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导本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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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书

哥林多前书第八章

8:1 本章讨论吃祭过偶像的食物问题。哥林多为希腊城,偶像充斥,庙宇林立。哥林多人将上好的牛羊和牲畜,一部分在庙宇中象征式地献与神明,蓁的拿来在市场售卖。因此城中所买到的肉类,很多都是献过祭的。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上遇到很大的困难,不知道应该不应该购买肉类,因为可能都是祭过偶像的。犹太人有自己的解决方法,他们自设屠场,不用向外购买。基督徒是不是也需要用这种方法来避免玷染偶像的洁?

保罗的解决方法,出乎受犹太背景影响的信徒意料之外。他认为有信心的信徒,根本不用理会食物的来源;什么都可以吃,什么算为洁净(8:4-6;10:27;罗14:14)。但是,问题并不单在于自己的信心,也在乎爱心。在教会中,有些信心“软弱”的肢体,对祭过偶像的食物,是存着戒心的。保罗认为,为了这些肢体的缘故,信徒不但要讲信心也要讲求爱心;所以说:“知识是叫人自高大自,惟有爱心能造就人。”

8:2-3 这和13:1-3爱之章所讲的相同,人即使具备了属灵恩赐和属灵知识,如果没有了爱,知识和恩赐便都没有价值。何况人的知识无论如何广博都是有限的,只有神才是全知的(罗11:33)。

8:5 这里的“神”指希腊、罗马神话中的那些并不真正存在的所谓神祇,被人当作神来拜。

8:7 吃祭过偶像的食物,并不能影响基督徒,因为偶像不是真的,无能无力,“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但是对于一个信心“软弱”的信徒来说,他们已经习惯了看偶像是真的,不能除掉这种心理上的障碍。如果心里蒙着阴影来吃祭过偶像的食物,心量上就等于犯罪,因为“不是出于信心”(罗14:23)。对于这种信徒,应该去造就他们,体恤他们,免得他们跌倒。

8:8 基督徒虽然有吃的自由,但既然这种自由会绊人,不运用它不会所损失。

8:10 “在庙堂里坐席”,大概指参加假神的节日宴会。

8:11 “沉沦”不是指推动救恩,永远灭亡;而是指属灵生命的成长受到障碍或窒息。

8:12 吃祭肉本身不是罪,但如果因为这件事而伤害了软弱的信徒,叫他们跌倒,那便是“得罪基督”,因为基督是用宝血买赎他们的主人(8:11)。

关于吃祭肉与基督徒的自由一事,10:23-33再有详论。

8:13 保罗的原则是,为了别人的利益,他可以放弃自己有权作的事(罗14:13-23)。主基督的教训是:“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可7:19)。他虽然坚固,但为了照顾“软弱”的,就永远不吃肉。这也照着主的吩咐做的(可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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