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约圣经辅读注释

利未记第二十章   神的惩治(上)(二十 1 ~ 16 ) 

  本章圣经所列举之事项,在较早的篇幅,尤其是十八和十九章已经说明。重述这些事情,并不觉得重复,因为第一次为了说明圣洁生活的准则与范畴;这次的重述,是讲论抵触圣洁章则的处理原则,而字里行间充满神必施行惩治之理,提醒信徒在享受丰盛恩惠中毋忘神的圣洁公义。 

  .神施行惩治的原因: 

  ①  玷污圣所( 3 )──摩西并不是说凡有罪污的人亲近神都玷污圣所,并招惩治。这里希伯来文加上一个目的介系词,表明招惹惩治乃因存心玷污圣所而参与摩洛敬拜,不坚持圣洁身分而决意侵犯神的圣洁性情,必招惩治。 

  ② ②  亵渎神名( 3 )──人绝对不能使神有所亏损,人怎样亵渎也不会改变神的超越性。亵渎神名并非指用言语攻击神,而是在人间歪曲毁谤神的心意和性情,错误引导人对神的观念,使人绊倒不得救恩等,所以神必惩治。 

  ③ ③  明知故犯──神要求人自洁成圣( 7 ),并且指示了途径:要谨守遵行我的律例( 8 ),而律例在本书及其他书卷已详细阐释,如有抵触,无法推诿,乃是“偏向”( 6 ),故意顶撞的,神必惩罚。 

  ④ ④  知善不行( 4 ~ 5 )──若知道亵渎的事,不挺身而出为真道争辩,乃助长其气焰,等如同流合污,成为从犯。 

  .神施行惩治的后果: 

  本段提出神施行惩治的几个方法:①本地人要用石头把他打死( 2 );②总要治死( 9 );③神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 3 )。确实执行的方式不清楚,总意是他的罪必归到自己身上( 9 )。 

  思想  不让罪恶潜存滋生是极重要的工作,故此,毁灭罪恶也是本段的中心,你有眼看罪而不见,听而不闻吗? 

  神的惩治(下)(二十 17 ~ 27 ) 

  这段经文可分为两部分, 17 ~ 21 节继续讲论引致神惩治的一些事情, 22 ~ 27 节则为本章的总结,说明神惩治的原则与原因。 

  虽然 17 ~ 21 节与上文同是论说有关性欲的错失,但也可与 22 ~ 27 节连起来作一段落,羞耻丑恶就是遭惩治的情境。 

  .招惹神怒的羞辱──本段用了好几个不同字辞,来描写神所惩治的罪恶之可恶,加强那些事情的狰狞形像: 

  ①  可耻( 17 )──这个希伯来文相当特别,在其他旧约二百多处都是指神的慈爱或施恩,惟独此处及箴言十四 34 翻译作可耻。本来两性关系是恩爱的表露,惟超越神所定之人伦关系则可爱变可憎,恩爱成可耻。 

  ②  羞辱( 20 )──“羞辱了他的……”原文是“露了……的下体”,在乐园里夫妻赤身露体不羞耻,即使始祖犯罪后,只要是在神指定的婚姻关系中,袒裎相见也非羞恶,但侵犯了神的安排,就变成羞辱的事。 

  ③  污秽( 21 )。 

  ④  厌恶( 23 )──这不是指人的喜好,乃是受到骚扰或刺激,引致排斥抗拒,如迦南人长久犯罪令神厌恶。 

  ⑤  可憎( 25 )──狰狞恐怖,污秽不洁。 

  .与众分别的原因──总括神惩治的教训,当然是神公义性情的彰显,但重点不是神对犯罪的刑罚,而是施行管教以致人得以分别为圣。神要人分别为圣的原因有: 

  ①  外邦人的风俗并不圣洁( 23 )。 

  ②  神已使信徒成圣( 24 ),所以不是要人努力得以成圣,而是要保持圣洁。 

  ③  按神形像造的人应有神圣洁的性情( 26 )。 

  教训  神的管教要使我们得益,在祂的圣洁上有分。──《新旧约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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