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约圣经辅读注释

何西阿书第四章   不认识神(四 1 ~ 19 ) 

  从第四章起,再没有提及何西阿与妻子的事,而是针对以色列与耶和华的关系。本章开始以法庭审案的方式来描写。“耶和华与这地的居民争辩”( 1 ),“争辩”是当时法律上的用词,意思是耶和华控告以色列民。罪名有三项: ① 没有诚实; ② 没有良善(守约的慈爱忠信); ③ 没有神的知识。第四章所陈列的,特别是第三项的控罪。 

  “无人认识神”指人对神缺乏正确的知识,这知识不是理论或学问,而是“神的律法”( 6 )──是耶和华与以色列立约时的启示,是神向祂子民的要求。第 2 节所列出的罪恶,反映出人不遵守十诫的吩咐。不认识神其实就是弃掉、忘记( 6 )及不遵行神的诫命( 10 )。 

  祭司要负起极大的责任,因为他们没有教导百姓明白神的律法,只顾献祭的仪式而从中得益。以色列人也被神指责,他们拜偶像、醉酒、行淫,在信仰与道德方面都败坏堕落( 11 ~ 14 )。这都是离弃耶和华的明证,也是后果。“伯.亚文”( 15 )指伯特利,意思是偶像之家,是对伯特利(神的家)讽刺的名字。 

  我们是否认识神呢?神的话是否成为我们生活上的准则与指导?我们遵守祂的命令有多少呢? 

  祈祷  神啊,认识我,鉴察我;也启示了我使我认识。求使我在恩典和知识上长进。 ──《新旧约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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