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导本圣经注释

约书亚书

约书亚记第五章

5:1 以色列人能在约旦河水如此汹涌的情况下,轻易越过敌方的天堑,进到吉甲,难怪全地的人闻风胆丧。

5:2 “割礼”:所有与神立约的亚伯拉罕的后裔须行的仪式。行割礼的方法与原则,见《创世记》17:10注。摩西律法规定以色列男子须行此礼(利12:3),连摩西自己也不例外(比较出4:24-26)。以色列人过了约旦河,大敌当前,第一件事不是攻城,而是履行律法上的规定:每个男子的身上须有这个与神立约的记号,这是一个重要的属灵原则:与神建立正确关系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受过割礼后有一段时期行动不便,对备战期间的以民不利(5:8;比较创34章),但神保守他们未受侵袭。

“第二次”:四十年前出埃及的以色列人都行了割礼(5:5;比较出12:48-49),但在三十八年的旷野流浪中出生的以色列人则未行此礼,这次因此算为“第二次”。以色列人要受了割礼才可以出去为神打仗,取得迦南为业,而男丁未受割礼的也不能守逾越节(出12:48)。

“火石刀”用燧石作成,色灰黑,为尚未结晶成六角形体宝石的粗糙矿石。原始民族因其锋利,用作矛头、箭矢和剥兽皮的刀。以色列人此时生活在铜器时代,已有金属刀可用,用火石刀行割礼,或亦含有忌金属之意(他们建坛须用未经铁器凿过的石头,出20:25);此外,也比金属刀锋利且卫生。

在此时行割礼当亦有奉献之意。

5:3 “除皮山”可能是近吉甲的一个地方,原名吉比亚特哈拉罗(Gibeath Haaraloth),“除皮山”是俗称,亦有译为“包皮山”的。可能因在其地行割礼,以此命名,藉资纪念。

5:9 埃及人曾讥笑以色列人出了埃及进不了迦南(出32:12;民14:13-16),现在他们已踏上应许之地,受了割礼,公开宣告正式成为神的子民,当年羞辱得以尽除。

5:10 守逾越节乃照四十年前耶和华神的吩咐而行(出12:25)。受割礼和守逾越节是相连且必须行的事(出12:47-49)。

5:11 “那地的出产”指谷物。“无酵饼”为不加酵烤制的饼,逾越节先后一共七天,须吃此饼(利23:5-6)。“烘的谷”为献初熟之物的素祭中的祭物(利2:14),以色列人受割礼,吃烘的谷,整个民族奉献为神用。

逾越节应在正月第十四天过后开始举行,一连七天,但此处说“正月十四日晚上”便守,因为希伯来人的一天是从头天黄昏开始至第二天日落为止。

5:13 四十年前,摩西在旷野遇见向他显现的“耶和华的使者”(出3:2-5),将拯救以色列人的任务交给他;现在约书亚也看见“耶和华军队的元帅”(14节),指示他得胜耶利哥王的方法(6:2-5)。有的解经家根据15节的话,认为这是神藉人形亲自显现;甚至有人解释为道成肉身前的基督。但神也常常差遣天使,有的是统率天军的天使长(但10:13;12:1)。

5:14 “耶和华军队”指天使、天军(比较王上22:19),也可指以色列军队。这位元帅“手里有拔出来的刀”(13节),表示他是指挥天使、天军和以色列人并肩作战的(比较6:20)。“俯伏在地下拜”是中东人对位尊者示敬的礼节。

5:15 脱掉脚上的鞋,因“所站的地方是圣的”。并非其地有何特别不同,但有神的使者在那里便成为圣地(参出3:5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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