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导本圣经注释

历代志上

历代志上第二十一章

21:1 大卫核点民数的事,可参《撒下》24章注解。这是本书所记大卫唯一的过犯。

二书虽同记此事,但《撒下》的重点放在神的怒气和刑罚上,本书的重点则放在大卫购地筑坛上。28-31节的材料为《撒下》所无,而接上22:1便提到大卫准备建殿。

21:5 此处所记以色列人拿刀的为110万人,犹大人拿刀的为47万;但《撒下》24:9则各记为80万和50万。何以有此出入殊难解释,但和当日核点人数的方法必有关系(6节;参27:23-24)。有的译本将犹大人拿刀的47万包括入总数110万内,在“一百一十万”之后,加上“包括”二字。有的则根据27:1-15所记,将周年按月轮流服务王的人(每月24,000)加起来共有288,000人,加在《撒下》拿刀的80万人中,构成110万的概数。

21:14 有的圣经学者认为瘟疫所杀死的人可能和大卫的儿子押沙龙(撒下17章)及匪徒示巴的叛乱(撒下20章)有关,在此受到刑罚。

21:22 大卫所购建圣殿之“地”(希伯来文作magon)比《撒下》24:21所记的“禾场”(希伯来文作goren)为大,因为本节说他所购的为“禾场与相连之地”,且所付的代价是六百舍客勒金子,而不只是《撒下》所记的“五十舍客勒银子”(24:24)。圣殿后来造在这块地上(代下3:1)。

21:25 阿珥楠即亚劳拿(撒下24:16)。这两个名字在希伯来文只相差一二个字母。

21:31 在希伯来文的旧约里,本节为22章的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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