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唐纳圣经注释

五.罪遍满全地与大洪水(六~八)   六1,2 第2节有两种主要的解释。

  第一种观点认为神的儿子们是离开自己住处和本位的天使(犹6)。他们与地上的女子通婚,荒淫无道,神厌弃至极。持这种意见的人指出,约伯记一章6节和二章1节“神的众子”一词指的是伺候在神面前的天使。再者,“神的众子”是标准闪族语“天使”的意思。犹大书6至7节说出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犯了荒淫罪,留意第7节起头“如所多玛、蛾摩拉”,随后就描述天使堕落。

  反对这种看法的主因是据我们所知,天使不生育、也不繁殖。马太福音二十二章30节证明耶稣教导天使不嫁娶。无论如何,这节经文说明在天上的天使不嫁也不娶。天使以人形向亚伯拉罕显现(创一八l~5)。从经文看来,往所多玛的那两个天使似乎是有人的肉体和情感。

  另一种看法是,神的众子指塞特敬虔的后裔,人的女子指该隐邪恶的后裔。论据如下:前文关于该隐的后裔(四章)和塞特的后商(五章)。创世记六章1至4节描述两系近亲通婚。“天使”一词未见于本章。第3节和第5节提及人的邪恶。假如犯罪的是天使,为什么神要摧毁人的民族。虽然跟第2节的希伯来文不完全相同,但敬虔的人被称为“神的众子”(参看申一四1;诗八二6;何一10

  ;太五9)

  这种看法有几个问题。为什么所有塞特系的男子是敬虔的,所有该隐后裔的女子就不敬虔呢?此外,圣经没有指明塞特的后裔都保持敬虔的生活。他们若都保持敬虔,为何被毁灭?再者,为什么一定要敬虔的男子和人的女子交合生伟人?

  六3 耶和华警告他们,他的灵不永远住在他里面,但延迟至一百二十年后,洪水的审判才降临。神对人长久忍耐,因不愿见人灭亡,但这也有限期。彼得告诉我们,基督曾借圣灵由挪亚向大洪水前的人传道(彼前三18~20

  ;彼后二5)。只因他们拒绝这信息,现在就被囚困。

  六4,5 至于伟人(希伯来文是nephilim——“失落的一群”),按照安格的解释认为:很多人认为伟人是巨大的半人半神的活物,是“人的女子”(必死的女人)和“神的众子”(天使)同居而生的不寻常的后裔,这完全不正常的结合违反神造人的常规。这种令人震惊的反常情况促成大洪水的审判淹没全世界。

  六6,7 主的忧伤并没有令他随意改变主意,纵使人会这样做。相反,这显出神对人行为的改变持一种不同的态度。神是圣洁的。他必须对抗罪。

  六8~22 挪亚在耶和华眼前蒙恩,主神就预先警示他建造方舟,以肘作度量单位(一肘相等于18英寸)。方舟长450英尺,阔75英尺,高45英尺,有三层。第16节的窗其实是透光处,可能是光和空气的出口,伸展至方舟的尽处。

  恩典是神主权的作为,神因他的主权救了挪亚。挪亚的反应是:凡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样行了(22节),这是人负责任的行为。挪亚造方舟,救活自己的家人,但关门封门的是神。神的主权和人的责任并非互相排斥,而是相辅相成。

  每种活物一雌一雄,连同食物都被带进方舟。批评家声称,方舟的体积根本容不下所有动物的品种和一年零十七天所需的食物。但很可能方舟只载各种动物和雀鸟的基本品种,然后才衍生出不同的品种。这样方舟的容量就足够有余了。

  圣经记载与神同行的只有挪亚(9节)和以诺(五22)。假如以诺是教会被提上天的象征,挪亚就象征信主的犹太余民得保守经过大灾难,在千禧年的地上生活。

  附篇:圣经中主要的约

  圣经首次提及约是在第18节。司可福列出八个约:伊甸之约(创二16);亚当之约(创三15);挪亚之约(创九16);亚伯拉罕之约(创一二2);摩西之约(出一九5);巴勒斯坦之约(申三O3);大卫之约(撒下七16)和新约(来八8)。这八约连同所罗门之约我们会在附篇中详述。不用说,各派神学学派对于立约这复杂的话题有不同的阐释,这里仅依照前千禧年论和神的时代传统说明。

  1、伊甸之约 (创一28~30;

  二16,17)——伊甸之约创造人,人生来时没有罪,负责繁殖,遍满全地,管理地球。神授权人管理所有的动物,耕作园子,吃园子生产的果子,分辨善恶树的果子除外。人违背这个命令便招致死亡。

  2、亚当之约 (创三14~19)——始祖堕落之后,神咒诅蛇,预言蛇与女人永远为仇,撒但和基督也一样永远为仇。撒但要伤害基督,基督却歼灭撒但。女人要受生产之苦,受丈夫管辖。地受咒诅,男人耕种,要面对荆棘蒺藜,要劳苦流汗才得糊口,最终要归回尘土。

  3、挪亚之约 (创八20~九27)——神应许挪亚不再咒诅地或用洪水毁灭全地。神以彩虹为记,见证这应许。这约促成人类政府的成立,政府有行使死刑之权力。神保证日子季节有定时,指示人要再生育遍满全地,重新肯定他管理较低等动物之权力。人早前是吃素的,现在可以吃肉,至于挪亚的后裔,神咒诅了含的儿子——迦南,要他作闪和雅弗的仆人。神给闪有利之地,包括我们所知的,弥赛亚从这族系而生。雅弗将要大大扩张,住在闪的帐棚里。

  4、亚伯拉罕之约 (创一二1~3;一三14~17;一五1~8;一七1~8)——亚伯拉罕之约是无条件的。神以“冒烟的炉、烧着的火把”,从两块献祭牲畜的肉块中间经过来彰显自己,事情记载在创世记十五章1至21节,这是相当重要的。当两人立(希伯来文作“切”)约,他们双方一同在两块中间走过,表示他们遵守约的规条。但在这里神没有向亚伯拉罕要求什么。因此,不管亚伯拉罕的后裔信诚与否,下列的条款都得通过。(那些看神古时子民没有将来的人常说,这约是有条件的,至少,地是一个问题。然后,他们认为所有的祝福应归于教会,只留一点祝福给以色列,甚至一点也没有。)

  这约包括下列神给亚伯拉罕及其后裔的应许:一个大国(以色列),给亚伯拉罕个人的祝福:一个有名望的名字;给别人带来祝福的来源(一二2);给他的朋友神圣的爱护,给敌人咒祖;给万国祝福——借基督成就这事(一二3);永远拥有迦南地——后称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一三14、15、17);无数本性的和属灵的后裔(一三16;一五5)

  ;借以实玛利和以撒,使他成为万国万王之父(一七4、6),与神有特别的关系(一二7下)

  5、摩西之约 (出一九5;二O1~三一18)——广义来说,摩西之约包括十诫——述说人对神和邻舍当负的责任(出二O1~26);多条关于以色列社会生活的规例(出二一l~二四11);以及关于信仰生活的详尽规则(出二四12~三一18)。

  这约是赐给以色列国,不是给外邦人的;是个有条件的约,要求人顺服,因此“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罗八3上)。十诚绝不是为要给予救恩,而是要人知罪和承认失败。十诫中有九诫在新约中重述(安息日除外),并非附以惩罚的律法,而是借恩典得救之人行为的指标。基督徒在恩典之下,并非在律法之下,向着基督(林前九21)——一个更高尚的动机,在基督的律之下。

  6、巴勒斯坦之约 (申三O1~9)——这约与神应许亚伯拉罕而仍未得着之地有关;“从埃及河(即埃及河溪,不是尼罗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创一五18)以色列人从未全面得着这地。所罗门在位之年,东部国家前来进贡(王上四21,24),却算不上是拥有或得着这些地。

  巴勒斯坦之约预测以色列因不顺服而分散在各国,他们归回耶和华,主的第二次降临,他们重回故土。他们在那地得享昌盛,他们心意回转(爱主顺服主);和他们的敌人受罚。

  7、大卫之约 (撒下七5~19)——神不但应许大卫的国永远长存,更应许他的后裔长远坐着为王。这是无条件的约,绝不视乎大卫顺服或公义与否。借着所罗门,基督是大卫王位的合法继承人,正如从约瑟的家谱所见。(太一章)

  借着拿单,基督是大卫的直系后裔,正如从马利亚的族谱所见(路三章)。因他永远活着,他的国永远长存。他在地上一千年的王权将要与永恒国度融合在一起。

  8、所罗门之约 (撒下七12~15;代下七11~22)——至于永恒国度,所罗门之约是无条件的;但因他的后裔执掌王权,这约就有附带条件了(代下七17~18)。哥尼雅(也称耶哥尼雅)是所罗门的后裔,神禁止他有后裔坐在大卫的宝座上(耶二二30)。上文提及,耶稣不是所罗门的后裔。否则,他就是受咒诅的哥尼雅的后裔所生。

  9、新约 (耶三一31~34;来八7~12;路二二20)——新约确实是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立的(耶三一31)。耶利米写书的时候,这事是将来的事(耶三一31上)。这约与摩西之约不同,以色列人违背了摩西之约,这约是无条件的(耶三一32)。神对这约作出无条件的应许(注意“我要”一词重复使用):以色列复兴(结三六25);圣灵内住在人里面(结三六27);一颗乐意遵行神旨意的心(耶三一33上);神与他的百姓有独特的关系(耶三一33下);在以色列地人人都认识耶和华(耶三一34上);神赦免人的罪,也不再记念人的罪(耶三一34下),以色列国永远延续(耶三一35~37)

  作为一个国家,以色列尚未得着新约的好处,直到主第二次降临。在现今时候。真信徒得着新约的一些祝福。教会与新约的关系可见于主的晚餐;杯代表新约,血使新约得以设立(路二二20;林前—一25)。保罗说自己和其它使徒承担新约的执事(林后三6)

基督教圣经 www.godcom.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