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唐纳圣经注释

马唐纳注释   约伯记  

  三.第三回讨论(二二—三一) 

  1. 以利法第三次发言(二二) 

  在第三回对话中,以利法与比勒达总结他们的争辩,用了很多重复的话。琐法保持沉默。约伯回答他们,表面上不受他们的争论影响,因他知道他并非一个隐藏的罪人,也不是个伪证者,如第一章所示,是个无可指摘的人(但并非无罪或谦卑)。以利法最後的对话充满尊严和秀丽文釆;他对这位可怜的受害者多了一点礼貌,虽然如此,仍是不公平。 

  二二 1 — 11 以利法的问题旨在表示神不需要约伯,或他所拥有和所作的,包括他行为完全。跟着他进入长篇攻击的言论,控诉约伯严重的罪恶──无缘无故强取贫穷人的当头,拒绝给困乏的人 ⋯⋯ 水喝,给饥饿的人 ⋯⋯ 食物吃,以武力取地,欺压寡妇孤儿。根据以利法所说,这表明约伯这时的两难。可是,事实恰恰相反;约伯曾显出对社会的最大关怀,而且慷慨行善。 

  二二 12 — 20  约伯不应以为神在高天看不见发生什麽事。他若仍然犯罪,便会与挪亚时代的人遭同一命运,那时地的根基毁坏,好象被江河冲去──就是神从前曾兴旺的人类。恶人何时受罚,义人就欢喜。 

  二二 21 — 30  以利法的最後控诉实在给约伯说出一些细腻的言词: " 你要认识神,就得平安 " ( 21 节上); " 全能者就必为你的珍宝,作你的宝银 " ( 25 节); " 亮光也必照耀你的路 " ( 28 节下)。这些话不单美丽,且是真实的──对一个悔改的罪人 " 归 

  向全能者 " 和 " 从他帐棚中移去不义 " ( 23 节)!惟一困难是在一个应用上:约伯已不在罪中生活!伯恩斯总结以利法对约伯的最後控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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