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导本圣经注释

撒母耳记上

撒母耳记上第二十八章

28:1 亚吉王信任大卫,邀他一同出战,大卫也同意了;但非利士人其他的首领反对,亚吉只好叫他回去(29:9),大卫因此避免了与扫罗的军队手足相残。扫罗在此次战役中被杀(31章)。

28:3 神不许有交鬼的事,摩西律法明文禁止(出22:18;申18:10-11),因为以色列民有神指示,遵行祂的旨意,可事事亨通。

28:4 书念和基利波山都在北方以萨迦境内的耶斯列平原上。耶斯列为以色列历史上的著名战场。

28:6 乌陵、土明放在以弗得内,扫罗杀害祭司(22:11-22),大祭司亚比亚他带着以弗得逃奔大卫(23:6)。比较14:3。

28:7 隐多珥在书念(4节)东北约6公里。

28:8 扫罗初登王位时,遵行律法(利19:31;20:6-7;申18:10-12),禁绝交鬼的事(3,9节);但神的灵离开后,他求问前途得不到回答,也无法借乌陵、土明寻求神旨,因大祭司和以弗得都去了大卫那里。途穷之际,他不择手段,希望藉交鬼之术,把撒母耳找来,助他寻求神旨。

交鬼一事有真有假,但都为神禁止(参代上10:13-14)。本段所记扫罗交鬼,最合理的解释是:妇人原希望见到一个假扮撒母耳的鬼魂(邪灵)上来和她说话(11节),但神却允许撒母耳出现,向扫罗宣告咒诅。这时女巫尚未作法,撒母耳已出来,因此她非常惊恐(12-13节),可见撒母耳的出现并非她的能力,而是神所行的一件例外的事,让撒母耳最后一次给扫罗警告(17-19节)。

圣经明说出现的是撒母耳本人(15-16,20节),撒但的使者(邪灵)是不能代表神传达如此明确的信息的(17节)。圣经没有说是那女巫“招”撒母耳上来,因此不可用此事来为交鬼找根据,认为活人可以和死人相交。交鬼的人所交的不是已死者的亡魂,而是“谎言的灵”(邪灵)的假冒(王上22:22)。

28:17 “藉我说的话”:见13:14;15:28。

28:18 “亚玛力人”的事见15章。

28:19 “必与我在一处”:必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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