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导本圣经注释

撒母耳记上

撒母耳记上第十七章

17:1 本章以战场为背景,记述以色列人与非利士人两军对垒,非利士人歌利亚骂阵。大卫听见辱骂的话,极为不满;又听到扫罗答应把女儿许配给能杀歌利亚的人,跃跃欲试,但遭兄长禁止。可是消息传到扫罗那里,又知道他有打死狮子和熊的大勇,叫他出阵。大卫既不披甲,也未带刀,只携了甩石的机弦。结果歌利亚被石块击中毙命。

非利士军结集的地点在犹大境。梭哥距伯利恒西只有24公里,近非利士边界。亚西加在梭哥西北边约5公里。

17:2 以拉谷也在梭哥与亚西加中间,两军隔谷对峙。

17:4-7 一肘若等于从肘至指尖的长度,歌利亚身高近3公尺。他的盔甲重约57公斤。铁枪头也有7公斤重。

17:8 古代战争常采用以战士比武决胜负的经济办法;遇有难解仇怨,也由双方比武定是非。

17:23 歌利亚可能是亚衲族人后裔(书11:22)。

17:40 “甩石的机弦”是一种很厉害的武器,大卫可能常用此击杀侵犯羊群的野兽。机弦用皮带做成,一端挽在腕上,一端卷住石头握在手上。用机弦的人挥动皮带,到一定速度,放手让石头脱带飞去,速度可达每小时150公里,杀伤力甚大。所用石块约网球大小。

17:54 “自己的帐棚里”指伯利恒家中。大卫把歌利亚的头颅送到耶路撒冷,就是耶布斯城(书15:63;士1:8)。不过,此时耶路撒冷尚在耶布斯人手中,后来才为大卫攻取。此处或为后来补记,所携者当为歌利亚的头骨;也可能当时便拿给耶布斯人看,让他们看见神的作为。

大卫又将歌利亚的战衣带回家中,当作战利品。但是战刀则放在挪伯神的圣所里,献给真正的胜利者耶和华神(21:9;参31:10)。后来大卫携此刀过逃亡生活(21:9)。

17:55-58 把这几节和16:21对照,似乎矛盾,大卫既在王宫中侍奉,何以扫罗还问“那少年人是谁的儿子”?一个解释是,大卫被引进到宫中只有一个短时期,后来仍回到伯利恒,扫罗对他的身世了解殊微;又或精神紊乱,记忆不佳。另一个解释是,扫罗虽然认得大卫,不知道他有此神勇,何况曾承诺把女儿嫁给战胜的人,又免父家的捐税(25节),因此希望知道他的家世。

基督教圣经 www.godcom.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