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18
原文.音譯: ¢polamb£nw   阿坡-藍巴挪
詞類.次: 動詞 12
原文字根: 從-得著(向上). 相當於: H3947
字義溯源: 受,領受,拿開,得回,得著,收回,接待,領;由(0575*=從,出,離)與(2983*=拿,取)組成.
參讀0138同義字
譯字彙編:
1)收回(2) 路6:34; 路6:34;
2)他...領(1) 可7:33;
3)得著...回來(1) 路15:27;
4)你...享過(1) 路16:25;
5)我們...受的(1) 路23:41;
6)接待(1) 約參1:8;
7)得著(1) 約貳1:8;
8)得(1) 路18:30;
9)受(1) 羅1:27;
10)我們得著(1) 加4:5;
11)要得著(1) 西3:24;
經節彙編 (G0618)
出現次數: 總共(12); 可(1); 路(6); 羅(1); 加(1); 西(1); 約貳(1); 約參(1)
可 7:33 他暗暗地離開那群眾,用他的(那些)指頭探入他的(那些)耳朵,又吐唾沫抹他的那舌頭,
路 6:34 (此外)你們若借給人,指望從他收回[和合本用2983],對你們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那些。
路 15:27 他便對他說,乃是你的(那)兄弟回來;而你的(那)父親宰了那肥(那)牛犢,因為得著他無災無病的[或:健康的]回來。
路 16:25 於是亞伯拉罕說,兒阿,你該回想,因為在你的那一生享過你的(那些)福,而拉撒路同樣受過那些苦;如今他卻在此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路 18:30 他沒有不在今(那)世百倍[或:多倍],並在那來世得永遠的生命的。
路 23:41 而我們確是應該的,因我們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人沒有作過不好的。
羅 1:27 那些男人也是如此,棄了(那)女人(那)本性的用處,他們彼此間在那情慾中焚燒,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他們自己這(那)妄為當得的報應。
加 4:5 要把律法之下那些人贖出來,使我們得著(那)兒子的名分[或:被立為兒子]。
西 3:24 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裏要得著(那)承受基業的賞賜;你們是事奉(那)主基督。
約貳 1:8 你們自己要小心,使你們不失去所作的工,乃要得著滿足的賞賜。
約參 1:8 所以我們應該接待[和合本用5274]這樣的人,叫我們可以為那真理一同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