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导本圣经注释

第二十四章

 

24:1 亚伯拉罕此时年约一百四十岁。以撒娶利百加时年四十岁(25:20)。“年纪老迈”原文只是“已届高龄”,并无“衰老不堪”的意思。他还娶了一妾,活到一百七十五岁才逝世。

 

24:2 这位管理全业的仆人是圣经中一个最叫人敬重的仆人,他忠心(26:52)、处事谨慎,对主人尽责(12:14),执行任务坚定不移(33:56),常常祷告(12:26)。如果他真是15:2提到的以利以谢,肯为取代了他继承产业地位的以撒如此鞠躬尽瘁,就更令人敬佩。

    手放在“大腿底下”(私处)起誓是异常严肃的仪式,可能因仆人此行关乎传宗接代(比较47:29)

 

24:3 亚伯拉罕坚持以撒娶同族女儿为妻,保持民族文化和血统的纯一,免为迦南人同化。这种只在本族和相同信仰里婚配的原则,为旧约与新约的共同的教训。参《申命记》7:3;《林前》7:39

    希伯来人父亲对子女终身幸福负完全责任。犹太法典规定,父亲除了把神的律法教导子女,还负有四项责任:1.为儿子行割礼(17:12-13)2.为长子付赎银(18:15-16)3.为他娶妻。4.教他一门手艺。

 

24:10 “拿鹤的城”可以指米所波大米近哈兰的一个叫拿鹤的地方,也可以指拿鹤所住的城。考古学家在米所波大米的马里(Mari)掘出的文献中,证实古代确有拿鹤城存在。从迦南去米所波大米约有八百公里,在靠骆驼旅行的时代,可说路途遥远。

 

24:11 中东一带地方的妇女大半在家工作,很少外出。傍晚时分,天气较凉,“众女子”到井旁打水,憩息交谈,是她们的社交时刻。

 

24:14 仆人为以撒择妻的标准很简单,可以“勤奋”两字概括。女子表现勤奋,一定也藏有神所看重的其它美德。

 

24:22 仆人把这些饰物为利百加戴上(47),以示感谢,也表尊敬。

 

24:59 这位乳母名叫底波拉,一直跟随利百加,并照顾她的孩子。后来在伯特利雅各的家里去世(35:8)

 

24:65 受了聘和结了婚的女子要用纱蒙脸,是端庄贤淑的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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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仑为世界最古城市之一,距耶城30公里,海拔近一千公尺,死海在其南数里;盛产葡萄。亚伯拉罕和以撒均居此城,为以色列人宗教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