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唐纳圣经注释

3.关于盗窃及财产损失的典章(二二1~6)   盗贼必须为所偷的东西,按他所偷之物的性质赔还。盗贼若在晚上挖窟窿而被人打死,杀害他的人不被定罪;因为他不知道盗贼的动机是谋财还是害命。若是在早上杀害盗贼便有罪了。如果盗贼无力赔偿,便得被卖作奴仆。如果被偷的动物仍然存活,盗贼得加倍赔还。如果农夫任凭牲畜上别人的禾田去吃,他得拿自己田间上好的和葡萄园上好的赔还别人所损失的数量。人若不慎点火焚烧荆棘,烧毁人家的收成,便要赔还。

  4.关于不诚实的典章(二二7~15)

  二二7~13 第7至9节提到关于交付别人看守的银钱或财物被偷去,偷盗的贼人要加倍赔还。若找不到贼,看守钱财的人便要来到审判官前,要看看他是否是犯罪的人。若遇到毁约的情况,审判官要定断被告和原告谁犯了罪,定罪的人要加倍赔还。在委托看守期间,牲畜或死、或受伤、或被赶去,看守的人若在耶和华面前起誓,说所发生的事并非自己能力可控制,便无需赔还。牲畜若因看守的人疏忽而被偷去,他便要赔还本主。若有尸体作证据,便不用赔偿被野兽所伤的牲畜。

  二二14~15 若所借的牲畜受伤或死,借者总要赔还。若发生事故的时候,本主同在一处,能够保护牲畜,便不用赔还。牲畜若是雇的,也不用赔还,因为雇价已把意外损失计算。

  5.关于引诱的典章(二二16,17)

  人若引诱未婚的处女,与她行淫,便得娶她为妻,交出一般的聘礼。若女子的父亲不肯将女儿出嫁。那人仍然要付“聘礼”,因为女儿出嫁的机会可能大大减少。

  6.关于公民及宗教责任的典章(二二18~二三19) 

  二二 18~20 除了杀人罪,另外三种要治死的罪分别是行邪术或巫术、与兽淫合和拜偶像。

  二二21~24 神叫犹太人要同情寄居的客旅,对他们要公平,要想想自己也曾在埃及作过寄居的。孤儿寡妇当以人道对待,主亲自执行这条命令。在大部分违规的情况下,神委派人进行惩罚;但这次,神却直接处罚。他依然看护无助的人,他仍然关心孤儿寡妇。我们作为信徒,也当这样行。

  我们惯于强调上帝的爱,以致我们往往忘记了,在何西阿未能宣告上帝的爱之前,阿摩司要传讲上帝的公义和它的要求:“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五24)。不义就是对慈爱的否定。

  二二25~27 虽然借钱给外邦人可以取利,但借钱给以色列人却不得取利(申二三20)。把衣服作当头的,必在日落以先归还他,因为那件衣服是作盖身的被单。因为在古时,衣服是人赖以生存的财产;人要花许多时间及精力,才能做成一件衣服。许多人仅有一件长袍,对他们来说非常贵重,晚上要用它来当被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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