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导本圣经注释

撒母耳记下

撒母耳记下第十四章

14:2 提哥亚是耶路撒冷以南约16公里的一个城。约押从那里找来一个聪明的妇人,用和大卫的境遇几乎相同的故事,来要求大卫断案。一方面是全家都要她把杀死自己兄弟的那人处死,但在她这方面,这个杀人犯却是她仅剩的传宗接代的儿子。大卫同意那妇人的儿子可以不遭报复(8-11节)。妇人于是劝大卫把儿子押沙龙召回来(12-17节)。

14:7 将“炭火灭尽”即断绝香火,无后代之意。以色列人的律法准许死者的亲属报仇(民35:12),但若报此血仇,这位妇人将绝后,也是以色列人极不愿见的事(申25:5-6;得2:20)。二者相权,宁可不惩治杀人者,以免妇人绝后。暗示大卫应放过押沙龙,使王室继承有人,免却众子争夺王位。

14:17 作一国的王应有神使者的超越识见,明辨是非(看20节)。

14:21 大卫虽准押沙龙回来,但不准见面(24节)。押沙龙此时可能已有谋叛之意,开始为篡位布局。第一步是取得王的宽恕。他火烧约押麦田,逼约押为他说项。

14:26 二百舍客勒约等于1公斤半。这里记押沙龙的头发,为18:9所记押沙龙之死的伏笔。

14:27 押沙龙为女儿取名他玛,或为纪念遭暗嫩污辱的妹妹(13:1)。

此处只说他有三子,未记他们的名字。18:18说他没有儿子,可能此三子都早夭。

14:33 这时,押沙龙与父亲大卫不见面已五年(三年在逃,二年住耶京但与父隔离)。亲嘴是和好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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