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导本圣经注释

伯记

约伯记第二十二章

22:1 本章至26:14为约伯与朋友第三回合的对话,十分简短。比勒达只说了几句(25:1-5),琐法则未发言。三友既无法说服约伯,约伯也不能接受他们的道理。

以利法认为万物既然都为神所造,人把神所给的归还给祂,对神毫无增益。人本应正直良善,人若行恶,神会注意(4节)。

22:5 以利法没有再说安慰的话(4:6;5:17),反责备约伯欺侮贫苦无告的人(6,7,9节),约伯所受的苦难就是证据。6节的“衣服”是指穷人借贷时作抵押品的外衣(参出22:25-27)。

22:12 以利法也象比勒达和琐法一样,相信约伯是恶人,并不敬畏神(15节),且看低神的权能(13-14节),轻视神的良善(18节),认为全能的神奈何他不得(17节)。

22:21 以利法肯定约伯为恶人,现在渴盼祸去福来,恢复旧日富裕生活,因此向他提出一连串忠告,促其悔改。这些忠告包括:1,认识神(21节);2,领受神的教训,遵行祂的话(22节);3,追求神,放弃对金银财宝的贪恋(24-26节);4,祷告神(27节);5,谦卑在神前(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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