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导本圣经注释

何西阿书

何西阿书第二章

2:1 “阿米”是“我民”之意。“路哈玛”是怜恤之意。这里为何西阿两个儿子另取新名(比较1:6,8)来说明以色列人会再度蒙神悦纳。“弟兄”和“姐妹”二词都指以色列人。

2:2 “你们的母亲”就是何西阿的妻子。此处用她代表北国以色列全民。“她不是我的妻子”:以色列民与神的关系因拜他神已遭破坏;但预言以民会重回神的怀抱(看7-15节)。

2:3 “赤体”:形容以色列人当年在埃及的光景,作人奴隶,身无长物。妻子的衣服由丈夫供给,丈夫有权收回。若非神的恩典,以民哪会有今日。“剥她的衣服”有揭露其不忠的意思。“因渴而死”:巴力为农业之神,迦南人相信他掌管雨露。此处指出其虚假,不能救干渴的人。

2:5-7 以色列民倚靠外邦的势力,随从外邦的假神,在对神的关系上来说,是不贞,是淫乱。

“所爱的”指外邦偶像,拜巴力诸神的人认为是巴力给雨水,使五谷生长茂盛,所以说“我的饼、水…都是他们给的”。

“堵塞”、“挡住”都是孤立的意思,依律法淫乱应处死刑,神现在只把他们囚禁,给反省的机会(“归回”)。

2:9 神能收回粮食衣着,因祂才是真正的供给的来源。

2:10 “无人能救她”:他们拜的巴力根本无能为力。

2:11 以民被打散成为被掳之民,这一切欢乐的节日只能追忆,无从庆祝,参附录〈犹太人的节期〉。

2:14 “旷野”指当年以色列民出埃及进迦南地所经过的旷野。此时尚未敬拜巴力。“领她到旷野”是说给新生机会,重新来过。“说安慰的话”原文作“向她的心说话”。神对以色列民仍鼓励并安慰,祂的爱永不变。

2:15 “亚割谷”义为“苦难之谷”,是以色列民进迦南后,在艾城之役中战败,亚干受罚的地方(书7:25-26)。“赐她亚割谷作为指望的门”:以色列民当年惩罚的苦难之谷会化为可得祝福的新希望之门。

2:16 “巴力”是“主人”之意,而希伯来文“主人”也指丈夫。现在巴力的名号要彻底除掉,连这个指“丈夫”,但与巴力同义,只重法律关系的字也要废弃不再用。代之以表达夫妇间亲密关系的“伊施”。

2:18 先知为和平的明天而歌唱。战争从地上消灭,走兽、飞鸟、昆虫和平共处,人可以过着无恐惧的生活。参《以赛亚书》11:6-9。

2:19-20 “聘”指用礼金娶女为妻,但新妇以色列的聘金不是金钱,而是仁义、公平、慈爱、怜悯和诚实。“认识”有亲密的夫妻间肌肤之亲的含义。以民“认识”神,进入立约的永远关系,神以他们为“我的民”,他们以神为“我的神”(23节)。

2:21-22 百姓回转,成为守约听神话语之民。人与神的亲密关系恢复。这时人所发出的祷告都会蒙垂听。连土地也会回应,五谷丰登。何西阿二子一女的名字所隐含的咒诅现在要成为祝福。“耶斯列”本有“神驱除”之义,现在被驱除的“耶斯列民”(与以色列偕合),将为神所栽种。不被怜悯的(罗路哈玛)现在神必怜悯;非我民的(罗阿米)现在成为神的民(看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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