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导本圣经注释

第二十七章

 

27:1 “指设在会幕外院入口处的铜坛,供献祭用,不同于在圣所内烧香用的金坛(30:1)。这个铜坛建成之后,一直保存到所罗门时代(代下1:5)

 

27:2 坛的角用来拴住献祭用的牲畜(比较诗118:27),看29:12注。

 

27:9 “帷子是围绕露天的会幕用的,高五肘:27:18

会幕外院长100肘,宽50肘。若以一肘为45公分计算,会幕外院长约45公尺,宽23公尺。圣所和至圣所长30肘,宽10肘,即长14公尺,宽4.5公尺;占外院面积只有十五分之一。

 

27:20 “使灯常常点着。这灯可能就是指25:31的金灯台。会幕圣所内灯火通明,彻夜不熄(27:21)。从橄榄取油有两种方法,一是捣(),一是压。捣成的橄榄油少渣滓,较为清纯;燃点的时候烟少,是上好燃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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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皂荚木包铜做的祭坛,有四角,放在会幕的外院,供献祭和烧香用。坛为正方形,每边2.25公尺,高1.4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