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导本圣经注释

使徒行传

使徒行传第十六章

16:1-3 提摩太被称为门徒,可能是保罗上次在路司得布道结的果子(参林前4:17),现在成了他最忠心、最亲密的同工,跟随保罗可能一直到他去世(参17:14;18:5;19:22;20:4;罗16:21;林前4:17;林后1:19;帖前3:2,6;提前及提后)。保罗反对给外邦人行“割礼”,却给提摩太行“割礼”,因为他母亲是犹太人(提后1:5-6)。保罗十几年后在书信中仍当提摩太为年轻人(提前4:12),可见他此时年纪不大。本书未提他的父亲的信仰,或许他既非犹太教徒,也非基督徒。

16:3 保罗并不赞同外邦人受割礼。他相信人因信称义不靠行律法。但提摩太的母亲是犹太人,并且须同时在犹太人和外邦人中工作,为了减少传道的阻力,也给提摩太行了割礼。参《提前》〈参考资料〉。

16:6 保罗离开以哥念后,本计划西行去以弗所,但圣灵不许。他转而北上,先到弗吕家,然后往西北到达加拉太。

16:9 从地域环境看,特罗亚在今之小亚细亚西岸,属亚洲;马其顿则属欧洲。福音传入马其顿,是福音向“地极”传播工作上的另一新里程。

16:10 本书在此之前,都用“他们”来称呼使徒,现在改称为“我们”;最好的解释是因本书著者路加在特罗亚加入了保罗的布道行列。以后的布道行程记载也分外详尽、生动。参21:18注。

16:12 腓立比是保罗在欧洲布道的第一站。此城属马其顿省,为罗马殖民地,行政制度全仿罗马城,城内公民享有如生活在意大利的权利。腓立比城的第一个福音果子是一个女子(16:14-15)。

16:13 保罗每到一地,先进入会堂向犹太人传道,比较13:5。在外邦地方,必须有十个以上男人聚集,才可设立犹太会堂。保罗在腓立比找不到会堂,只有一个在河边“祷告的地方”。这里的虔诚的犹太人很少,且大多数为妇女。

16:14 制造紫色布匹的手工业,当时盛行于吕底亚的故乡推雅推喇城。推雅推喇在小亚细亚。

16:15 保罗很少受他人的供给,现在却肯接受邀请(参20:33-35;帖前2:9;帖后3:8)。后来腓立比人又劝服了他再受帮助(腓4:10-18);可以看出吕底亚和腓立比的信徒爱心很大。

16:20-21 信徒在腓立比受到的逼迫,不是由于犹太人的唆使,而是来自外邦人(参14:19)。“规矩”是指犹太人的信仰(参6:14;15:1;21:21;26:3)。罗马人不知道犹太人与基督徒间有什么不同,仍把基督徒当作犹太教的一支。保罗被控的罪名,是向罗马人传教。犹太人可以奉行自己的宗教,但无权向罗马人传;保罗在腓立比传福音因此违法。在这前一年(主后49年),罗马皇帝曾下令驱逐犹太人出罗马城(参18:2),罗马殖民地可能因此也不欢迎犹太人。

16:24 “内监”可能是地牢。锁住双脚的木狗通常用铁链牢牢钉在墙上。

16:27 狱卒要自杀,因为放走囚犯的罪名很大(比较12:18-19)。

16:30-35 狱卒是从切身的安危发出问题,也许并不涉及信仰。但保罗却藉此机会,劝他信主,得着真正的永恒的保障。“当信主耶稣…”是救恩之道的扼要说明(16:31),狱卒“自己的家”可能在监房的楼上。

16:38 在罗马法律下,罗马公民受到保障,未经公开审讯不可判罪,未定罪时不得用刑(参22:25)。官长初以为这宗诉讼只是犹太宗教纠纷(16:20-21),没料到保罗与西拉都是罗马公民(37节,参22:28)。

16:40 保罗到吕底亚家,见到弟兄们,说明在腓立比已有一群基督徒,很可能在吕底亚家里聚会。这个小团契增长得很快,后来成了很出色的教会。从保罗给腓立比信徒的书信中,可以看见那是一间很有组织也很坚立且有力量供应传福音所需的教会(腓1:1;4: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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