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导本圣经注释

伯记

约伯记第二十七章

27:1 本章是约伯的总结陈词,重申自己持守正义,并无诡诈,至死必以自己受此大苦为无辜(2-6节),接上指出恶人必受的报应(13-23节)。

有的解经家认为约伯在13-23节所持的意见与他过去的看法不符,主张这段话或为琐法所说,误置于此处。

须知约伯因三友不分皂白把他当作恶人,悲愤已极,称他们为“我的仇敌”,视他们如同恶人(7节)。而真正的恶人当然应受神的忿怒,他用13-23节的诗歌,生动地表达了这种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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