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盛的生命研读版注释

希伯来书第九章   二.有更美的赎罪之血( 9:1-28 ) 

  上章既已说明,那以耶稣基督为中保的新约,如何较旧约更美而取代旧约,是合乎神藉先知所预言的旨意的。本章则更进一步比较,旧约的大祭司在属地的帐幕中所献的牛羊之血,如何不及新约基督赎罪之宝血,以证明新约之功效比旧约更美。分四层讨论: 

  1.旧约祭牲的血并不能使人完全( 9:1-10 ) 

  A.旧约的帐幕是属地的( 9:1-5 ) 

  这几节似乎与所要讨论的主题无甚关联,但着者特意先逐一提及旧约会幕中之主要物件,然后才论到在这样的帐幕中供奉的祭司之工作,以表明这些祭司所献的祭物,和其中有关的各种条例,都不过是 “属世界的” (属物质界的), “属肉体的” ( 9:1-10 ), “一个表样” ( 9:9 ), “命定到振兴的时候为止” 而已。 

  1 试将本节比较 8:7 的话,可知本段所要讨论,仍然是连续 8:6 的话,要证明那以基督为中保之新约是更美的。不过 8:7-12 是引用先知的话以证明,在此则将新旧二约之帐幕、大祭司、所献祭物的血、和有关的条例,一一比较以为证明。 

  “原来前约有礼拜的条例 …… ” ,中文新旧库译本作 “原来前约‘固然’也有礼拜的条例和 …… ” ,比较合乎原文的意思(英文圣经也是这样译法)。照这样译法,在语气上有很大分别,这意思就是,前约固然也有礼拜的条例和帐幕,但却未必是更美的,还要看这些条例和帐幕,是否比得上新约的条例和帐幕而定。希伯来人的基督徒们,对于旧约帐幕的贵重圣物,和由神藉摩西宣布的条例,显然仍十分尊重,所以着者用这种语气来向他们讲解,先承认旧约的条例和帐幕也是神藉人所设立的,是贵重的,然后再指出神设立这些的目的,究竟不过是要作 “表样” ,为使人明了神在新约中所要赐给人的恩典而已。所以下节就开始提及旧约圣幕中的主要物件和祭司的主要工作,使他们看出新约如何较旧约更美。 

  “和属世界的圣幕” ,特别加上 “属世界的” 几个字,要表明是属地的,属暂时的物质界的,这句话已暗示旧约帐幕和那些条例的 “非永久性” ,因为所有属物质界的东西,都不是永存的。事实上当着者写这封书信给当时的希伯来信徒时,圣殿中的好些圣物已经不存在,甚至在所罗门建圣殿时,会幕所遗留的圣物就已经不全,而在以色列人被掳至巴比伦后,约柜也可能已经失落,所以在希律王所建的圣殿中,至圣所内已一无所有。(虽然约翰在启 11:19 ,曾经在异象中看见殿中的约柜,但那只是在异象中所见,实物之约柜已经没有。) 

  2 “预备的” 就是预备了的意思,所以 “有预备的帐幕” 这句话不是另一层帐幕的名称,乃是指整个帐幕而说,不过特别指明它是已经预备好了的而已(预备的原文是过去式),也就已经制造了的意思。 

  “头一层叫作圣所” ,就是与至圣所相连,有四层幕幔覆在上面的圣所。在此不提院子和院子内的圣物如铜祭坛及洗濯盆等,只从圣所说起,大概因圣所内的圣物较院子的更为贵重,而且圣所只有祭司能进入,当然比较院子更为神圣而重要,着者在这里既不是要详细讲论会幕,只不过引述其重要的部份,所以就从圣所说起。按这里所论圣所诸物计有: 

  灯台 

  是用一他连得精金制成的,位处圣所的南面,中间有一支主干,两边各分出三个枝子,圣经没有记它的尺寸,一般估计它有五尺高,两边叉出的枝子有三尺半横(出 25:31-39;26:35 )。所罗门建圣殿时有十个灯台;大概也是照这样式再作九个(参代下 4:7 ),曾一度被据到巴比伦;后又被带回耶路撒冷(参拉 1:7 )。在此所提之灯台是单数,是根据原先会幕中之灯台而论。 

  灯台是圣所中唯一的光源,祭司要每天清理这灯,使它昼夜发光(利 4:1-4 ),预表基督福音的真道是世界的真光(约 8:12; 林后 4:4 ),是教会工作的亮光(约 11:9-10; 弗 5:13 ),是人心中生命的光(约 1:4-9; 弗 5:8 )。教会在世界应当高举福音的真理(神的话)而发光(可 16:15; 参提前 3:15 ),所以灯台也预表教会(启 1:20 )。 

  桌子和陈设饼 

  是用皂夹木包金制成,位于圣所北面与灯台相对,桌上经常摆设陈设饼十二个,每七日要更换一次,换下来的饼,只有祭司在圣所可吃(出 25:23-30; 利 2:5-9 )。这饼和陈设饼预表基督是我们生命的粮;在以色列人整个旷野的行程中,这饼桌随着他们前进,照样在信徒一生旅程中,那作我们生命之粮的基督也随伴着我们,供应我们灵性的需要。这饼桌也预表教会常举行的 “主的晚餐” 是只有成为 “祭司” 的信徒可以分受的(参林前 11:26-27 )。这饼桌既与灯台相对,表示我们应当在祂的光中与祂相交,并彼此相交(约一 1:3-7 )。 

  3 在此 “第二幔子” 就是指隔开圣所和至圣所的幔子,预表主的身体。当主在十架上死的时候,这隔开圣所与至圣所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太 27:51 ),通往至圣所的路,就因祂的受死而开通(来 10:20 )。 

  “又有一层帐幕,叫作至圣所” 。这句话显示旧约的帐幕中,圣所和至圣所的阻隔仍存,仍然是 “一层”“又一层” 的,到至圣所的路未通。在旧约的帐幕中,神和人的交通并不能完全无间。 

  金香炉 

  4 “炉” 原文即 “坛” 之意,中文圣经之小字亦作 “坛” 。所以这 “金香炉” 就是 “金香坛” 。不过金香坛原属圣所内的圣物,何以这里却连在至圣所的圣物一起提及,是一个疑问。但须注意的,这里虽然先论幔子才提及金香坛,却未说金香坛是放在至圣所内,只说: “有金香坛” ,这 “有金香坛” 的意思,不是表示是安置在至圣所内,乃表示这香坛是属至圣所所有的而已。按金香坛虽安置在幔子外,却对着幔内的施恩座,圣经又称这坛为 “耶和华面前的坛” (利 16:12 ),所以这坛虽然是放在幔子外的圣所中,却也算是属于至圣所的物件。况且着者写书信时,圣殿中的幔子已经裂开,这样金香坛究竟是在至圣所,或在圣所,在人的观念中就不像从前那样有清楚的界限。所以着者在简咯的引述之中,也就没有严格地照着圣物布置的次序来讲(按圣物布置之次序而论,在圣所中应当是饼桌在先,灯台在后,参 25:23-40;40:22-25 ;但这里却先论灯台后论饼桌,可见着者并无严格照圣物布置的次序来讲),却特别先提及 “第二幔子” ,以强调旧约圣所之有两层,使信徒看见,那些在这两层帐幕中供奉的祭司,他们的工作并无完全的功效(见 9:6,7 )。 

  金香坛是预表基督是我们的中保;是天上的代求者;藉赖祂代祷之功劳(香气),使我们可以蒙悦纳而站在神前。 

  包金的约柜 

  约柜是整个帐幕中最重要的圣物,也是安放在至圣所中唯一的圣物,预表基督是神的独生,是信徒独一的中保,是世人唯一的救主。按这里的记载,约柜内有三样东西: 

  1. 盛吗那的金罐 

  是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神吩咐摩西要用金罐盛满一俄梅珥的吗哪,存在约柜内,以为记念(出 16:32-33 )。按一俄梅珥是一个人一日的粮食(出 16:16 ),预表基督是我们每日灵性身体的需要和满足,我们应当每日记念神的恩典,以祂的信实为粮。 

  2. 亚伦发过芽的杖 

  当时因以色列人不服亚伦为大祭司,所以神吩咐摩西,为十二支派取杖放在约柜前,若第二天那一支派的杖发了芽就表明他是神所拣选作祭司的。次日摩西从约柜前取了十二支派的杖出来,结果亚伦的杖不但发芽而且开花结了熟杏,证明他的职份确是由神所设立的。按枯杖发芽、结果,是死而复活的表明,所以这亚伦发芽的杖是预表基督因从死里复活,证明祂是神所拣选作我们唯一合格的大祭司,所以我们应当绝对信服祂,倚靠祂。 

  3. 约版 

  又称法版,法版存约柜内,表明基督心中常存神的律法,祂为我们守了全律法,又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使我们在祂里面可以蒙神喜悦。按这存在约柜内的法版,乃是神第二次重写的,第一次的法版因以色列人犯罪,在摩西下山时已经摔碎(出 32:19;34:1,4,29; 申 10:1-5 )。这重写而存在约柜内的法版,是要告诉我们,人凭自己无法遵守神的律法,惟有倚赖那为我们成全了律法的基督,才可得神喜悦。 

  注意:按王上 8:9; 代下 5:10 说,约柜内除法版外,并无别物,但这里却说有盛吗哪的金罐,亚伦发过芽的杖和约版。但出 16:33; 民 17:10 只说芽杖与金罐存在耶和华面前,未说是柜内;这里说是柜内,可能以色列人在旷野起行时是存在柜内,而王上 8:9; 代下 5:10 的话,是在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圣殿建成的时候说的。那时以色列人既不像在旷野时常搬运约柜,芽杖和金罐就无放在柜内之必要。所以在那里说除法版外并无别物。 

  5 本节论在约柜上面的东西有两样: 

  “施恩座” 

  原文 “施恩” 是 “遮罪” 的意思,这座的尺寸长宽与约柜一样,盖在约柜上面,正好将约柜遮密。大祭司每年在赎罪节要带血进入至圣所,弹血在施恩座上,预表基督赎罪的血完全遮盖了神公义之律法的控告,使靠着祂进到神面前的人,可以得着神的恩典(出 25:11;37:6; 利 16:14 )。 

  “基路伯” 

  在施恩座上则有二基路伯 ── 高张翅膀,脸面朝向施恩座(出 25:18-22;37:7 ),就是这里所说 “荣耀基路伯的影罩施恩座” 的意思,表明他们准备为蒙救赎的人效力,并表明他们始终留意及重视基督为人所成功的救恩(彼前 1:2 )。 

  “这几件我现在不能一一细说” ,这句话证明上文着者所论的,不过摘要地列举而已,目的却不是要细说所列举的。着者只想藉以说明下文所要说那更重要的事,使信徒明了属地的帐幕虽然贵重,究竟仍是属地的,绝难与那在天上更全备的帐幕相比( 9:11 )。 

  B.旧约祭司进帐幕是受限制的( 9:6-7 ) 

  上文既已略述旧约帐幕的主要圣物和布置,在此继续讲述在这样的帐幕中供奉的祭司工作如何。从那些祭司进帐幕的限制看来,就可知道他们工作的有效程度怎样了。若他们自己进这属物质的帐幕,尚且要受许多限制,他们自己进到神面前尚且有阻隔,这样他们怎能使那些前来求献祭的人没有阻隔地进到神面前?所以仅从旧约祭司进帐幕的限制看来,就可知他们工作的果效如何有限了。 

  6-7 按这两节圣经可得下列的教训: 

  1. 帐幕中的各样物件预备齐了,众祭司才能开始事奉神。这意思就是,帐幕完全立起来之后,神的荣耀充满了帐幕,众祭司才能开始供奉的事(出 40:34-38 )。我们必须预备好一颗圣洁的心,先让神住在我们的心中,然后才能开始事奉神的工作。 

  2. 只有祭司才能进头一层的帐幕事奉神,照样,只有蒙神选召的人才能作事奉神的工人。 

  3. 普通祭司所能进入的只是头一层的帐幕,他们不能作大祭司所作的工作,只能在神允许的范围内作工。我们也只能在神旨意的范围内工作,不能随自己欢喜来事奉神。 

  4. 旧约祭司在帐幕中所供奉的事,只是属物质和礼仪方面的。他们必须在可见的、预备齐了各样圣物的帐幕中,行崇拜神的礼。这教训我们应当按心灵和新样事奉神,不可只按外表与仪文,不是只在可见的 “圣殿” 中崇拜神,更应在不可见的圣殿中存敬畏神的心(罗 7:7; 林前 3:16-17;6:19-20 )。 

  5. 只有大祭司才能进入第二层的帐幕。预表只有耶稣基督才能进入天上的至圣所,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作我们天上的大祭司。 

  6. 旧约的大祭司必须每年一次进入至圣所,每年为百姓赎罪。并且他也只能一年一次进入至圣所,并不能随意进入;但耶稣基督只一次作成赎罪的工作,就长久进入天上的至圣所,并使凡靠着祂到神面前的人,都可以随时来到祂施恩的宝座前。(按利 16:11-15; 大祭司在赎罪日不止一次进入至圣所,在此所说 “一年一次” 的意思是指一年之中有一日的一次,不是在那日之中只有一次的意思。) 

  7. 大祭司进入至圣所的时候,是独自进去为百姓赎罪。救赎的大功是基督所独自成功的,并没有别人能帮助。 

  8. 旧约的大祭司进至圣所,没有不带着血去的,但他们是先为自己和本家赎罪,然后才为百姓赎罪;而基督带着流过血的记号进入天上的至圣所,却是只为 “百姓” 赎罪,不必为自己赎罪(启 5:6-9 )。 

  C.在旧约帐幕中所献的祭物并不能使人完全( 9:8-10 ) 

  不但旧约的帐幕是属世的,旧约祭司的工作果效亦有限,在这样的帐幕中所献的祭物,事实上不能叫礼拜的人得以完全,并且整个旧约的帐幕和附属帐幕的各种有关条例和祭物等事,都不过是一个表样而已。 

  8 “圣灵用此指明” 就是圣灵用上面所说这些旧约的帐幕和祭司工作的限制等事, “指明” 某些圣灵所要指明的事。这句话表示旧约帐幕的制作和各种条例的记载,也是圣灵所启示摩西的。那些制造帐幕的人都是被智慧的灵所充满的(出 35:30-35 )。但这并非说旧约的帐幕和有关的条例就是永久性的,因圣灵并非要建立一个属地的帐幕为永久的 “帐幕” ,只不过要 “用此指明” 圣灵所要 “指明” 给我们知道的真理而已。所以我们不但要注意圣灵在旧约藉先知所说的,更要注意圣灵自己现在要向我们指明的。 

  “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 ,原文并没有 “层” 字,亦可作 “头一个帐幕” ,下文第 9 节 “那头一层帐幕” 原文也没有 “头一层” 这几个字,所以这句话意思是指旧约的全帐幕仍存的时候,却不是指旧约二层帐幕中的第一层而说。这样全节的意思就是:在旧约的帐幕仍存的时候 ── 在 “帐幕” 所代表的整个律法制度仍存的时候 ── 进入至圣所的路还未显明,人们对藉基督的救赎而进到神面前的福音仍未看得明白。 

  但这节可有另一个解释,就是这里所说的 “头一层帐幕” ,是指帐幕中的第一层 ── 圣所, “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 ,就是圣所和至圣所仍未打通,阻隔圣所和至圣所的幔子仍未裂为两半之时,即主尚未受死完成救赎的时候, “进入至圣所的路仍未显明” ── 靠主的救赎而进到神前的福音真理仍未显明。 

  9 本节首句的原文没有 “头一层” 这几个字,原文只是一个 “那” 字 e{tis ,就是指那分为两层的旧约帐幕,乃是现今基督救恩的 “一个表样” ,是圣灵用以 “指明” 基督的救赎真道的。 

  “所献的礼物和祭物,就着良心说,都不能叫礼拜的人得以完全” 。这句话也解释了上节 “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进入至圣所的路仍未显明” 的一个理由,因旧约的祭物并不能根本除去人的罪,当然就不能使人坦然无惧的进到神面前了。那些犯罪而献祭物的人,虽然经献祭之后,按律法的条文说是已洁净了,但人们既不能不常常犯罪,就不得不常常在犯罪以后,一再用一些身外之物的牛羊牲畜之类来赎罪;这种赎罪的方法,显然不能把一个人从罪恶的权下拯救出来,也不能使他们的良心得到真正的平安。所以旧约帐幕中所献的祭物,除了可以作那 “将来美事的影儿” 以外,这些物和礼的本身,实在没有使人脱离罪恶的能力。 

  10 在此 “属肉体的条例” 就是属肉身的条例,只能有效于身生命方面的条例。这 “属肉体” 绝非属私欲的 “肉体” 之意。 “振兴的时候” 原文即 “改良”“修直” 或 “更正” 的时候,就是新约救恩成功的时候。 

  本节可作为上文的小结论,上文所论及的帐幕与帐幕中的祭司,以及所献的祭物,连同那饮食洗濯的诸般规矩 …… 等事,都无非是一些属肉身方面的条例或表样,命定到它们所表明的新约的救恩已经成功时,就不再用这些软弱的,属外表的 “表样” ,而改用更有效的法则了。 

  2.新约基督的血有更完全的功效( 9:11-14 ) 

  A.基督是“将来美事”的大祭司,进入更全备的帐幕( 9:11 ) 

  11 “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 ,上节既已总结以上所讲的 “都不过是属肉体的条例,命定到振兴的时候为止” 。在此就进一步说明那 “振兴的时候” 现在已经来到,因那作为 “表样” 的旧约帐幕所预表的基督 ── 神所要支搭在人间的帐幕 ── 已经道成肉身,来住在人间(约 1:14; 太 1:23 ),并且祂已经从死里复活,作为我们的大祭司,供职于天上的真帐幕了( 8:2 )。 

  “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 ,在此所谓 “将来” 是与旧约的大祭司比较而言,基督乃是旧约大祭司所预表将来美事的大祭司;这句话也告诉我们,旧约一切所预表的 “美事” 都在基督身上成全了。不但这样,就是现在和将来,一切神所要给人的 “美事” ,也都是在基督里面赐给我们的(西 2:9-10 )。 

  “经过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属乎这世界的” ,这帐幕就是 8:2 所说的真帐幕。在此特别指明基督所进入的,乃是更大更全备的帐幕,因为它是属天的,不能玷污,不会朽坏,又无幔子阻隔,已经开通了到至圣所的路,并且不是只为以色列人,也是为全世界的信徒的 “帐幕” 。 

  B.基督是用祂自己的血献祭,作成了永远赎罪的事( 9:12 ) 

  12 新约的大祭司 ── 基督,不但是进入更全备的帐幕,更重要的,是祂赎罪的工作具有永远的功效。那些人间的大祭司既须每年一次进入至圣所赎罪,就证明他们每年所作的赎罪工作至多只能有效一年;但基督 “只一次进入圣所” ,就成全了永远赎罪的事( 7:27 ),证明祂这一次所献的已经完全,无可加增,并且能继续有效到永远。其所以有如此功效的缘故,因这位大祭司所献的不是牛羊的血,乃是自己的血,那些在地上帐幕供职的大祭司,并没有一人有资格用自己的血为百姓赎罪,反倒要像百姓一样,靠牛羊的血为自己赎罪,惟有这位圣洁完全的大祭司,能用自己的血为百姓赎罪,而 “成了永远赎罪的事” 。 

  注意:基督不是永远在天上不断为我们赎罪,乃是一次在十架上为我们赎了罪,就永远作我们天上的大祭司,祂那一次赎罪的功效继续到永远。 

  另一方面,像这样用自己的血赎罪,而成全到永远的大祭司,这属地暂时的帐幕,显然不合于作为祂供职的地方,而必须供职于天上更美的帐幕中。 

  C.基督宝血之功效远非牛羊的血所能比( 9:13-14 ) 

  13-14 按旧约赎罪祭的祭牲中以公牛犊和公山羊为最贵重。凡受膏的祭司或全会众误犯了罪,就要用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犊为赎罪祭(利 4:1,3,12,13 )。若是官长或百姓误犯了罪,就要用一只无残疾的公山羊或母山羊为赎罪祭(利 4:22,23,27,28 )。除了这些赎罪的牛羊为误犯罪的人赎罪以外,大祭司还另外用一只无残疾未负轭的红母牛,宰杀焚烧,将母牛的灰收存,为那些沾染了不洁(如摸了死物或坟墓等)的人,调制除污水,洒在他们身上,使他们得洁净(民 19 章)。若这些牛羊的血和母牛犊的灰所调的除污水,尚且能叫人身体得洁净,何况神儿子基督的血,岂不更能洁净我们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么?所以单就牛羊之卑贱与基督之尊贵比较,就显见基督之血的功效远非牛羊血之功效所能比了。在此论基督 ── 新约大祭司所献的祭物 ── 之血的功效有五个特点: 

  1. 是藉永远的灵而献 

  旧约的祭物都是藉人间祭司而献,但基督是新约的祭司,也是新约的 “祭物” 。祂怎样自己将 “自己” 献上?是藉永远的灵(圣灵)而献,祂是由圣灵感孕而到世上,由圣灵引导而胜过试探,靠圣灵能力而行事(太 1:20;4:1; 约 3:34 ),祂一生完全顺服圣灵而献上自己,直到十字架上。 

  2. 是无瑕无疪的献给神 

  我们今日的奉献能成为圣洁而可蒙悦纳的,乃因先蒙祂的血洁净,才成为圣洁的,神所喜悦的(罗 12:1 )。但祂本来就是无瑕无疪完全圣洁的。那些无残疾的牛羊,不过按表面说是无瑕疪而已。但基督不论按心灵或德性方面说,都是无瑕疪的。像这样无瑕疪的 “祭牲” ,才是真正合格的赎罪羔羊,能以完全满足神公义律法一切的要求。 

  3. 是能洗净人心的 

  牛羊的血只叫人按外表律法手续上得算为洁净,究竟不能改变人的心,使人的心成为清洁。但基督的血能完全洗净人的心,消除一切良心的不安和控告;又使人得着清洁的心,可以向神无愧,向人显出基督的慈爱。 

  4. 是能除去人“死行”的 

  “死行” 就是那些灵性死了的人的行事,是走向死亡,属于死亡,在罪和死的律之下,无生命能力,不为神所喜悦,出于取死的身体,使人失去与神交通的行事。牛羊的血虽能使人暂时免去肉身的死刑,却不能除去人的死行。但基督的血不但能救人脱离永火的死刑,并能除去人的死行,使人脱离罪和死的律,在生命圣灵的律下得着释放(罗 8:2 )。 

  5. 是能使人事奉永生神的 

  神是个灵,拜祂的人必须用心灵诚实拜祂,所以污秽有罪的心,是人敬拜事奉神的拦阻。神又是永生的神,那些仍在掌死权的魔鬼手下的人,不能事奉永生神。现今基督的血既能洗净人有罪的心,又除去人的死行,使人得与永生神的性情有分(参彼后 1:4 ),就能使我们用诚实清洁的心,顺从赐生命之圣灵的引导,而事奉永生神了。 

  3.基督的血是立新约的根据( 9:15-22 ) 

  上半章已经证明基督的血,如何比那些由人间祭司献于属地帐幕中的牛羊之血,更为有效而完全。在此就继续解明,像这样有完全功效的赎罪之血,就是新约的中保 ── 基督 ── 立新约的根据。虽然新旧二约都是用血立的,但旧约是用牛羊的血立的,没有完全的功效,新约却是根据基督更美之血立的,使所有 “蒙召之人” 都可以得着所应许的福份。 

  15 “为此” 就是为上文所说的:祂藉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疪献给神,祂的血能真正洗净人的心,能除去人的死行,使人事奉永生神。祂既作了新约的中保,祂的血是祂立新约的根据,又是祂作我们新约之中保的根据。既然基督的血有这样完全而永久的功效,这样,凭基督之血所立的新约(林前 11:25 ),就取代了旧约(来 8:7 ),而作新约之中保的基督,也取代了旧约的中保摩西了。 

  比较本节与 8:6,7 的话,显见这里所讲论的,仍然是继续阐释来 8:6,7 基督为更美之约的中保,及新约之取代旧约的理由,因新约不但有更美的律法 ── 写在人心里的律法;更美的帐幕 ── 不是属乎这世界的;更美的大祭司 ── 是死而复活的;并且有更美之血 ── 基督的血,为立约之根据的缘故。 

  “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 ,这里的 “前约之时” 中文文理圣经、新旧库译本及英文圣经都是译作 “前约下” ,这句话显示旧约牛羊之血所献的祭,究竟未除去人的罪,旧约凭牛羊之血赎罪者,实际上乃是凭牛羊之血所预表基督的血来赎罪而已。所以基督流血受死,不但为在新约下的人赎罪,也是为旧约下那些相信牛羊之血所预表救赎主之血的人赎罪。 

  “便叫蒙召的人” 就是 3:1 “同蒙天召” 的人,也就是罗 8:28 “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 

  “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 ,注意比较 8:6 “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 ,可见本节指明了 8:6 所说更美应许之如何更美,就是能使在这新约下的人,得着所应许永远的产业,这 “永远的产业” 即彼前 1:4 所说 “ …… 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为你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 。 

  16-17 这两节中遗命的 “命” 原文 diatheekee 就是 “约” 的意思,与上文 15 节新约的 “约” 字同。圣经这样用 “约” 字作遗命有特殊的意义。 “约” 与 “遗命” 有些不同, “约” 乃是双方订定的,双方遵守的; “遗命” 却只由立遗命者单方面订立,而在立遗命的人死后就由承受遗命的人白白承受。在此圣经以基督新约的福份 ── 即上节所说: “所应许永远的产业” ── 比作基督的一种遗命,以解明基督何以要为我们死的理由。基督若没有死,则新约的福份对于信徒犹如立遗命的人尚未死,他的 “遗命” 尚未发生效力一样,对承受遗产的人,未能有什么益处,并且所立的遗命仍可能更改。但基督死了,就使新约的福份对于我们好像立遗命的人已死,他的遗产可以归承受产业的人白白承受,所立的遗命也就永不更改了。所以基督必须流血受死,新约才能发生功效,换言之,新约既以基督受死的血为根据,就证明比旧约更为确实而有功效了。 

  18 “所以” 连接上文,这意思就是既然新约是凭基督受死的血而立,又因基督的受死而发生功效,永不更改,所以神在立旧约的时候 ── 立那为新约之 “影儿” 的旧约之时,也是用血立的,这样前约才适宜于预表后约。 

  19-22 这几节是追述摩西当日在西乃旷野立旧约的情形(参出 19 章及出 24 章),这样追述的目的,是要证明 18 节的话: “所以前约也不是不用血立的” 是确实的。虽然这件事对希伯来信徒,已经是人皆知的;但写圣经的人仍然喜欢引述圣经本身的话,来作他说话的根据,可见受感写这卷圣经的人,虽然自己所写的也就是圣经,但他未受感写圣经之前已经对圣经极其尊重,看圣经的话有无上的权威和能力,是他说话行事最有力的根据和规范。所以现今凡是被神使用传扬圣经真理的,也必定是对圣经有无限敬重爱慕又喜欢引用的人。 

  按这几节简短的追述中,除了证明旧约的确也是用血立的以外,也使我们可见旧约确是预表新约: 

  A.摩西将律法诫命传给以色列人,是基督将从神所领受的启示教训传给我们的预表(申 18:18; 约 8:27-28 )。 

  B.摩西用牛羊的血和以色列人立律法之约(出 24:6,8 ),是基督用祂自己的血立新约的预表(林前 11:25 )。 

  C.摩西用牛羊的血洁净帐幕和其中的器皿,因为 “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 ,是基督用自己的血使我们从罪恶污秽中得洁净的预表(启 1:5 )。并且表明只有基督的血,才能使我们心中的罪恶得洁净,因为惟有基督曾为我们的罪受了神的刑罚(彼前 2:42 )。 

  4.基督的血洁净了“天上的本物”( 9:23-28 ) 

  23 “照着天上样式作的物件” ,就是上节所说的 “帐幕和各样器皿” ,那些作为 “天上本物” 影像的帐幕和各样的器皿,既然要用牛羊之血去洁净, “那天上的本物” 自然要用更美的血去洁净了。但在这里 “天上的本物” 是指什么,何以也要血去洁净?这是本节中最重要的问题,有两种解释: 

  “天上的本物”指人的灵魂 

  因摩西用牛羊的血洁净那些照着天上样式作的器皿,使它们合乎地上帐幕的使用,无非预表基督用己之血洁净人的灵魂,使他们成为圣洁,合乎天上的样式,可以作神的器皿。人的灵魂,更是属灵之 “物” ,基督既是进入天上的圣所,所洁净的当然是那些原本属天之物 ── 人的灵魂,使他们仍归于天了(按天上的本物原文可译作属天之物)。 

  “天上的本物”是指天上的“真圣所” 

  因上下文都是以这地上的帐幕预表天上的真帐幕,并且本章一直以属地与属天的这两个帐幕作比较来讨论,上句 “照着天上样式作的物件” 既是指属地的圣所,则 “天上的本物” 当然是指天上的真圣所了。既是这样,何以天上的真圣所也需要洁净?解释如下: 

  A.在此 “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当用更美的祭物去洁净” ,是与上文论及属地的帐幕要用牛羊等祭物去洁净比较而言。目的在讲明基督的血之更美,不是只在这世界有效,在天上也同样有效。人间的祭司进属地的帐幕既须要带牛羊之血,则天上的大祭司进天上的真圣所,当然要带更美之血 ── 基督的血了。 

  B.按摩西曾照神的吩咐用血洁净帐幕和各样器皿(出 29:12; 利 8:5-19;16:14-15; 代下 29:22 ),却不是说这些器皿本身有罪,乃是要教导人明白所有出于本来的不够得神的喜悦,惟有经过宝血的才能得神喜悦。 

  C.天上的圣所需要基督的血去洁净,这意思并非天堂本身有罪恶,乃因人的罪恶虽然是在地下犯的,人的罪案却存记在天上,呈现在神的眼前;但基督为我们作成了 “永远赎罪的事” , “进了天堂” ,祂的血使人的罪不再呈现在神的眼前,结果就洁净了天堂。 

  24 本节继续解释基督的血所以更美的理由,因祂为我们受死流血之后,并非带着祂的血进入 “人手所造的圣所” ,乃是带入 “天堂” ,(天堂原文里就是 “天” 的意思,与上节的 “天” 同一字。但上节的 “天” 是多数式,本节则系单数式。)为我们显在神面前,使我们可以随时靠祂流血的功劳,进到神面前,可以得神的怜恤、赦免、恩助、保守、应允等属灵的福气。 

  25-26 基督必须受死流血的另一个原因,因为祂更美的血不但是带到非人手所造的真圣所内,并且祂只要一次献上自己,带着自己的血显在神面前,就成功了赎罪的工作,无须多次地带血进到神前。那些人间的大祭司,每年带着牛羊的血进入至圣所,但去年所杀的牛羊绝不能留到今年再献,所以他们每年都要另外杀牛羊为祭,将它们的血带入至圣所。这位天上的大祭司,所进的既是天上的真圣所,需要带祂自己的血进入。若祂的血也只有暂时功效,仅能赎一年或一个时期之人的罪,像人间的大祭司一样,每逢进入至圣所都另外杀牛羊带血而入,这样,祂岂不是从创世以来就必须多次受苦流血了么?但基督的血远胜于牛羊,且有永远的功效,所以祂只 “在这末世显现一次” ,就作成了除罪的工夫,永远在真圣所内供职了。 

  27-28 上面是以地上的大祭司之带血进入至圣所为比喻,以解释基督须要流血的理由,和基督的血如何更美而有效。在这两节中,再以一种比较普通的定理来说明基督受死流血是出于神的定旨,就如 “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 是出于神的定旨,是人人都不能否认推翻的定理, “像这样” 基督的受死流血,并要 “第二次显现” ,也是出于神的定旨,是人所应当接受又不能推翻的事实了。 

  按这两节论及神的定命有两方面: 

  第一方面关于人的“命定” 

  A.在今世 

  “人人都有一死” 。自从亚当犯罪以后,所有亚当的子孙,不但在灵性上是 “死人” ,在身体方面也成为必死的,这是神的 “定命” (创 1:17;3:19 )。既然 “人人都有一死” ,是人所不能推翻的 “定命” ,这样,我们就应当趁着这短暂的人生,寻求有意义的生活,和那些能够存到永久的事物,使我们的肉身的死不是死在罪中,乃是在基督里而死,既息了今生的劳苦,又得享永生的福乐(启 14:13 )。 

  “人人都有一死” 这个定命,对那些有信心的人,是有例外的。在旧约时代有以诺和以利亚,未经过死就被接到神那里(来 11:5; 王下 2:1-11 ),在新约时代那些到主再来仍活着的信徒,也要不经过死而变化被提,在空中与主相会(帖前 4:17 )。 

  B.在来世 

  “死后且有审判” ,既然神定命人人都有一死,人人就果然都有一死,这样,神命定死后且有审判,当然人死后也就有审判了。人们既知道无法凭自己的方法逃避死亡,却幻想能幸免死后的审判,这完全是自欺自误。神所给人的今世,乃是使人可以利用这今世的机会以图谋来世。但人们是否善用神所给的机会,以寻求永世的物,使神可以接他们到永生里,或使他们到永火里去?在死后必判明。这死后的审判,使人在生前一切隐藏的或显露的罪恶,一切虚饰的善行或信仰,都无法站立得住。所以我们若确实相信死后的审判,就必在今世寻求真实的信仰,和表现真信心的真善行了。 

  第二方面关于基督的“定命” 

  A.在这末世 

  “基督既然一次被献,就担当了多人的罪” 。注意这节的第一句 “像这样” ,显明基督的一次被献担当多人的罪,正像上节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一样,是出于神的定命;这个定命不是神对人的什么要求,乃是神为人的大牺牲,所以这是一个极奇妙的 “定命” 。虽然神曾命定 “人人都有一死” ,而且死后有审判,但神也定命基督要一次被献,以担当多人的罪(路 22:22;24:25; 徒 2:23 ),所以人们应当趁着今世,接受基督赎罪的功效,使他们可以逃避死后的审判。 

  “担当了多人的罪” ,有两方面的意思:一方面表明虽然基督的被献可以担当所有人的罪,但并非所有人的罪都被祂担当了,只有那些信赖祂宝血功劳的人,罪才能被祂担当。所以圣经说担当了 “多人” 的罪,而非所有人的罪。另一方面这表明基督的被献是胜过牛羊被献;因为牛羊被献只不过能暂时担当一个人,或一群人的罪,以作为 “后事的影儿” ,但基督的被献赎罪,不但有永远的功效,且有为所有人赎罪的功效。 

  B.在将来 

  “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 。这里论基督 “第二次显现” 和基督第一次的显现有三点不同: 

  1. 是将来的: 基督第一次显现是已过的历史事实,但祂的第二次显现则是将来的。这 “将来” 不是一个遥远的将来,乃是一个不可知的最近之 “将来” ;虽然我们不知道祂什么时候来(参太 24:36 ),但我们可以知道祂必要快来(参启 22:20 ),并且根据第一次显现,祂既是这样真确地照着神的定命而 “显现 …… 被献 …… 担当了多人的罪” (参路 1:31,35;2:11; 约 19:36,37; 徒 2:22-36 ),就可确实知道祂也必照神的定旨第二次显现。 

  2. 是要向“等候祂的人”显现: 基督第一次显现是为着世人,作世人的救主,但祂第二次显现,却特别关系已经信祂的人,就是那些因信等候祂显现的人。所谓 “等候” 祂的意思,就是在凡事上准备迎见祂,盼望祂快来的意思。 

  3. 与罪无关,乃是要拯救他们: 基督第一次显现是为担当多人的罪,但第二次显现却与担当人的罪 “无关” ,因祂第二次来的工作不是赎罪,乃是为迎接信祂的人。 

  “拯救” ,在原文是名词不是动词,可译作 “救恩” 。这里既说与罪无关,又说要拯救他们,显见这拯救不是拯救脱罪的意思,乃是指信徒将来身体得赎的得救(林后 1:10 ),已往的得救,指罪得赦免,重生为神的儿女,因着信而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的经验 ──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约 5:24 )。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 (林后 5:17 )。现在的得救,指已经信主得救的人,现今在生活上或灵性上受试探或危险时所蒙的拯救 ── 参 “因为我知道这事藉着你们的祈祷,和耶稣基督之灵的帮助,终必叫我得救” (腓 1:19; 参徒 5:19;12:11; 提后 4:17; 犹 23 )。 “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罗 7:24; 参来 2:18 )将来的得救,就是这里所说的得救,所有得救的人,都被接到主那里,带着荣耀的身体与主永远同在,完全经验主的完全救恩(参帖前 1:10;5:23-24; 提后 4:18; 后前 1:5 )。 

  问题讨论 

  按 9:1-5 略述会幕的布置。其中金香坛何以与约柜并提? 

  约柜内有那三样物件?各有何灵训? 

  为什么王上 8:9; 代下 5:10 说约柜内除法版外并无别物? 

  约柜之上有那两种物件?各有何灵意? 

  9:6-7 显示旧约祭司进帐幕受什么限制? 

  “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 有那两种解释? 

  “命定到振兴的时候” 是什么时候? 

  基督的宝血有那五种功效? 

  “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 何意? 

  解释 9:16-17 之 “遗命” 与 “约” 之分别。 

  9:19-22 中有那三件说明旧约预表新约? 

  什么是天上的本物?何以须要洁净?请详细解释。 

  9:27 提及神的命令有那两方面? ──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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