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导本圣经注释

耶利米书

耶利米书第二十一章

21:1-24:10 这几章记有耶利米对犯罪的百姓及其领袖和假先知的责备。历史背景看《王下》25章。

21:1 西底家王统治时期,朝中权贵主张亲埃及,以反抗巴比伦。但耶利米警告王,如果背叛巴比伦,便会自招祸患(21:1-22:9)。

21:9 军队攻陷敌方城池,可以分享城中掠物,城中居民只有被掠被杀的份,分不到掠物,若能保留己命,这条性命便是得到的掠物。耶利米宣布巴比伦人灭城灾祸一定来临,投降巴比伦者可以免一死。“以自己的命为掠物”一语正是这个意思。参见38:2;39:18;45:5。但这些信息,在犹大国首领看来,等于卖国。

21:13 “山谷”指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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