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研经丛书注释

士师记第一至三章   犹大定居──成功的表现?(一 1-21 ) 

  (一) 

  本书的开头第一章在许多方面,表现了士师记的古怪导论;既不讨论士师的事,连一个士师也没有提及。 

  这种情形是令人惊奇的,特别是它紧接在约书亚记之后,约书亚记开头是耶和华对书中英雄人物的晓谕,结尾以他的死及埋葬。然而,这段导言令我们突然留意到此称为‘士师记’的经卷,并不单是一连串有关以色列士师的故事。这些故事形成为此经卷(三至十六章)的核心,且因此而命名。这些故事的适当导论是在第二章。然而,此书的开始,和内容更为丰富的结尾,探讨所关心的其他内容。正如此卷书的主要内容和它的延伸部分这一方面对比之下,较大的犹大支派的应许是属于延伸部分。 

  (二) 

  事实上,第一章的开头几节经文,完全集中在犹大身上。可是,这段经文收集了一些互不相关的零碎资料,其中有一些是彼此间有冲突,有一些作出极之过分的宣称,也有一些已以不同形式出现在约书亚记里,留心的读者该已注意到。 

  犹大支派的优先地位在本章开头( 1-2 节)便已指出。第二十章的经文,提及与便雅悯人打仗之前,及未摆阵之先很清楚的求问于上帝(尤其见于 18 , 23 , 27-28 节)。哪一支派该作先锋?哪一支派当首先摆阵?这种对于优先权、主动及完成任务感兴趣的表现,也重复出现于其他方面,例如十章十八节的记载──‘谁能先去攻打亚扪人,谁必作基列一切居民的领袖。’在提及参孙出世的应许时,又有这样说法:‘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十三 5 )。 

  士师记一章描述了几乎是全部以色列十二支派大集会的传统。西缅的名字只属象征式的一提( 3 , 17 节)。西缅只是在较后的历史中为人所知的犹大南部的一支派。这件事在约书亚记十九章一至九节记载得十分清楚。十五章廿一至卅二节将此支派列进归服了犹大的西缅城邑。士师记一章相应地在口头上提及两个实力不均的支派间的合作,但大部分是谈到犹大。 

  四章七节提及简短的第一个故事,此故事不是直接来自约书亚记。事情发生于比色,此地可能位于特拉维与耶路撒冷之间,靠近以耶路撒冷为终点的现代公路。不幸的受害者亚多尼比色被犹大砍断手脚的大拇指,免得以后再拿起武器,但他以逆来顺受的态度接受命运,还夸说是他以前所做的事的报应。他到底是谁?为什么被带到耶路撒冷等死?亚多尼比色( Adonibezeq )意是‘比色之主’,其他的就不知道了。耶路撒冷圣经译本建议此名应读为亚多尼色特( Adonizedeq )。希伯来文和英文一样容易混淆,尤其因比色在故事中乃是地方名称。拿显赫的耶路撒冷城与数字庞大的七十个被征服的国王相提并论,当然比不知名的比色更为恰当的。 

  如果这样说是合理的,那我们可以假定这里所说的,正是约书亚记十章所记载的同一位率领众军抵抗以色列的耶路撒冷王亚多尼洗德。这的确是士师记第一章的第一个策略安排上的实例,只是在约书亚记,功劳归于别人,这里则归功犹大。第八节所说的攻陷及占领耶路撒冷,较约书亚记十章记录更胜一筹──更可靠的传统说法是大王最先攻下耶路撒冷城(撒下五 6-10 )。接下去的经文再一次依照约书亚记十章的模式,描述向南面作扫荡性的远征。 

  接下简短的一段( 10-16 节)带我们进入我们在约书记里已遇到过两三次的地方。根据十四章十二节及十五章十三至十四节记载,前希伯仑的居民亚衲族人败于迦勒手下,但是十一章廿一至廿二节却说住希伯仑及其他各地的亚衲族人是被约书亚所剪除。在士师记一章又有第三个宣称,说这次成功属犹大所有。十一至十五节重复了约书亚记十五章十五至十九节的记载,且几乎是一字不改;不同的是对犹大支派加深了印象。这些都是初期片断回忆中的怪事,他们所说的同一个俄陀聂,在士师记三章七至十一节以极不同的身分出现,这次是作了以色列的士师。 

  除了说明初期攻取耶路撒冷的事之外,另一个惊人的自夸是说他们势力压倒非利士人( 18 节)。迦萨、亚实基伦、以革伦与迦特、亚实突等城,是‘非利士五首领’(士三 3 )的基地。犹大支派在这里所宣称的与他们在参孙时代对非利士人的惶恐态度完全不符合(士十五章);但也表明后期的成就。 

  (三) 

  事实上,十九至廿一节经文,使整段记载成为有条不紊。第一是带责任性的意思:犹大喜得神力相助,但那只限于取得山地,不能得到非利士平原(根据历史记载非利士人垄断那地区的初期的铁矿业)。第二,迦勒得了希伯仑,只是依照摩西的命令做。最后一点( 21 节),不但指出攻取耶路撒冷不算是彻底的成功,也指出以色列出击的是便雅悯族(与书十五 65 的记载不同)。 

  以上三点注明大大的削弱了主要经文的说服力。第十九节中和了十八节;二十节与十节的记载截然不同;而廿一节使读者对第八节有很不同的看法。 

  北方的形势与上帝的警告(一 22- 二 5 ) 

  (一) 

  上一段的最后三节经文,带有各不相同的传统,令整段经文更难以诠译。对于不理会约书亚记十至十一章,十四至十五章,有关定居在南方的另一些传统说法的人,对士师记一章一至十八节的记载不会感到惊奇。将事实陈述了之后,十九至廿一节读来像是旁白:他们关于犹大是怎样说的,但现在我知道得更清楚。这样读起来,开始的十八节是本章的主要部分,接下去三节是加插的。圣经的见证很少是简单及直截了当的。然而,留心的基督徒读者有非常不同的四福音书作我们中心信仰的蓝图,应该不会受到骚扰。福音书中也有关于它们的争论与讨论。 

  笔者想引起对这一点的注意,是为了更直接的目的。既然我们对便雅悯在犹大已经劫掠过的城镇施加压力而感到混乱,我们就应该特别留意接下几节提示,以便为整章经文做诠释。 

  (二) 

  本章其他部分,是一连串关于住在巴勒斯坦的以色列大多数支派,遭遇到困难的记录( 27-36 节)。然而,一段较具积极性的记载最先出现( 22-26 节)。约瑟家是下一个上去攻打的以色列主力军。耶和华也与他们同在( 22 节)。约瑟家攻击的对象是伯特利。探子出发了,幸而他们能与他们所看见的正要离城的人做成一笔交易,他们不必像约书亚记二章所提示的,要采用在妓女家过夜的折衷办法。同样的,城被攻陷之后,他们也不用收容帮了他们的异族与他们住在一起,像喇合的家人住耶利哥城一样。提供情报的人是准备带全家人到另一个国家去,而找到另一个定居地名叫路斯,以前称为伯特利。多少现代的以色列人巴不得巴勒斯坦籍的阿拉伯人,无论其身为难民,或仍住在‘大以色列’属下的地区他们自己的家里,也都像这个提供情报的人一样离开自己的家!多少英国人和西欧人希望在他们国家经济繁荣时,鼓励少数民族移民,藉自动消失,作出最大的贡献。 

  约瑟家在伯特利的处境很理想。他们单独在这地区,不必受人的恩惠。本章其他部分所叙述的情形与此相反。玛拿西与以法莲没有将迦南居民从他们统辖的城市赶走( 27-28 节与书十七 11-13 及十六 10 作比较)。西布伦、亚设及拿弗他利的处境更糟,这里的记载默然承认不是迦南人住在他们之间,而是他们住在那地的迦南人中间。至于可怜的但人( 34-35 节)则被逼住在山地;任何对亚摩利人所施的压力都不是来自但人,而是来自约瑟支派。处理原先居民的两种办法是同时进行的。很清楚的,两种办法实际上促成同一结果,即是对留下的少数民族所采取的不合适反应为以色列中部及北部地区的未来招致很多麻烦,这些领土的问题占据士师记记录的大部分。 

  难以置信的是,本章主要的两段,一至十八节及十九至廿一节竟是接在一起。在受尽称赞的约瑟家之后,跟的正好是相同的,如玛拿西与以法莲,他们是受尽谴责。现在我们提出早些时候在约书亚记十六至十七章中的一些证据,来说明约瑟是后来加进在关乎以法莲和玛拿西的这几章的资料中。十八章一至十节也提及他做为以后重写以色列分地史话的一部分。这修改的传统所带给他的声望,比前面经文带给犹大和约瑟这两大家族的更大。同样的动机也在士师记一章中起作用。 

  (三) 

  耶和华使者所说的话(二 1-5 ),正好可用来加强从内容相当杂乱的由传统资料组成的的第一章取得应有的信息。上帝遵守他对以色列人所作的应许──解救他们离开埃及并带领他们进入迦南。他们却不以同样的信实待他,擅自建祭坛、敬拜当地居民所拜的诸神,尤其不能容忍。这件事实可用来解释为什么耶和华对以色列人的计划有了改变。他再不会在他们面前将当地原有的居民赶走,而会留下他们做永久的敌人,使他们的崇拜方式成为以色列人的陷阱。 

  同时,这件事实也用于更实际的方面:解释一个地名。波金字面的意思是‘哭泣者’;它之所以有此古怪名称,是因为使者说耶和华改变了主意时,百姓放声大哭。波金事实上是伯特利的别名。这一点在雅各的传说中藉一小段记述加以证实:‘于是雅各和一切与他同在的人到了迦南地的路斯,就是伯特利。他在那里筑了一座坛,就给那地方起名叫伊勒伯特利,因为他逃避他哥哥的时候,上帝在那里向他显现。利百加的奶母底波拉死了,就葬在伯特利下边橡树底下,那棵树名叫亚伦巴古’(创卅五 6-8 )。士师记第四章会再次提及底波拉的名字,现在我们就只留意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哭橡’( Oak of weeping )。 

  伯特利在旧约圣经中的地位极不明朗。在亚伯拉罕与雅各时代的父权中心传统中,它扮演主要的宗教中心与圣所的角色。在另一方面,与申命记学派有关的作品中,它的名字与耶罗波安打破大的统治,改变了耶路撒冷崇拜仪式有关。事实上它成为叛教者的同义词。虽然引用了雅各故事的名称,士师记一章一至五节却有另一种倾向。 

  此段的结论(二 1-5 )与约瑟家在伯特利的开头一段(一 22-26 ),在基本的宗教意图上是一致的。但在历史记录的观点上,它们却是势难两立的。两段的结论都认为除掉了迦南人及他们的崇拜,以色列人处境会好些。但若是在伯特利发生的一切事情都如一章廿二至廿六节所说,那就不会有问题留在二章一至五节谈论了。 

  士师记的导论(二 6- 三 6 ) 

  紧接在士师记第一章有启发性的前言之后,这一段代表了申命记式( Deuteronomistic )的导论,适合于士师时代。作了简略的回顾之后,它令我们知道应该从下面的记述知道些什么。 

  (一) 

  我们看到的开头一段(二 6-10 )的大部分,是约书亚记书末(廿四 28-31 )的补白。按申命记式设计的方案,这一段经文原只是出现一次,且可能是以我们见到的士师记二章的形式出现。约书亚的时代与他之后的时代截然不同。约书亚的去世和下葬这件事相当重要。但是以色列的情况在约书亚这一代的人都去世之前并没有真正变坏。约书亚记的最后两节(廿四 32-33 )提及较早时代的两位人物的事,一是重新埋葬约瑟的骸骨,一是祭司以利亚撒的去世,这位以利亚撒与约书亚的关系,就像亚伦与摩西的关系一样。 

  当这转折的段落转向前望时,标准修订本的译本就显得不太正确了,为此我们必须追溯希伯来原文的意思:‘后来有别的世代兴起,不知道耶和华,也不知道耶和华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二 10 下)。这节经文所表达的是一种像现代西欧一个年代的简明描述。我们的时代常被形容为‘基督的后期’。这不仅是为了只有少数人真正信上帝和活泼的福音与它的标准──彼此之间总是不断争辩。这时代之所以成为基督的后期,是因为很多人很少有他们所属的信仰。他们完全不知道基督教的传统。 

  约书亚之后的一代不仅是‘不知道耶和华’,他们也不知道他是以果断及有利的行动闻名。他们完全不认识他,不事奉他、爱他和顺从他,甚至不知道他是谁。 

  (二) 

  十一至十九节经文以好几种标准形式,重复指出以色列人对耶和华缺乏了认识。宗教的本质与许多其他本质一样,讳忌真空。那些不积极地认识上帝的人,一定是十分积极地事奉和崇拜某些别的事物。与耶和华对立的另一个崇拜对象,第十一节清楚地标明是巴力,第十三节又提及巴力与亚斯他录。英语以单数写出的巴力及亚斯他录,是古代地中海和爱琴海沿岸诸神中最重要及最为人熟知的神。至于他们各自的特性,则不在申命记作者谈论的范围,他们不是乏味的宗教比较学的学生!用复数写出的巴力及亚斯他录(例如 Astartes )只不过是一种简写,是指我们即将在士师记十章六节见到的诸神名单。这些名称总括了所有对以色列人造成苦难及灾祸的其他宗教。 

  以下的士师记经文中我们常会读到与此类似的话:‘以色列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 11 节);‘耶和华的怒气向以色列人发作’( 14 节);‘把他们交在抢夺他们的人手中’( 11 节)。但是这段前言并不仅是豫告;实际上它是用记事形式很简洁地在下一章第一则故事中提出来(二 7-14 )。这段导言,在它所表达及没有表达的意思中,有它自己提出的要点。笔者认为它所强调的是上帝的自由权和上帝的创始,及祂在以色列人的救赎行动中所担任的角色。 

  士师记十章九节记载,当以色列‘甚觉窘迫’时,他们立刻而且真诚地向耶和华求救认罪(十 10 )。诗篇十八篇六节是典型的例子: 

  我在急难中求告耶和华,

  向我的上帝呼求;

  他从殿中听了我的声音。

  我在他面前的呼求入了他的耳中。 

  然而士师记二章十六节谈及耶和华兴起士师:‘士师就拯救他们’,略去了百姓向他求助。这不是偶然发生的,第十八节的后半节又有类似的记载。没有向他作任何请求,耶和华便因他们受苦、受欺压的哀声而怜悯他们。‘哀声叹气’的措词不常用,它含有引导性,出埃及记的开始也用了这个措词(六 5 ):‘我也听见以色列人被埃及人苦待的哀声’。耶和华现在面对的情况与他当日在埃及所看到同样严重:解决问题的原动力也由祂而来,与当日的情况一样。 

  ‘士师’的意义将留在稍后讨论,尤其在十章一至五节及十二章七至十四节。现在最重要的是对申命记的作者来说,‘士师’是指‘拯救者’( 16 节);反过来说,耶和华藉他们施行他的拯救( 18 节)。 

  (三) 

  导论的最后部分几乎肯定是后来加进去的。它反映了我们在约书亚记一章七至九节,十三章二至六节,及廿三全章所讨论的那种思想。强调点突然由外来的‘抢夺者’及‘四围仇敌’( 14 节),转为境内的敌人,约书亚死的时候所剩下的各族──留下来未从他们面前被赶出去,为要藉此试验他们对信仰的忠诚(二 22 ),及让他们学习打仗的经验(三 1-2 )。 

  圣经方面对内外敌人作的区别,从现代强有力的以色列军队随时向那‘剩余民族’──没有主权的巴勒斯坦民族──作军事袭击这痛苦事件上反映出来了。八○年代的初期,这个环绕它周围的国家──利巴嫩──受尽袭击及轰炸,而轰炸目标是所谓‘巴勒斯坦人’,不理会这样做法是否正确。 

  我在这里所关心的,是指出圣经对今日难以处理的政治性事件的态度,但绝无意表示以色列的圣经遗产,使它对自己的政策有完满的解释;它是跌进自己的历史陷阱里了。我们都有各自的方法消灭我们的敌人,将他们形容为坏到无法收拾,并要他们离开,否认他们的权利,这样去为我们那样对待他们的行动找藉口。 

  三个短故事(三 7-31 ) 

  这一章几乎是整卷士师记的缩本,由三个长短极不同的故事构成:有的五节,有十九节及单一节。只有第二个,也是最长的,谈及以笏的故事,是符合传统的。 

  (一) 

  俄陀聂故事的开始部分,既告诉我们所有他的事,但也没有告诉什么。这是怎么说的呢?让我停下来解释这个谜。这几节经文在某种程度上,比第二章的概括性引言,收集及豫期更多接下的故事的主要部分。士师记里的故事大多数以‘以色列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这种句法做开始。故事多将他们的英雄人物写成‘解救者’或‘拯救者’(虽然接在以笏之后的故事是例外)。许多故事说他们的英雄作‘以色列士师’。耶弗他的故事说以色列人‘哀求’耶和华(十 7-10 )。六章六节也说以色列人因米甸人的压迫呼求耶和华,四章二节说耶和华把他们交在迦南人手里。接又提及耶和华的灵临到耶弗他身上(十一 29 )及大大的感动参孙(十三 25 ;十四 6 , 19 ;十五 14 )。但是俄陀聂的故事只用五节经文概括了以上各点。 

  对这一点作出评价之前,必须提一提其他的事。古珊双重目的的姓名,是指‘双倍邪恶’。这个双倍邪恶的古珊是米所波大米王──这个故事带我们离开以色列国土到更远的地方去。士师记的其他部分谈及以色列边界的一连串纠纷。最后,我们当然会见了‘迦勒兄弟基纳斯的儿子俄陀聂’,他在士师记一章及约书亚记十五章都已重复提及。 

  藉散布于士师记各处的主题的介绍,这篇故事告诉我们每一件事。只是这个有关俄陀聂的故事是那么陈旧,来自远方的敌人,名字又是那样滑稽,其中找不到丝毫有关以色列的古代历史──甚至连有关的早期传说也找不到。 

  为什么有此故事?故事虽是那样的不自然,却能将书中以下极为分歧的资料集中起来。事实上它已将许多记录调协的集中在一起,可供以后分开来作适当处理。再者,犹大的名字虽没有提及,俄陀聂却通过迦勒与他连上关系,且为南方家族在士师记的重要记述中赢得美名。 

  (二) 

  如果在这一本多变化的士师记里有堪称为典型的记述,那么以笏的故事( 12-30 节)就属于较直接、较典型的一类了。它不仅是一则谋杀统治者以求民族解放的记述那么简单。我们应该留意到这故事带我们回到约书亚记三至六章提及的领土耶利哥(棕树城)、吉甲及竖立的石头,还有可以涉水而过的约但河。 

  这个故事有好几处故意加上花边式的标志。以笏的剑刺入王的肚腹的事,描述非常详尽。他那把一肘长的剑比匕首稍为长些(大约一尺半);还说伊矶伦极其肥胖,连剑把都刺进去了。圣经作者对摩押王那又蠢又缺乏责任感的仆人,加上一些仔细的联想。以笏逃走了,而他们以为他们的王是在楼上大解,绝对没有想到那些‘脏东西’已从伤口流出体外了( 22 节)。 

  这故事的另一讨人喜欢方面,翻译时没有完全译出来。这位惯用左手的英雄以笏是便雅悯族( 15 节),而此族名称的字面意思是‘右方之民’。他们可能原本就有此名称,因他们住在以法莲亲戚的南部。南部是在右手,因你自然地望向东面等日出。阿拉伯土地的最南面是也门,而这名字与便雅悯有关。然而,这个对希伯来文读者的双关语,包含一个惯用左手的便雅悯人。耶和华竟用不可能出击的人出击! 

  但是,如果我们在这个令人讶异的提法上绊倒,我们就应该立刻记得不可能几乎是圣经模范人物的特点,上帝喜欢看见他所拣选的人谦卑。如果我们都负责征募人员,结果所得必是恶人多于圣者。耶稣同时代的人和众,许多人对拿撒勒人耶稣是否弥赛亚都怀疑过。 

  在许多社会里,惯用左手的人遭遇极大不便。要向多数人看齐已不太容易,要被当为‘不吉祥’受苦就更不幸了。但是在耶和华看来,以笏的不利条件是可以转变的,就像用左手打网球的人变不利为有利一样! 

  在这个开头的故事中,我们已经觉察到有一股切实行动的气味弥布士师记之中。许多战役在约书亚记数过又数──至少是列举了几次。但在此经卷里,我们所看、所听和嗅到的血腥味,实际上是从简短的军事故事中溢出的。以笏自始至终是个英勇、有统帅之风格的典型领袖。他是好故事的材料,也肯定是促使现代以色列军队所向无敌地成功战迹的精锐部分,就像恩德培( Entebbe ,编按:恩德培是非洲东部乌干达的首都)传奇的袭击一样。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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