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唐纳圣经注释

马唐纳注释   约伯记  

  2. 以利法首次发言(四—五) 

  第四章开始约伯朋友的说话和约伯的回答之循环对答。雷特欧总括他们的信息要旨如下: 

  在三位朋友争议中,我们见到统一的思想模式,都基於一共同原则。这原则是所有的苦难都是惩罚性质而非启发性;这是建基在神的公义上而非祂的慈爱上──虽然这一直都结合在祂所行的事上。这样的原则无法用在辨别为公义受苦和为邪恶受苦上。 

  在第四和五章,以利法发言。以利法(他名字的意思可指神是力量或神是纯金)是一位虔敬和杰出的人,他持的正统观念视神为至大,可惜欠缺情感。发言愈见苛刻。注意当三位朋友在整卷书越少体谅(这词有双重意义)时,约伯越多明白神的路,直至以利户发言和与耶和华一次真正会面後,他以真谦卑接受神的旨意。 

  四 1 — 11  以利法实际上说: " 你曾帮助他人( " 你的言语曾稳固他们的膝。 " 四 4 ;莫法特译本),但现在你不能帮助自己。 " (这些说话令人想到主耶稣被钉十字架时群众对祂的嘻笑: " 他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 " )以利法这样说是因为约伯的自义。 " 你的倚靠不是在你敬畏神吗?你的盼望不是在你行事纯正吗? " (四 6 )因为人都是因恶受苦,故约伯必定是犯了罪( 7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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