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导本圣经注释

利未记

利未记第十三章

13:1 本章1-46节讲各种皮肤病出现的征象,包括初起时肉皮上的情况(1-8节)、生白疖出现红瘀(9-17节)、长疮(18-23节)、长火毒(24-28节)、头上或胡须上生疥(29-37节)、起火斑生白癣(38-39节),以及落发秃顶等。

13:2 “痲疯”一词的原文“sāra‘at”可指真正的痲疯病,也可以指其他皮肤的疾病。本章与14章所描述的大痲疯现象,病征变化很快,与今天医学上所说的“痲疯”(Hansen’s disease)有别,故宜取此词泛指的意义译为“皮肤病”较妥。

13:45 患了这些皮肤病在仪文上不洁的人,不可住在以色列人集居的营里,也就是会幕和外院四围的地区。后来圣殿建立,不洁净的人也不准进入圣殿范围。不仅如此,还须和人群远离(46节)。患者因为和神隔离,要撕裂衣服、蓬头散发,同时蒙着上唇喊叫“不洁净了”,以示悲哀。

13:49 这里说的“大痲疯”指羊毛或麻布衣服的恶性发霉现象,因为经线与纬线上出现绿色或红色的霉。霉是长在死了的动物或腐烂的果蔬上的霉菌。毛麻织物生霉,在潮湿的地方多有发生。人有了皮肤病要隔离,衣服生了霉也要隔离(50节)。要是祭司发现霉菌扩散,便须把衣服焚毁(55节),因为整件衣服已为细菌所污染,不再洁净。

13:59 从本章的规例,可以看见神要求祂的子民在道德、身体、甚至所穿着的衣服与所用的器皿上都须做到洁净。消极方面不与不洁净的东西接触,积极方面力保内心与行为的圣洁,和神有圆满的属灵关系。物质生活与心灵生活不可分割,乃完整的一体。新约要求信徒在行为之外,更注意动机的纯正(太5:28),保持意念上的圣洁,做到完完全全象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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