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782
原文.音譯: k»rugma   咳呂格馬
詞類.次: 名詞 8
原文字根: 宣告. 相當於: H6963 H7150
字義溯源: 宣告,傳,傳講,傳揚,話語,福音;源自(2784*=宣布).
參讀2784同源字
同義字:
1)2782,宣告
2)2981,說話
3)3056,話
4)4487,發表
譯字彙編:
1)傳講(2) 林前2:4; 林前15:14;
2)所傳的(2) 太12:41; 路11:32;
3)傳揚(1) 多1:3;
4)福音(1) 提後4:17;
5)話語(1) 林前1:21;
6)所傳講的(1) 羅16:25;
經節彙編 (G2782)
出現次數: 總共(8); 太(1); 路(1); 羅(1); 林前(3); 提後(1); 多(1)
太 12:41 當對這(個)世代(那)審判時,尼尼微人要起來,並且定罪她[指:世代];由於他們因(那)約拿所傳的悔改了;而看哪,在此有一人比約拿更大。
路 11:32 當那審判時,尼尼微人同這(個)世代的人要起來,而定罪它;因為他們因(那)約拿所傳的悔改了;而看哪,在這裏有一人比約拿更大。
羅 16:25 惟有那位能堅固你們;照著我的[意即:我所傳的](那)福音,那所傳講的耶穌基督,並照永世隱藏不言奧祕的啟示,
林前 1:21 因為(那)世人憑著自己的智慧既不能認識(那)神;在(那)神的智慧中,(那)神就樂意用(那)人所看為愚拙的話語,拯救那些信的人。
林前 2:4 而我的(那)言語和我的(那)傳講不是用人的[欽定本加有此字]智慧委婉的[或:有說服力的]言語乃是用靈和大能的明證;
林前 15:14 倘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的(那)傳講便是枉然,你們的(那)信也是枉然。
提後 4:17 惟有(那)主站在我旁邊,並加力量給我,使那福音藉著我盡都傳明,而叫那些外邦人都聽見;我也從獅子口裏被救出來。
多 1:3 而在他自己的時候將他的(那)話[或作:道,下同]在傳揚中顯明了,那傳揚是按著神我們救主的命令交託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