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唐纳圣经注释

第十二章 男孩子的被提与撒但被摔在地上   本章并不是接在第十一章之后,也不是在第九章之后。讲的详细一点,本章的第 9 节,就是和第九章第 1 节所指的同一时间并同一件事。所以第 9 节以后就是世界末期后三年半,世界大灾祸的开始,及在大灾祸期间,教会其余的信徒受撒但逼迫的情形。 

  壹 妇人的异象 

  这个妇人的大异象是显出在天上,表明这个妇人有属天的地位。在大灾祸期间,撒但向妇人发怒,去与他其余的儿女争战 ( 启十二 17) ,所以这妇人显然不是指耶稣肉身的母亲玛利亚。这儿女就是守神诫命,为耶稣作见证的 ( 启十二 17) ,所以这妇人也不是表征以色列国。因为以色列民至今仍然不承认耶稣就是基督,是神的儿子。而且以色列民是亚伯拉罕属地的子孙,不是属天的子孙,不具属天的地位,不可能有属天的异象。这样看来,具有属天地位,属天儿女的妇人,只有基督的妻子教会才能符合 ( 弗五 24~32) 。圣经中第一个表征教会的妇人是夏娃,她是从亚当肋旁所取下的一条肋骨所产生的 ( 创二 21~24) ,正如教会是从基督肋旁所流出的血 ( 救赎 ) 和水 ( 生命 ) 产生一样 ( 约十九 34) 。蛇的后裔和夏娃的后裔是彼此为仇 ( 创三 15) ,所以就会逼迫教会,逼迫基督徒。这个妇人身披日头,表明教会披戴公义的日头基督 ( 玛四 2 ;加三 27) ,是出现在恩典的时代。脚踏月亮,说出教会是超越律法,超越旧约时代。律法如同月亮,本身无光,是反照日光。因此日头出现的时候,月亮的光是渐渐退去的。基督比旧约,比律法更美,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新约来了,律法职事的光就渐渐退去 ( 林后三 7~11) 。头戴十二星的冠冕;说出,教会的信徒是亚伯拉罕属天的后裔,如同天上的星 ( 创十五 5) ;另一面教会也是和以色列十二支派有关系的。虽然外邦的信徒占多数,但也有以色列人是基督徒,十二使徒都是以色列人;因此头戴十二星的冠冕,也说出教会与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关系。 

  贰 妇人所生的男孩子 

  “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辖管万国的;他的孩子被提到神宝座那里去了” ( 启十二 5) 。因为这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辖管万国的,所以有些人就引用启示录第十九章 11 至 15 节的“铁杖辖管”主张是指基督的。但据前项所说的理由,妇人既然不是指个人的妇人玛利亚,而是指团体的信徒教会说的,所以这个男孩子,也不是指基督一个人说的,也是指团体的男孩子,教会中刚强有力的一班人,就是指得胜者说的。主应许得胜者必用铁杖辖管列国 ( 启二 26~27) ,所以也符合本章的记载。 

  一 男孩子的资格 

  “弟兄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生命” ( 启十二 11) 。 

  信徒要胜过撒但,不仅仅得着灵的救恩 ( 指相信耶稣的救赎,重生,得永生 ) ,还要得着魂的救恩;惟有得着魂的救恩,才能作得胜者,才是刚强的男孩子。为此,第一,信徒要靠宝血,对付罪,洗净一切的不义 ( 约壹 7~9) ,保持无亏的良心 ( 提前一 19) 。第二,虽至于死,也不爱惜生命。主曾告诉门徒说, “若有人想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 ( 太十六 24~25) 。必得着生命,就是必得着魂,得着魂的救恩。第三,自己所见证的道。这样的见证,不是仅仅用口作见证,而是活出基督,用自己的生活,行为,彰显所领受的道。 

  二 男孩子在神宝座前的见证 

  男孩子被提到神宝座那里去后,天上就有了战争 ( 参启十二 5~9) 。这些男孩子就是撒但犯罪的见证人。在见证人到齐之前,公义的神不审撒但的罪案。但见证人一到,见证撒但的罪证成立,他再也无藉口推诿,所以就从天上被摔下去。 

  参 撒但的异象 

  一 撒但第一次被摔在地上 

  “天上又现出异象来;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 ( 启十二 3~4) 。 

  约翰首先看到的,乃是撒但堕落的历史。他原是神所创造的天使长之一。他因美丽心中高傲 ( 参结二十八 14~19) ,想要抬高自己与至上者同等,所以就背判了神,失去了天使长的身分 ( 参赛十四 12~14) 。那时约有三分之一的天使跟着他背判了神;他们就是这里所说的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他们就是现今世界之空中掌权者 ( 弗二 2) 。撒但第一次的摔在地上,主要是指着失去了天使长的地位。但是神还没有判他的刑,他等于在缓刑 ( probation ) 状态中,所以在地上走来走去,往返于天地之间,并且常到神面前控告人 ( 参伯一 6~12 ;二 1~7 ;启十二 10) 。 

  二 撒但第二次摔在地上 ( 启十二 7~10) 

  男孩子被提到天上,作证人,证实撒但在缓刑期间的罪行,所以神就判撒但的罪。撒但因不服,于是在天上就有了争战。在天使长当中有一位叫作米迦勒 ( 他名字的字义是,谁是像神的 ) ;他是负责保护神的选民,以及监视撒但行为的天使。在撒但尚未判刑之前,米迦勒对魔鬼不敢用毁谤的话罪责它 ( 犹 9) ,但是一旦罪证确立,神判了刑,就不再对它客气了。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它们的地方。大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它被摔在地上,它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这一次所说的,撒但被摔在地上,就是第九章 1 节的 “第五位天使吹号,我就看见一个星从天落到地上” 。它因被摔在地上,老羞成怒,引发了世界末期,后三年半的大灾祸。 

  三 逼迫教会其余的信徒,及以色列民 

  我们在第壹项中曾经说过,妇人所表征的,大部分是指着新约时代的教会,但也包含以色列民中那守神诫命的。主耶稣曾说,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 ( 律法 ) 的,我必须领他们来,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 ( 约十 16) 。将来在新耶路撒冷里,旧约中真正守神诫命的以色列民,和新约时代的教会,为耶稣作见证的,两班神的选民都是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 ( 就是三一神自己 ) 。因此,在三年半的大灾祸期间,撒但所要逼迫的对像,就是这两班神的选民。 

  ( 一 ) 大鹰的两个翅膀 ( 启十二 14) 

  妇人既是表征,表号,这里的翅膀也是表号,是不被属地的引诱缠累,能够超越的能力。 

  ( 二 ) 一载,二载半载 ( 启十二 14) 

  合起来是三载半,和第 6 节的一千二百六十天相同,指着后三年半的大灾祸期间。 

  ( 三 ) 吐出水来像河一样 ( 启十二 15) 

  以赛亚书第五十九章 19 节说, “因为仇敌好像急流的河水冲来” ( 参赛二十八 18) ,耶利米也曾经形容巴比伦军队的战车,战马是 “有水从北方发起,成为涨溢的河” ( 参耶四十七 2~3) 。所以这里所说的, “要将妇人冲去” 的水,一定是指追赶神选民的列国军兵。 

  ( 四 ) 地却帮助妇人,开口吞了从龙口吐出来的水 ( 启十二 16) 

  民数记第十六章 30~33 节记载,神曾使地开口,把可拉党的人吞下去,叫他们灭亡。所以地开口吞了从龙口吐出来的水,可能就是指地开口,把撒但敌基督的军队吞在地里。他们正凶猛得意的时候,死亡忽然临到他们,把他们活活的下入阴间 ( 参诗五十五 15) 。地开口也可能是那两个见证人所行的 “各样灾殃” ( 启十一 6) 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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