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盛的生命研读版注释

希伯来书第六章   2.指导他们应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 6:1-3 ) 

  圣经在责备那些希伯来的信徒不长进之后,就指出他们应当立即离开并前进的步骤。忠心而有见识的神仆常常会在指责之后加上准确的指导。这样就能使受责备的人,得着更完全的益处。 

  1 上 “所以” 乃接上文。既然那些在灵性上为婴孩,不长进的人,只能吃奶,不熟练仁义的道理,但那些在灵性上长大成人的,就能吃干粮,心窍通达,能分辨好歹;既然在已往的时日中,已辜负了主的栽培和恩典,灵性不长进,所以现在当离开基督的开端,进到完全的地步。 

  “离开 …… 开端” ,有些人在基督的道理上还未进入 “开端” 的,他们须要进入开端;但那些已经进入开端的,就须要离开开端。离开开端不是从开端退回,乃是离开开端而前进的意思。停留在 “开端” 上,就不能进到完全的地步。不离开 “开端” 常是进到完全的阻碍,正如谦卑常是更谦卑的阻碍。 “进到完全的地步” ,指在生命上完全长大成人的意思。上文既以 “开端” 是婴孩,在此 “进到完全” 就是长大成人。按原文 5:14 之 “长大成人” 与太 5:48;19:21; 林前 2:6;13:10; 腓 \cs33:15 等的 “完全” 相同,但在这里的 “完全” 是名词,而后者则系形容词,虽不同词,却有相同的意思。 “不必再立根基” ,得救的根基只有一个,是已经立好的,不必再立,也没有人能再立(参林前 3:11 )。这句话指出那些希伯来信徒不长进的原因,不在于 “根基” 有什么不妥,乃在于他们不离开 “开端” 。许多人把不长进的错处推到自己的根基不好,其实,乃是自己没有在 “开端” 之后 “竭力” 殷勤追求的缘故。 

  1 下 -2 “就如 …… 各等教训” 显示在此所提的六样开端要道,只是举例性的,并非只有这六样是开端要道,不过只举出这六样而已。作者所以只举出这六样的缘故,可能因为这几样道理和犹太教里面的道理有些接近,同时,又是开端要道中比较主要的。本书既是写给希伯来人的,所以特别举出这几样道理来,提醒那些希伯来信徒,应该离开这些开端的道理,向完全的目标前进。因为那些热心律法的犹太人,如法利赛人等,不是以这些为 “开端” ,倒以为遵行或相信了这些就是可夸的(可 7:3-4 )。在此受感写圣经的人,特意使希伯来的信徒知道,那些在律法上以为可夸的道理,在基督不过是开端的道理而已,他们既已信了基督,就当放弃已往的观念,以为有这几样就够;其实,这些不过是基督道理的开端,他们应当离开这些开端,进到完全的地步。 

  A.“懊悔死行”“懊悔” 

  原文就是悔改的意思。 “死行” 有几重意思: 

  1. 指死在罪中之人的行事(太 8:22; 弗 2:2 )。

  2. 指各种犯罪的行为(弗 2:1 )。

  3. 体贴肉体的行事(罗 8:6 )。

  4. 拘守律法的字句而不明白其精意,徒使人在灵性上,或事奉神的工作上,受礼节仪文的束缚,如陷于死境之行事(林后 3:6; 罗 7:6 )。 

  悔改死行是基督道理的开端。 

  我们未信主之前,先有悔改的经历(圣经中记载 “悔改” 都是在相信之前,参可 1:15; 徒 2:38;5:31;11:18;20:21;26:20 )。信主得救之后,也须要常常悔改各种 “死行” ,因为这是基本要道之一。有人以为圣经中的悔改真理,是只对犹太人讲的,但在此却以这悔改的道理为 “基督道理的开端” ,是道理根基之一,并且圣经有明文使我们知道,所有的人都应当向神悔改(徒 2:38;17:30;20:21;26:20; 彼后 3:9 )。 

  B.“信靠神” 

  悔改而信靠神的人,才是得救的人,真正信靠神的人,必先有悔改的经历。虽然 “悔改” 原文是心意回转的意思,但原文 “悔改” 的字意中,并未包含着向神回转的意思。所以圣经中提到 “悔改” 时,常跟在后面说: “信福音” , “归向神” , “归正” , “信靠神” 等类的话,因为能使人得救的不是人的悔改,乃是信福音,信靠神为人所预备的救法。按真理的次序而言,悔改在先,信靠在后;但按信徒之实际经历而言,悔改和相信往往是同时而相紧连的,真正的信心包含悔改之行动。 

  在这里 “信靠神” 的意思是包括信靠基督,就是信靠三位一体之神的意思。犹太人是先信神才信基督,我们是信基督而同时信靠神。原文信靠神是信在神里面的意思。 

  C.“各样洗礼” 

  原文无 “各样” 二字,但 “洗礼” 原文 baptismo{n 是多数式的,严格说 “礼” 字也是添上去的,原文无 “礼” 字,但按中文语法,加上一个 “礼” 字比较说得顺口而已。 

  按犹太人有各种洗礼(可 7:3-4 ),但这里的 “洗礼” 既属乎基督教的基本道理,当然不会指犹太人的洗礼说的。这些洗礼应该是指信基督而受洗的洗礼(太 28:19 ),和圣灵与火的洗礼等(太 3:11; 徒 11:16-17; 彼前 1:7; 林前 3:13 )。 

  D.“按手之礼” 

  “之礼” 也是原文没有的,圣经要我们注重的是关于按手方面的真理,而非那种礼节;和上文的受洗一样,不是受洗的礼节或按手的礼节是我们的 “根基” 要道,乃是受洗和按手方面的真理是我们的 “根基” 要道。 

  在圣经中 “按手” 有几方面的用意: 

  1. 归罪 

  旧约献祭都常常要按手在祭牲头上,表明和这祭牲联合,归罪在祭牲身上,预表信徒用信心的手与基督联合,把罪归在祂身上,就因基督的赎罪而得救。 

  2. 祝福 

  旧约信心的伟人,为子孙祝福时,常按手在他们的头上,表明他所祝的福,必要归到被祝福的人身上(创 48:14-17 )。 

  3. 医病 

  主在世时常为人按手医病(可 6:5; 参雅 5:14-15 )。 

  4. 设立圣职 

  教会的第一任执事就职时,使徒为他们按手,表示他们已经被神所设立(参徒 6:6 )。以后设立长老时,也要按手(参提前 5:22 )。 

  5. 差遣 

  保罗和巴拉巴受圣灵差遣时,由安提阿的几位先知和教师为他们按手(徒 13:1-3 ),表示教会和他们表同情,承认他们确是受了圣灵的差遣,愿意和他们同心。 

  6. 分予属灵恩赐 

  使徒为人按手,能使人受圣灵和得着属灵的恩赐(徒 8:17; 提前 4:14 )。 

  总之,按手虽有上面几种不同的作用,但上面那些例子中,所有为人按手的人,都是受圣灵的感动而为人按手的。所以能有这些果效的原因,并非 “按手” 这种动作,或为人按手之人的 “手” ,有什么特别,乃在乎感动他们的圣灵,藉按手所显出的能力而已。实际上为人按手的不是人,乃是圣灵。所以使徒保罗写信给提摩太时,特别提醒他说: “给人行按手之礼,不可急促” ,免得僭夺圣灵的地位,使 “按手” 这件事徒然成为没有属灵功效的礼节而已。 

  按手的真理,所以能成为基督道理根基之一,因为它所表明的意义,关系基督徒灵性生活和工作的各种重要 “开端” ,如藉着信心联合于基督的救赎,是灵命的开端;得着属灵的祝福是蒙恩生活之开端;疾病得医治是在身子上荣耀神的开端;被设立为圣职人员,是新的事奉的开端;承受属灵恩赐,是新工作的开端 …… 等。但我们都应离开这些开端,进到完全的地步。 

  E.“死人复活” 

  “死人复活” 包括义人的复活(路 14:14 ),和最后大审判的复活(启 20:5-6,11-13 )。这死人复活的真理,关系基督的复活和信徒复活的盼望,而基督复活又是福音的主要内容。哥林多教会曾有人不信死人复活的真理,保罗除了严格驳斥之外,又详细讲明这真理,并证明基督复活是救恩的根基和使徒美好的盼望。反之,若基督没有复活,使徒所传的便是枉然,我们所信的也是枉然(参林前 15 章全)。所以复活的真理,是 “基督道理” 中已经立好的根基,没有人能再立别的根基。 

  F.“永远审判” 

  既是永远的审判,当然是指将来的审判,不是指今日圣灵在人心中所作的审判工作。照圣经所说,信徒将来要受工作的审判(林前 3:8; 林后 5:10 ),罪人要受生命的审判。信徒受审判的结果,是决定所应得的赏赐和荣耀如何,罪人受审判的结果,是要被扔入永远的火湖中,这些审判都关系到永远。圣经既以 “永远审判” 的道理为基督道理的基本要道之一,又把它启示给我们,这样,今日人们实在应当因这永远审判的信息,有所警愓,及早接受圣灵今日在我们心中所作审判罪恶的工作,信靠基督在十架上替我们受了罪恶的审判的功劳。 

  按上文所列举的六种道理,又可分为三方面: 

  A.关乎灵性经历方面: 懊悔死行,信靠神。

  B.关乎信徒应尽之本份方面: 各样洗礼,按手之礼。

  C.关乎信仰的要素方面: 死人复活,永远审判。 

  总之,上面所列举的道理,都是基本要道,但不可因为有了这些基本要道的开端,就以为满足,应当竭力离开开端,进到完全的地步。 

  3 这节圣经有两重意思: 

  A.写这书信的神仆,表示他和他的同工们,愿意在神许可的情形中,帮助这些希伯来信徒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进到完全的地步。 

  B.写这书信的神仆,表示他和他同在一起的弟兄们,愿意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但他们不敢依凭自己的努力,乃要靠神的能力和恩典;他们不但在不好的事上要顺服神的管理,就是在追求属灵长进的事上,也依照神的旨意和引导。 

  神的仆人,不可因信徒在真道上有了好的开端而满意,应当勉励他们离开好的开端,再向前进行;也不畏以为自己已经把福音基本纯正的要道,完全传给信徒而自足,还应当自己追求长进,又领导信徒追求长进。 

  3.警戒那些离弃道理之人的危险( 6:4-8 ) 

  上文既已责备和劝勉那些在基督里仍作婴孩的信徒,应当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进到完全的地步,追求在灵命上长大成人。在此,就特别严重地警告那些已经蒙了光照而离弃道理的人,他们的结局将会极其可怕并且绝望。写圣经的神仆,显然担心在那些受了许多属灵栽培而仍为 “婴孩” 的希伯来信徒当中,很可能也有些受了许多栽培,蒙了光照,听过许多道,却还没有得救的人;所以特别插入这一段严重的警告。 

  4 “那些” 显明下面所论及的人,和上文的人不一样,他们乃是一些另外情形的人,否则这里决不会说 “论到那些” ,而应该说 “论到这些” 。试比较下文第 9 节: “亲爱的弟兄们 …… 却深信你们的行为强过这些 …… ” ,就更清楚看出这 4-8 节所论的人,是另外一班人,他们的情形,比较上文所论在基督里仍吃奶的弟兄们更不如。这样,若 6:1 受了许多栽培,仍只能吃奶的信徒,不过是停在 “开端” 上的信徒,这些比他们更不如的人( 6:4-8 ),就必然连开端也没有的了。所以第 9 节的 “这些” 指上文( 6:4-8 )的人,更见这里第 4 节的 “那些” ,必定不会指信徒了。 

  “蒙了光照” ,英文圣经是 “曾有一次蒙了光照” 的意思,更合原文。 

  “光照” 就是指福音真理的光照。 “蒙了光照” 这句话,并不表示蒙了光照的人,就是已经接受了福音之光的人;他们不过看见福音真理的亮光,得知基督是他们的救主,已经知道什么是罪,或有过一次知罪的经历,但未必因所蒙的光照就得救了。例如太 4:15-16 所说的加利利人 ── “ …… 西布伦地,拿弗他利地,就是沿海的路,约旦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坐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发现照着他们。” ── 虽然都有 “光” 发现照着他们,但并非所有加利利人都接受了那曾照着他们的 “光” 。主耶稣曾对犹太人说: “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 (约 8:12 ),但当时的犹太人并未跟从这 “光” 。所以可能有人因所蒙的光照,就接受而得救,如来 10:32 所说的人,也可能有人蒙了光照,却离弃道理,像这里所说的人。 

  “尝过天恩的滋味” ,原文 “恩” do{reas 是 “恩赐” 的意思,不是恩典。新约中用了十一次,都是指属灵的恩赐,而非物质方面(约 4:10; 徒 2:38;8:20;10:45;11:17; 罗 5:15-17; 林后 9:15; 弗 3:7;4:7; 来 6:14 )。 “天恩” 之前有指件词 “那” ,就是 “那属天的恩赐” (单数式)的意思。 K.J.V.,

  N.A.S.B. 都译作 have tasted the heavenly gift “就是尝过了那属天的恩赐” 的意思。这 “恩赐” 很可能特指基督说的。 

  在此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尝过天恩的人,是否就是已经得救的人?如果这封书信是写给外邦人的话,相当可能指已经得救的人;但这封信是写给希伯来人的,那意义就不同了!因为希伯来人早就尝过属天的恩赐。他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曾蒙神赐他应许中的以撒(基督的预表),神又起誓说 “万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 (创 22:18 ), “后裔” 特指基督(加 3:16 )。他们在埃及吃过逾越节的羔羊(预表基督,林前 5:7 ),在旷野吃过从天降下的吗哪(出 16 章全),那是教导他们认识基督就是生命的粮(约 6:51 ),又曾仰望过摩西所举的铜蛇,那是基督要被举起来的预表(民 21:9; 约 3:14 )。现在这些希伯来人又在教会中一再听到关乎基督救恩真道的教训,实在是尝过属天恩赐的滋味。但这样的人,却不一定就是已经得救的人。本书称他们为 “尝过天恩” 的人,只是根据他们本来有的宗教背景来说罢了。 

  “又于圣灵有分” 。于圣灵有分,并不是有圣灵住在心里,也不是受了圣灵的印记,像那真实信了福音的人所受的那样(参弗 1:13-14 )。 “有分” 并非完全占有,乃是在圣灵某些方面的工作有份。这些人的良心,受过圣灵藉着福音的真理对他们的责备,也偶然受过圣灵的感动,却未受圣灵;正如旧约的术士巴兰(书 13:22 ),虽曾受圣灵的感动说过预言 ; 却没有得救(犹 11 )。新约的大祭司该亚法,虽曾一时受过灵感,见证基督是救主,但并没有圣灵住在心中(约 11:49-52 )。还有许多听过基督教训,蒙过光照和感动而要作门徒的犹太人,后来却都退去 “不再和祂同行” (约 6:66 )。在行传还有一个受过感动要信主,并且受了洗的西门,但却没有得救,仍在罪中(参徒 8:13,18-24 )。他们都是属于种子落在浅土石头地上的那等人,只不过暂时欢喜领受,却没有根(可 4:16-17; 路 8:13 ),虽有分于圣灵的工作,但无分于圣灵的印记。圣灵的印记是得救的信徒所独有的(林后 1:22;5:5; 弗 1:13-14 )。 

  5 “尝过神善道的滋味” ,就是知道了神的道之美好的意思;但这等人未必接受了神的道,正如许多人听道觉得很好,但并不相信;他们可能已经在口里承认耶稣基督为主,但心里并未相信。 

  这句话对那些早已熟知神的道的希伯来人而论,更是没有一点奇怪;因他们早已认识神的道的美善了。但并非所有的希伯来人都接受福音的真道。 

  “觉悟来世权能” ,就是觉悟神永远权能的意思。 “来世权能” 乃是表明和今世的权能不同。世人都只认识今世的权能,所以完全不知道敬畏神。但这些人虽已觉悟神的权能,知道神对罪恶的刑罚和审判,以及神对今世与来世的一切统治权柄,他们却未必因对神的权能领略了一点,就诚心归向神,信靠福音。 

  6 离弃 Parapesontas

  (Parapito{) ,按 Dr. W. E. Vine 解释是疏远、遗弃或减退之意,全新约只用过这一次。 

  “若是” 原文没有,新旧库本译作 “却还离弃正道” 。这里的意思乃是说那些 “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 …… ” 却离弃道理,没有接受所看见的亮光和所尝的天恩,这等人当然没有得救的希望了。虽然他们的情形,很像得救的人;他们知道很多属灵的道理,有很好的机会可以成为一个得救的人,又曾受过很多真道的栽培,但他们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信徒,乃是背弃了他们已知之真道的人,这样的人,是 “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 。 

  “懊悔” metanoian 就是悔改的意思,新约共用过廿四次,除本书的 6:1,6 和林后 7:9-10 译作 “懊悔” 及来 12:17 译 “心意回转” ,另太 9:13; 可 2:17 未译出外,其余十七次,中文圣经都是译作 “悔改” (太 3:8,11; 可 1:4; 路 3:3,8;5:32;15:7;24:47; 徒 5:31;11:18;13:24;19:4;20:21;26:20; 罗 2:4; 提后 2:25 ,以及彼后 3:9 )。 “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 ,这意思就是不能再有悔改得救的机会了。(注意:不是若从新懊悔还可以再得救,乃是根本不能悔改)。正如十二门徒中的犹大,他虽然与主同在三年多的时间,看见许多神迹,听见许多真道,又曾和其余的门徒一样,两个两个的被差遣出去工作(可 6:7-13 ),但他却背弃所知道的真道,把耶稣卖给祭司长,后来他虽然要把 三十两 银子还给祭司长和文士,但却无法发生信靠主救恩的信心,因他已经成了 “不能叫他从新懊悔” 的那等人了。 

  “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 ── 这句话当然不能照字意解释,因为主既已复活升天,决非任何人能再把祂钉在十架上了。按主被钉十架,乃是被罪人所弃绝,这些蒙了光照而背弃所知的真道的人,既明知主受死是为我们的罪,却照着当时弃绝主的人一样弃绝主,羞辱主,就等于重钉主在十字架上了。这意思就是:他们既然蒙神这样多的恩典,明白这样多的真道,这样接近得救的门,而仍 “离弃真道” ,这种离道不信的罪,就等于亲手钉主在十字架上的罪一样了。 

  7-8 圣经在这两节中用比喻说明上文那些 “离弃道理” 的人,他们的结局将会何等痛苦和悲惨;并说明何以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的缘故。在这比喻中: 

  A.田地: 可比作人的心(太 13:19 )。 

  B.雨水: 可比作神的道(约 3:5; 弗 5:26 )。一块田地吃过屡次下的雨水,就是人的心多次听到神的道。 

  C.生长蔬菜: 

  就是结出好果子,没有辜负所受的恩典的意思。这些人心里埋藏着好的种子,所以吃过屡次下的雨水之后就能长出蔬菜来。 

  D.“合乎耕种的人用”: 就是合乎主的要求与期望。 

  E.“就从神得福”: 就是从神得着永生,以及得永生之后,所能得着的一切属灵福气(弗 1:3 )。 

  F.“若长荆棘和蒺藜”: 就是没有因屡次听到的道受益反而受害的意思。他们未因主的话有改变,反而更加硬心,罪恶的生命更加长大。 

  注意:在这比喻中只提这些长蔬菜和长荆棘的两等人所结出来的果子,但暗示他们接受同样的 “雨水” ,却长不出同样果子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埋藏在这心田里的种子不同的缘故。主耶稣曾说过: “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蒺藜里岂能摘无花果呢?这样,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 (太 7:16,17 )。由此可见那些长荆棘和蒺藜的人,决不可能因受的 “雨水” 多就会 “生长蔬菜” ,虽然他们对许多道理已听得烂熟,甚至可以去对别人传讲;虽然按外表他们和那些 “生长蔬菜” 的人,同样是 “吃过屡次下的雨水” 的人;但他们根本是 “坏树” 的种类,所听见的道与他们无益,因为他们没有信心与所听见的道调和。 

  G.“必被废弃”: 就是太 7:19 所说: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 的意思。 

  H.“近于咒诅”: “近于” 原文是趋近于或近向于咒诅的意思,这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是趋近于 “咒诅” ,走向灭亡的人。 

  I.“结局就是焚烧”: 指永火的刑罚。 

  4.劝慰他们要在起初原有的爱心上更加殷勤( 6:9-12 ) 

  写书信的神仆,在责备警告那些希伯来信徒之后,就在这里表白自己对他们的信任与盼望,以勉励他们在原有的爱心上,更加长进。 

  A.着者对他们的信任( 6:9 ) 

  9 “亲爱的弟兄们” 指受书的希伯来信徒,在本书中这种称呼只有这里用过一次。 “虽是这样说,却深信你们的行为强过这些” 。虽然着者这样地把 4-6 节那些离弃道理之人的情形和结局向他们说,却深信他们的行事 “强过这些” ── 深信他们的情形并不就是 4-6 节所说那等人的情形。着者要这样向他们说及那等人情形的原因,乃是要警戒他们,使他们以那等人为鉴戒。那等人屡次听道,都容不下道种,仍 “长荆棘和蒺藜” ,徒然受神所给他们的机会和 “雨水” 。他们岂可和这些人一样,枉然地受了神许多的栽培,却还得有人将神圣言小学的开端,另教导他们,并且成了那必须吃奶,不能吃干粮的人呢?虽然这样说,着者却深信,这些 “本该作师傅” 却仍作婴孩的信徒,仍强过那些似乎得救,却是离道不信的人。 

  “深信你们的行为强过这些” ,原文无 “行为” 二字,原文本句应作 “我们是被你们那些更好的事所说服” ;意即因你们那些更好的事而深信你们不是那等人。 

  注意这句话所用的 “你们” 比较 6 节所用的 “他们” ,更清楚的表示本节所称为 “弟兄们” 的人,与 4-8 节的人不相同。 4-8 节的话不过是着者向着这些弟兄们,论及 “他们” (那些离弃道理的人)的结局而已。 

  “而且近乎得救” ,注意这句话的 “近乎” 原文 exomena ,和前节近于咒诅的 “近于” eggus 不同。 eggus 是指时间或地点之靠近、趋近而说的。如太 24:32,33 形容主来的时间 “近” ,和路 19:11 形容主将 “近” 耶路撒冷所用的 “近” ; 都和前节的 “近于” 相同。但本节的 exomena 原文字根 exo{ 是 “有”“持有”或“依附” 等意。这字虽在圣经中有许多种译法,但绝大多数是译作 “有” ,共六 ○ 七次以上。在启 1:16;6:5;10:2 则译作“拿着”,在此 K.J.V. 译作 accompany 即随伴或同行之意。中文圣经新译本全节译作: “不过,亲爱的弟兄们,我们虽然这样说,但对于你们,我们却深信你们有更好的表现,结局就是得救。” 无论如何,这里的 “近乎” 绝不是说他们的行为还未好到可以得救,或不过趋近于得救的意思;乃是说着者因他们得救所表现的各种行事,已深信他们强过那些似乎得救而离道不信的人。 

  B.着者对他们的称许( 6:10 ) 

  10 前节既表示写书的神仆,因他们那些更好的行事而深信他们不属于那等 “结局就是焚烧” 的人;在这里着者就称赞他们的爱心,证明他们确有得救的人所应有的行事,可以使着者为他们放心,而深信他们强过那些有外表而无生命的假信徒。本节告诉我们: 

  神不是不公义的 

  神决不会把那些吃过同样 “雨水” 却出荆棘的人,与那些 “生长蔬菜” 的人同等看待,神也不致于把那些在灵性上仍是婴孩的不长进信徒,和那些似乎得救却是不信的人视为一类。神必按祂的公义,分别看待他们。 

  神不会忘记我们所作的工 

  人常会忘记别人为他所作的事,但神常常为我们作事,却不会忘记我们为祂所作甚至最小的工。主耶稣说: “无论何人,因为门徒的名,只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不能不得赏赐” (太 10:42 )。 

  但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他们因为替神作了工,所以才被神记念而算为得救的人;这里乃是着重神这方面的公义,如何不会忽略他们为祂所作的工,更不会把他们所作的与那些 4-9 节的人所作的相混。 

  我们应戚爱心为神工作 

  凡我们所作的都要为爱神而作,并且存爱的态度去作。神不会忘记我们所作的工。但神所不忘记的工作,乃是出于爱神的动机又本乎爱的原则而作的工。 

  我们应当持守所已有的灵德 

  “就是先前伺候圣徒,如今还是伺候” 。在此 “伺候圣徒” 就是指他们接待客旅。古代教会因旅舍的缺乏,接待传福音的神仆和圣徒,乃是教会一项重要的爱心工作。但是接待圣徒并非容易的事,不只要有爱心,愿意舍已,还必须有谦卑和忍耐的心。希伯来人原本就有接待远客的美德,他们信主以后,常为主的名而 “伺候圣徒” ,并且他们不是只偶然接待圣徒,或只接待一二次就不再接待,乃是始终这样热心地接待,所以着者特别提出来称赞他们,一方面要勉励那些已经接待圣徒的人,另一方面也勉励其余的人。他们虽然在别方面不长进,但在这方面并未失去起初的爱心,仍能持守所已有的灵德。显明写信的神仆尚且未因他们的不长进,而忘记他们已有的长处,这样更可以证明神是不会忘记他们为祂所作的工了。 

  但着者如此称赞他们的用意,并非叫他们因已有的美德为满足,乃是要激励他们在已有的灵德上再长进。已有的灵德固然值得称许,但仍须继续进步,否则就可能失去;因为 “长进” 乃是保持已有的灵德最好的方法。 

  C.着者对他们的期望( 6:11-12 ) 

  这两节说出着者对他们所怀的厚望,这些话证明上文着者对他们称许的目的,乃是鼓励他们大家都继续追求长进,使他们能 “有满足的指望,一直到底” 。这 “有满足的指望” ,与约 2:8 : “你们要小心,不要失去你们所作的工,乃要得着满足的赏赐” 有相似的意思。这两节圣经告诉我们,着者对希伯来信徒的三种期望,也告诉我们在灵性上应有的三种追求: 

  11 1. 我们应在属灵美德上赶上别人 

  “我愿你们各人都显出这样的殷勤” , “这样的殷勤” 应译作 “同样的殷勤” 。上文着者虽然概括性地称许他们的爱心,始终伺候圣徒。但由这句话可知他们并非所有的人都有那样的爱心,所以着者在此劝勉其余的人,应当效法他们当中那些有爱心的人,显出 “同样的殷勤” 来,应当在属灵的德行上赶上别人,追求别人所已有而自己尚未有的灵德。虽然教会中一部份的人,若在爱心上有好的见证,就可以使别人对全教会有好的批评和称许,但其余那些在灵德上未有好见证的人,仍当 “各人” 自己追求,才可以在神面前得着各人所应得的称赞和赏赐。地上教会的声誉虽然是团体性的,但我们在天上所要得的称誉,乃是个别性的。 

  12 2. 我们应当在追求属灵的德行上殷勤不懈 

  虽然他们 “先前伺候圣徒,如今还是伺候” ,这是十分可取的,而且是别人所应当效法的,但他们不可因先前已经 “伺候” ,现今仍是 “伺候” ,而没有在将来继续 “伺候” 。他们不但要在属灵的德行上有已往已经显出来的 “殷勤” ,且不可因 “殷勤” 追求所得着的成就,而渐渐 “懈怠” 放松自己。 

  3. 我们应当“效法那些凭信心和忍耐承受应许的人” 

  那些凭信心和忍耐的人,就是指古时的属灵伟人,他们为神的应许,而在灵德上殷勤追求,并且存着信心和忍耐的态度而殷勤,一直到底。我们若要在神的应许上 “有满足的指望” ,也要效法他们的榜样。 

  5.勉励他们要持定摆在前头的指望( 6:13-20 ) 

  A.以亚伯拉罕为例( 6:13-15 ) 

  上面 12 节既说他们应效法那些凭信心和忍耐承受应许的人,这里就举出亚伯拉罕的事为例。亚伯拉罕可说是旧约所有 “凭信心和忍耐承受应许” 之人中的模范,又是希伯来人的祖宗,所以关于亚伯拉罕如何凭信心和忍耐承受应许的事实,是最好的历史实例,足以激励当时不长进的希伯来信徒,使他们向前进步。 

  13-14 这两节经文是追述创 22:16-18 的事,就是亚伯拉罕在献以撒之后,神向他起誓应许的事。虽然最初亚伯拉罕蒙召离哈兰时,神曾应许他要成为大国,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他得福(创 12:1-3 ),以后又再重申以前的应许(创 15:4-7;17:4-8 ),并加以补充;但神指着自己起誓而应许亚伯拉罕,乃是在他献以撒之后的事(创 22:16-18 )。这件事我们应注意两方面的教训: 

  在亚伯拉罕方面 

  他既长久凭信心和忍耐等候,到了一百岁的时候,才得着神所应许的以撒,但在神试炼他的时候,他却毫不犹豫地愿意把他的以撒献上,这证明他未得以撒以前的各种信心行事,还不是他信心的最高峰(例如他遵着神的启示,离开了本地父家,到自己不知道的地方去,又长久等候神所应许的儿子,并不灰心等等)。虽然他经过数十年以后,果然生了以撒,这可说是他信心的大胜利,但他的信心并不停止在得着神应许的以撒之事上,乃是继续长进到更高的地步 ── 把心爱而独生的以撒献上给神。他这样的把以撒献上,证明他的信心,不但包含着对神的绝对奉献、顺服、爱和敬畏 …… 的心意,并且他绝对信任神的信实与大权能,他相信神对他的一切,似乎苛刻的要求都是出于善意的;并且神必然能使他再得着他所失去的,因为他所信的神,乃是使死人复活,使无变有的神(罗 4:17 )。所以亚伯拉罕献以撒的事,证明他的信心在得着成效以后,又向前进了一大步。 

  在神方面 

  神既是绝对圣洁、信实又 “没有比自己更大” 的神,自然不须要向任何人起誓来说话了;但对于这位如此专诚相信祂的亚伯拉罕,神愿意显出祂格外的恩慈和体恤,就指着自己起誓而应许亚伯拉罕。虽然神在亚伯拉罕献以撒以后所应许他的福气,实际上不过是重覆以前的应许,加以扩大而已,但神既然指着自己起誓而应许,就使亚伯拉罕对神的应许更觉可信了,并且这件事也是他最可夸的荣耀。 

  神对于那些全心相信祂的人,往往显得更为可信,并要尊重他们,使他们有荣耀。那在灵性上蒙恩追求长进的人,神要使他们蒙恩, “因为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太 25:29 )。 

  15 这包话有三层意思: 

  按亚伯拉罕得了应许中的以撒而论 

  亚伯拉罕在生以撒的时候,已经得了神所应许的。虽然 “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 ,这些话是在亚伯拉罕献以撒以后,神应许他的。但这些应许,无非是根据创 12:1-3 之基础而应许的。所以这里说: “亚伯拉罕既恒久忍耐,就得了所应许的” ,第一层的意思,就是指他经长久等候而得着神所应许的以撒。 

  按神当时应许亚伯拉罕而论 

  神既是在亚伯拉罕 “生” 以撒后若干年献上以撒时,又如此应许他(来 6:14; 创 22:16-18 ),可见这节所说: “亚伯拉罕既恒久忍耐,就得了所应许的” ,不仅指亚伯拉罕生以撒而言。因若亚伯拉罕生以撒就算是完全得了神所应许的,则亚伯拉罕献以撒时,神何须再应许他呢?但无疑的,亚伯拉罕得以撒乃是得着神应许完全应验的起点。亚伯拉罕所得像天上众星那样多的子孙,乃是从他所得着的以撒(应许中第一个子孙)生出来的。所以就当时神应许亚伯拉罕而论,本句 “就得了所应许的” ,意思就是:亚伯拉罕既因信得着了应许中的第一个子孙以撒,也就因着他的信心,开始得着神全部的应许了。 

  按着者写信的时候而论 

  在着者写本书信时,亚伯拉罕不但已经有了许多属肉体的子孙,而且已经有数不过来像天上的众星那样多的属灵子孙,就是那些照着亚伯拉罕信心的踪迹而行的信徒们(罗 4:12 )。所以亚伯拉罕确是已经 “得了所应许的” 。 

  B.以神的“起誓”为证( 6:16-17 ) 

  16-17 按摩西的律法,犹太人在彼此的争执上,可藉起誓了结争执(出 22:11 )。人既然都是一样的软弱,并无力量使自己所起的誓灵验,就只有指着比自己大的神起誓,以取信于他人,而平息各样争论。但神既是 “没有比自己更大” 的,并且没有任何人有资格和祂争论,或要求祂显出可信的实据来,就无须向人起誓而应许了(参申 29:12 )。不过神为着要 “格外显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为证” 。这样的起誓,乃是完全出于神对人无限的体恤和仁慈的心。 

  神常常为人的缘故降卑自己,作了祂原本不必作的事,为要使人明白祂的旨意。在旧约神指着自己向人起誓立约,就是最好的证明。在新约神不只是起誓立约,乃是道成肉身,取了人的形状,亲自流血与人立约;这样,我们这些已经有份于藉着基督宝血所立之新约的人,岂不更应当为神的缘故,降卑自己,愿意为神去作自己不愿作的事,使神的名得荣耀应? 

  “那承受应许的人” 原文是多数式,所以这里不是单指上文所说的亚伯拉罕,也包括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亦即在旧约之下的以色列人(申 29:12 )。但亚伯拉罕是一切信心之人的父(罗 4:11,12-18 ),神既然以起誓为证,向旧约的人显明祂的应许是不更改的,这样那些在新约下,照着亚伯拉罕 “信之踪迹”而信靠基督的人,神的应许向他们岂非更加是确定不更改么? 

  C.以三可夸之事为勉( 6:18-20 ) 

  18 这两件不更改的事就是指上文所引证的两件 ── 神向亚伯拉罕起誓,和神为那些承受应许之人起誓为证。 “神决不能说谎” 这句话有两层意思。即: 

  1. 这句话不是说神有说谎的可能,乃是说既有了以上这两件不更改的事,就使我们这些常常说谎的人,可以确信神是不说谎的。 

  2. 神虽是不说谎不背约的,尚且向古时有信心的人起誓为证,证明祂的应许是不更改的,这样,神岂能不公义,向我们这些因信祂儿子而承受应许的人说谎(加 3:14,22 ),使祂的应许归于落空?所以,既有以上这两件不更改的事为例,就更使我们这些在新约恩典下信靠基督的人大得勉励,可以放心地相信神的应许了。 

  在此论及我们有三件可夸的理由,足以勉励我们持定摆在前头的指望: 

  1. 我们有可逃的避难所 

  按旧约,神曾吩咐以色列人设立逃城,使那些误杀人的可以躲在逃城居住,逃避报血仇之人的追讨(民 35:6-34; 书 20:1-9 )。 

  那些逃到逃城居住的人,是预表我们这些应受罪恶追讨的罪人,逃城则预表耶稣基督是罪人逃避罪恶刑罚的地方。在此着者对受书的希伯来信徒说: “我们这逃往避难所 …… 的人” ,这说法显然是有上述旧约的背景。意思是要使我们知道, “我们” 虽是一些在逃的人,罪恶、试探、肉体,和各种世俗的牵累,常常要追上我们;但我们却有一位已经胜过世界,罪恶和各样试探的基督作我们的避难所。所以我们不可灰心止步,乃当向前快跑,才不至落在罪恶的网罗中。 

  19 2. 我们有灵魂的锚 

  “这指望” ,就是上节 “摆在前头的指望” 。 

  所谓 “摆在前头的指望” ,也就是我们因信福音而有的属天盼望(西 1:5; 彼前 1:3-4 )。这样的盼望是我们灵魂的锚,是我们所当持定的。 

  在这里写圣经的人,以我们的灵魂比作一只处在世界苦海中的船,而福音的指望乃是我们这灵魂之船的锚,我们若不持定这福音的盼望,就如船在海中没有了锚一样。并且我们必须知道,我们这存在天上的盼望(灵魂之锚),乃是十分牢固可靠,可以使我们的灵魂在一切风浪中,安稳无虑,远胜过世上其他船的锚,是我们所能全然信赖,终身 “持定” 的。 

  这灵魂的锚最大的特点就是:不但它本身是 “又坚固又牢靠” 的,并且它抛锚的地方是 “通入幔内” ,永远稳固的。按旧约的会幕或圣殿的至圣所,是用一层幔子与圣所隔开的,当基督在十架上断气时,这隔开至圣所与圣所的幔子就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太 27:50-51 ),在此所说 “通入幔内” ,也就是通入天上至圣所的意思。基督既为我们完成了救赎的工作,从死里复活,升入高天,坐在神的右边,进入天上的至圣所,这样我们这些在祂里面得着属天之盼望的人,所有的盼望也就像灵魂的锚一样,抛在天上的至圣所内,永远不移动,完全牢固了。 

  所有的船锚,都是向下抛在海中,惟有我们 “灵魂的锚” ,是向上抛入天上的至圣所,足能保证我们这灵魂的船,在任何风浪中不致下沉。 

  20 3. 我们有耶稣为先锋 

  “先锋” prodromos 全新约只有这里用了一次,就是在前面跑的先导者的意思。耶稣基督是我们开天路的先锋,祂既已经为我们进入天上的至圣所,又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来 10:20 ),就使一切跟随祂且以祂为先锋的人,都能坦然进入至圣所(来 10:19 ),在今世与祂保持亲密的属灵交通,指望在永世里与祂永远的同在。 

  耶稣基督既是我们进入天上 “幔内” 的先锋,这样当我们还在这世上奔走天路的时候,岂不应当在一切生活工作中,以祂为我们的先锋,应付一切从仇敌而来的攻击,使我们成为常常得胜的精兵么? 

  “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远的大祭司 …… ” ,按 5:11 ,着者原本已经要开始论及麦基洗德的事,但由于那些希伯来信徒在真道上的不长进与怠慢,使着者觉得 “难以解明” ,就插入上文所说的那些责备、警告、劝戒、勉励的话。在此着者就回复到 5:11 的论题上开始讲论麦基洗德的事。虽然这些事是难以解明的,但它们既在信徒对认识基督为我们天上大祭司的职任上,有重大的关系,着者也就不能不照圣灵所启示的,尽可能向他们讲解了。由此可见神的仆人们,对于那些在真道上仍是幼稚的信徒,也当将圣经中比较难明的真理,照着圣灵的指导,向他们讲解,因为凡是神所默示的话语 ── 全部圣经,都是信徒所应当明了的。 

  问题讨论 

  略论 6:1-2 所列举之各项 “基督道理的开端” 。其中按手之礼共有几项意义? 

  解释 6:4-6 。 

  长蔬菜与长荆棘之比喻对 4-6 节之解释有何重要的影响? 

  6:8 之 “近于” 与 6:9 之 “近乎” 原文意义有何分别? 

  神什么时候起誓应许亚伯拉罕?为什么要起誓? 

  “亚伯拉罕既恒久忍耐,就得了所应许的” 有那三层的意思? 

  我们有那三件可夸的盼望?解灵魂之锚的灵训。 ──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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