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研经丛书注释
历代志上第十三章
寻求约柜(十三 1-14 )
在这段经文中大 的行动,与第十章扫罗的行动,有明显的对比。第三节‘我们把它忽略了’(直译),‘它’是指约柜,按字义是说‘我们没有求问它’的意思。大为以色列人在扫罗年间所作的认罪。(扫罗,我们记得,他求问交鬼的,并不求问耶和华,见代上十 13 。)在扫罗统治下,通国的人没有寻求上帝。现在比起来,在大 治理下,通国的人都‘寻求’约柜。(历代志表明这个决定令全国人民都有份,见一节。但从撒下六 1-2 来看,大 的行动似乎有发起和采取主动的作用。)‘寻求’约柜,等于寻求上帝。(意思为‘寻求’的那个动词 darash ,有时译作‘照顾’〔 care for 〕。那些照顾约柜的人,实际上就是寻求上帝的人。)所以,以色列这位可敬的领袖的主旨,在此进一步加以发展,特别是在与上帝之约柜的关系上。
(一)
在以色列的传统中,约柜象征上帝的同在。所造的约柜是放在会幕最内层而且是最神圣的部分,那会幕是很久以前,在历代志,甚至在大 以前的旷野时期建造的。在这约柜上端有一个宝座,就是‘施恩座’,两旁有 环绕,耶和华被生动地描述为 坐在其上(出廿五 10 以下,出廿五 22 )。同样的概念反映在我们这段经文的第六节。大 要把约柜安置在他选作首都的城中,并使这首都成为以色列敬拜的中心,这点明显地对他是重要的。
约柜最近的历史,是有点变易无常。作战时运约柜去抵御非利士人的故事,记载于撒母耳记上四章三节至七章二节。既被以色列人把它运去战场,企图使它产生上帝的能力,而事实上却被敌人把它掳去了。因为耶和华既不愿被祂的子民用来作为一种带来幸运的吉祥物,祂也同样不愿让祂的约柜被非利士人妄用;所以非利士人因约柜在他们那里吃尽苦头,于是便把它送回去,结果它被耶路撒冷以西几哩一个偏僻的乡村基列耶琳的居民接收下来。扫罗在位时它在那里一直无人照料。
在与非利士人的战争中,以色列人没有适当地处理约柜,在这种背景中他们时常都会有误解约柜意义之虞。上帝住‘ 上边’的概念,很容易使人以为祂是能加以操纵的,以为祂是受祂的百姓支配的,而不是 他们应当事奉祂 。
因此,旧约有些地方力言上帝决非局限于约柜所在的地方。表达这种关注的一种方法,便是用上帝的‘名’这种概念。例如,申命记认为上帝的圣所只是祂立名的所在(十二 5 等),强调上帝自己的并非隐藏在其中的。申命记也强调约柜并没有神秘力量的事实,力言它本身祗是存放法版的一个容器(十 1-2 )。
历代志作者企图保留对约柜两方面的见解。一方面,他说约柜是用上帝的‘名’称呼的,与祂自己力言世上没有什么能容纳得下祂一致(请比较代下六 10 , 18 )。另一方面,他力言约柜确实真正表示上帝的同在,因为上帝确实‘坐在 上边的宝座上’。因此,认为上帝的同在存在物质之中的观念,在某种意义,依然存留在历代志里;而且这便解释了我们所读到的,约柜先与乌撒、后与俄别以东的关系。
(二)
乌撒之死,被认为是证明旧约的上帝有执行施报复仇的事例之一;而且很多释经家曾采用各种策略,设法缓和‘耶和华击杀乌撒’这句话的充份意义。然而,这段经文的完整意义,有赖于考研其字面的意义。有两个要点是必须指出的。在基督降世前,上帝对待以色列,在祂与他们的交往中,祂的同在(和上面所说的隐藏),与所在的地点以及那些有关的事情连结在一起。这种情形,新约告诉我们已不再有了(请参太廿七 51 ;来八章)。乌撒的命运在旧约里面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与所有侵犯(或被警告不要侵犯)上帝圣洁象征规则的人同一命运的。出埃及记十九章廿一节及以下各节,是一种类似的情况,其中论到人祗出于无知的好奇而引起的危险。在旧约中,上帝的启示与同在──一种必须竭力寻求和蒙怜悯的临在(出卅三 3 , 12-23 ;卅四 9 以下)──必须小心翼翼去处理。(请也比较可拉和他一党的人的命运,见民十六章)。
以色列对上帝的尊敬,按照她局限于物质实体的本性,是表现在她对上帝的约,无论外在的或象征的留心和遵守(虽然,这决不能取代内心的热诚,请比较申三十 10 )。然而,正确的留意敬拜在外表上的重要性,把重大的责任放在宗教领袖身上,这才是对乌撒之死正确的透视。猜想乌撒之死是否由于天然原因的巧合,或者由于他有意识地伸手去扶住约柜,这是无关宏旨的。要紧的是:乌撒作为一个领袖不够小心,甚至包括大 自己,没有如历代志上十五章十三节明示的──虽然在这方面曾预备了一部‘新车’(第 7 节)似乎有所暗示。到了十五章十三节,大 命令要人确实注意有关抬约柜的规定,就是承认以前在这方面的失当。所以乌撒之死,从我们这些外国人的思想看来,提供我们一个关于小心注意我们在教会内,对上帝所赐职务要我们扮演的角色之信息。上帝在教会中 为了整个身体的益处 ,已赐下各种恩赐,并且分派了各种职责(弗四 11 以下;林前十二章)。我们如果没有操练并履行那些职责,结果在我们基督徒弟兄姊妹方面,必定遭受亏损。
大 因乌撒事件所 引致的愁烦(译按:原文作‘忿怒和恐惧’),是发现自己错了的愁烦。也许他已假定耶和华对他来说是不可轻慢的,因此对他的热心更加小心注意了。也许他变得更依赖他自己的力量了。无论如何,他在十二节的感叹,纯粹是急躁的自义胜过疑问。他称那个地方为毗列斯乌撒,是企图把这件事归咎于上帝。他把约柜安置在基列耶琳,而不把它运到耶路撒冷的做法,可能反映出同一心态。这样看来,不安的良心宁愿找个藉口,而不寻求即刻的补偿。大 的伟大,表现在他终于克服了他的愠怒(十五章)。但他的态度的直接影响是拖延和怠慢(然而无论俄别以东所得暂时利益是 多么大,他似乎是个利未人,请比较廿六章八节,而且他的经验代表了乌撒之经验的另一面)。── 《 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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