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导本圣经注释

第十五章

 

15:1亚伯兰的信心经历了求生存的艰苦考验之后,现在进入了又一次试验。神答应赐他一个儿子,可是要等待25年之久。到21章才谈到他妻子撒拉生以撒的事。他接着登上考验的顶峰要他把独生儿子献给神(22章)。

本章所记亚伯兰的信心(6),神与他立的约,以及他是本乎神恩典的应许承受迦南地(9-21),是后来新约不少重要信息的根据(参罗4章;加3)。神为了实现祂的应许,不但领了以色列人出埃及(14节;出2:24),又将独生子赐给世人,好将祂的百姓从罪恶中拯救出来(1:21;路1:72-73)

 

15:2 亚伯兰抓住神赐给他后裔的应许回答神(12:1及以后)。他的回答打开了神应许的大门(4-5)。信心是接受神的应许必须具备的条件(6)

3节“生在我家中”可译为“在我家中”。以利以谢很可能是亚伯兰出哈兰来迦南旅途中收养的仆人(12:5),后来那个管理全业,并往哈兰为以撒择媳的仆人,可能就是他。

    从底格里斯河上游等地掘出的文献,证明当时的风俗确可以让无子的人立家中仆人为后,继承产业。

 

15:6 这是圣经中第一次指示人得救的方法。人本身无义可言(诗51:5;罗3:23),如果要在神的眼中成为义人,必须神将自己的义加给他;人须借着对神的信靠才可以得到这义。新约《罗马书》4:3引用本节经文,证明无论在旧约或新约时代,神救人的方法是一样的。《雅各书》2:2123更说明使人得救的信心藉着亚伯兰献以撒一事(22章)表明了出来。

 

15:9-10 是未有律法以前与神立约,肯定誓言的仪式。三年是大多数献祭用的牲畜成熟的年期。把祭牲“劈开两半”,表明为“两造之间”的立约,也表示人如果毁约,也会照样被劈成两半(耶34:10-20)。鸟没有劈开,可能因为太小(参利1:17)。

 

15:12 黑暗、烟与火(本节及17节),显示神的威严可畏。比较15:17。无论环境如何,这约必须实践。

 

15:13 “四百年”指以色列人去埃及为奴的年数,是个约数;据《出埃及记》12:40记载,应为430年。

 

15:16当时人的一代为一个人从自己出生到长子出世的年数。以亚伯兰来说应为一百年,他是在一百岁的时候才有以撒。

    亚摩利人是迦南土著(15:19-21)的通称。到迦南人罪恶大到无可容忍时,神会驱出他们,将迦南地赐给亚伯兰的后裔。那才是以色列民出埃及的时候。从本世纪在叙利亚北海岸掘出的文献可以看出迦南人的罪恶:多神、杀婴献神、拜偶像、庙妓猖獗、淫乱之风炽盛。

 

15:17神自己从祭物中经过。“炉”和“火把”与后来神所立的“云柱”、“火柱”同一意义,说明神亲立此约。

 

15:18比较13:14-17。这是神应许赐给以色列民的疆土,是大卫、所罗门全盛时期以色列国的版图(王上8:65)。“埃及河”不是尼罗河,而是迦南地迦萨南部的一条小河,很可能是今天西奈半岛东北的埃拉瑞西河(Wadi el-Arish),乃历代以来以色列与埃及之间的国界。“伯拉大河”即幼发拉底河。

 

15:19从这里列出的十大部落的名字,可以看见当时迦南地居民的复杂。“十”只是个整数,实际上可能不只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