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唐纳圣经注释

利未记注释   三.拿答和亚比户的渎圣行为(一O)

  一O1~3 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拿答和亚比户在神面前献上的凡火是什么呢?这也许不是从铜祭坛拿来的火,可能是他们二人从别处将炭火带到这坛上,是不圣洁的。由于祭坛象征各各他山,所以这事件好象说,他们想透过基督救赎工作以外的其它方法来亲近神。也可能是他们二人不按神所规定的时间献祭。不管怎样,他们二人是滥用了祭司的职权而轻慢神。当他们站在圣所的金祭坛旁边时,有火从至圣所出来,把他们烧死了。摩西警告亚伦,任何埋怨都只是反抗神公义的行为。

  亚伦的这两个儿子,对于遵奉神的献祭条例太过随便,神就以火来烧灭,以示惩戒。献祭本来是顺服神的行为,做得一丝不苟表示对神的尊敬。我们对顺服神这件事,很容易随随便便地照自己的方式,不依照神的方式来行。人若以为不管什么方式都是一样的话,神就不必吩咐我们遵照他的法则了。他的吩咐总是饶有深意的,我们不管是有意或是无意地怠慢、不顺服他,都会陷入危险的境地。

  一O4~7 米沙利和以利撒反来把拿答和亚比户的尸首从会幕前面抬到营外之后,摩西告诉亚伦和他其余两个儿子不要为此哀悼。却要留在会幕里,让以色列全家为耶和华所发的火哀哭。

  一O8~11 祭司进入会幕事奉以前,不可喝清酒浓酒。如果喝醉了酒,头脑不清醒,就会犯拿答与亚比户所犯的罪,使百姓的敬拜蒙污。有人从不可在会幕里喝清酒或浓酒的禁令推论,拿答和亚比户可能是喝醉后献上凡火。不管怎样,我们都当知道,神颁赐律法的目的,是要叫我们明辨是非、分别为圣,遵照神的律法来生活。

  一O12~18 摩西吩咐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撤和以他玛,说他们要吃……素祭(12~13节)和摇祭的胸(14~15节)。当摩西寻找那曾用作赎罪祭的公山羊时,发现亚伦的儿子以利亚撤和以他妈已经把它焚烧了,而不是在圣所里吃。(也许他们惧怕神刚刚降在他们兄弟身上的忿怒。)条例指明的是,倘若赎罪祭的血被拿到圣所里去,祭牲就要焚烧(六30)。若没有拿到圣所里去,就要把祭牲吃了(六26)。在这事件里,摩西提醒他们,血既没有拿到圣所里去,他们就应吃这祭肉。(16~18节)

  一O19~20 为回答摩西的谴责,亚伦解释说,他们按着要求献上了赎罪祭和燔祭,但鉴于耶和华向拿答和亚比户作出了这严厉的惩罚,他恐怕吃赎罪祭是耶和华所不接纳的。摩西这才明白二人并非不顺服神的命令,只是心中畏惧,又因所临到他们哥哥身上的灾祸,令他们十分难过的缘故,摩西接受了这个理由。

  第十章结束关于祭司职任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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