说的,因主早已知道自己第三天复活(太 16:21-23;17:9;22-23;20:17-19 ),决不至怀疑神不会使祂复活,以致如此恳切向神祈求。 

  另一方面,这句话也不可能指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祷告,因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祷告,虽然是动人的,但并不像这里所写的 “大声、哀哭、流泪、恳切 …… ” 的祷告。主在十字架上所说的七句话中只有三句是祷告,这三句是在六小时中说出来,显然那时主的祷告,不是这里所说的祷告。所以这句话应指主在客西马尼园大争战中,求神救祂脱离忧伤至死的痛苦而说的。 

  8 祂本是神的儿子,从来没有不顺从,也不须要学习顺从,祂要学习顺从是不合理的;但祂却为我们站在律法的地位上,学了顺从。既然神的儿子来做人也不能例外不学习顺从神的旨意,现今的信徒岂能例外? 

  “还是因所受的苦难学了顺从” ,这意思不是说祂若未经历苦难就不会顺从,乃是说因祂所受的苦难就更显明祂的顺从了。这所说的苦难,是指主为我们所受的各种苦难,特别是十字架上的苦难,这些苦难都不是祂所应受的,神却要祂为我们受了;祂既接受了神所给祂原非祂应受的苦难,就显出祂是学会顺从了。这也使我们看见,什么是学习顺从,就是接受神一切所要我们受的,常常拣选神的旨意,不与神理论。 

  9-10 这里的 “完全” 不是指祂人性或神性方面的完全,因为无论按神性或人性的各方面而论,祂本来就是完全的;这的 “完全” 乃是特别指祂救赎工作的完全而说的,因祂既受死而复活,就得以成为我们完全的救主和完全的大祭司;既为我们的罪付了完全的代价,就成为凡顺从祂的人永远得救的根源。 

  “凡顺从祂的人” ,就是凡不拒绝而顺从祂救赎之功劳,接受所传给他们的福音之人。 

  “根源” 原文 aitios ,原意是形容促成某事之因素(是形容词),但据 Dr. W.

  E. Vine 认为此字很难将原意完全准确译出,此字除译作 “根源” 外尚可作 “着者” 、 “原始者” 、 “创始者” 等, K.J.V. 此字译作 author 。按杨氏经文汇编,全新约仅此一处用这字。所以 “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 意思有两方面:一方面就是说基督 “既得以完全” (成为我们完全的大祭司),就是我们可永远得救的根本原因。但另一方面,基督也同时是 “永远得救” 之创始人。 “永远得救” 不只是因基督而获致,也是由基督所成功,正如一本书是完全由作者所写成, “书” 的本身并不能参与任何工作一样。 

  二.第三个插入的警告 ── 不长进和离弃道理的危险( 5:11-6:20 ) 

  1.责备信徒的不长进( 5:11-14 ) 

  上文既已列论基督比亚伦更美,在此圣经准备再引证麦基洗德的事,以证明基督是更美的大祭司。但在要讲论关于麦基洗德的事的时候,笔者似乎感觉有些难以解明,因为那些信徒在灵性上仍然幼稚,对属灵深奥的事不能领会。所以着者在未往下继续讲论之前,就趁机会插入这一段警告和劝勉的话,以勉励他们追求长进。着者这样在他们正遇到难明的属灵真理之时候,指出他们难明的原因来 ── 不长进 ── 就更能使他们心服并受到深刻的感动。 

  A.对属灵深奥的事听不进去( 5:11 ) 

  11 注意 “你们听不进去” 的 “你们” ,显明 “难以解明” 的原因,并非在写信的人不会解明,乃是在听的人方面听不进去。其所以 “听不进去” 的原因,无非由于对属灵的事不追求长进,正如现今教会中的一些信徒,他们在初信的时候,心里饥渴慕义,听道十分入心,进步很快,但日久心中渐渐骄傲,自满自足,不肯更深追求,对自己所未知的真理,既不肯虚心研究,又听不进去,甚至渐渐贪爱世界,心中装满了世界的事物而不知觉。所以无论什么时候,如果我们发觉自己听道总是听不进去,不外由于下列的几个原因: 

  1. 心中充满自己的道理,骄傲自是。

  2. 停止追求长进,失去渴慕真理的心。

  3. 世界的事物在里面占了地位。 

  B.在真道上没有进步( 5:12 上) 

  12 上 照他们所受的栽培和教导,应当已经可作师傅,教导那些初信和幼稚的人,岂知他们不但未长进到更深的一步,追求明白更进一步的真理,反而连他们所已经知的也忘记了,还得有人将神圣言小学的开端另教导他们。他们虽然自以为已经知道许多,其实连 “开端” 的道理还未清楚;他们自以为对许多道理已经太熟了,其实完全失去渴慕的心,灵性退后,对于真理反听不进去。 

  “另教导你们” 这句话似乎表示他们是格外落后,以致追不上和他们一同学习的人,必须另外再加以教导,正如不及格的学生,要教师另外给他补习一样。 

  注意:圣经在这里虽然责备那些信徒的不长进,徒然辜负主的恩典和神仆的栽培,已经应当作师傅的,却仍作小学生;但圣经并不是鼓励那些小学生,硬去作师傅,或争作师傅,如雅各所责备的人那样(雅 3:1 )。乃是要他们实实在在地在真道上长住到 “作师傅” 的程度。现今教会中有许多信徒,不独在真道上不长进,作小学生,反要在地位和得着人的敬重方面争作 “师傅” ,实在应当受更重的责备。 

  C.在灵命上不长大( 5:12 下 -14 ) 

  12 下 -14 他们在真理的知识上不能进步的原因,就是他们在灵命上不长大;对所学的真理没有领悟力,徒然有一种死的知识,一种使人自高自大的知识,却不是真知识。因此他们成了 “必须吃奶,不能吃干粮的人” ,成了无法可以把较深的道理教导他们的。若给他们讲较深的道理,不只不能领悟受益,反而会损害灵性,诸如自高自大,毁谤妄论,这种畸形的属灵婴孩,成为教会进步的最大阻碍。 

  圣经中有时以婴孩来形容人在属灵方面的谦卑、倚靠、信从、天真 …… 等美德,在此却是以婴孩的软弱、幼稚、无知 …… 形容人在灵命上的不长进。故此,我们应当在生命上像大人,有成人的身量,却要在德性上常有像婴孩那样的谦卑和圣洁(参林前 14:20 )。 

  在此论属灵的 “婴孩” 和 “成人” 的主要分别有二: 

  1. 属灵的 “婴孩” 只能吃奶,但 “长大成人” 的就能吃干粮。奶是经过母体消化以后的产品,是很容易吸收的;在灵性上作婴孩的,只能接受那些浅易的道理,和只要用很小的信心,或只付极轻微的代价就可以得着的属灵经历,却不能接受那些须要很大的信心和顺服,或付较大的代价才能得着的属灵经历;他们也不能自己从圣经中领受属灵的粮食,必须倚赖别人把神的话解开才能得亮光。但那些在灵性上长大的人,却能吃干粮,他们能相信那些别人以为难以相信的事,能顺服人以为不易顺服的事,又能从神的话常常得着神的教导和启示,也能接受圣灵的教导,领悟许多属灵的事物。 

  2. 属灵的婴孩不熟练仁义的道理,长大成人的却是心窍通达能分办好歹。 “不熟练” 意即没有常常接受、领悟、实行运用及操练。圣经的真理和其他属灵的事物,都须要经常在神面前有谦卑的心,用圣灵所赐的智慧去领会、默思、练习,经验才能熟练。但属灵的婴孩,既在信心上迟钝,在灵命的追求上没有长进,在真理的知识上幼稚怠惰,自然就对仁义的道理生疏了。在这里有两样东西是必须熟练的,就是 “仁义的道理” 和 “属灵的心窍” 。 “仁义的道理” 是指圣经的各方面真理,我们必须常常熟读、思想、运用,像一种争战的兵器一样,必须不断练习,然后熟练。 “属灵的心窍” 必须我们常常留心神的旨意,顺从圣灵的引导,视察神行事的原则,从自己属灵的经历中体会 “习练” ,才会通达。我们必须在这两方面熟练,然后才能分辨 “好歹” (包括真理方面和灵性方面的正确或错误)。 

  问题讨论 

  基督如何具有人间祭司的资格而较亚伦更美? 

  5:7 应如何解释?基督为何要受苦难学习顺从? 

  5:9 的 “完全” 何意? 

  属灵的婴孩有那两种情形? ──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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