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848
原文.音譯: parab£thj   爬拉-巴帖士
詞類.次: 名詞 5
原文字根: 在旁-步(者). 相當於: H4784 H5674 H6565
字義溯源: 違犯者,犯罪者,罪,罪人,犯法,過犯,干犯,違犯;源自(3845=違反);由(3844*=旁,出於)與(0939=腳步)組成;而0939出自(0901X*=行走).
譯字彙編:
1)違犯(2) 羅2:25; 羅2:27;
2)干犯者(1) 雅2:11;
3)犯罪的人(1) 加2:18;
4)犯法的(1) 雅2:9;
經節彙編 (G3848)
出現次數: 總共(5); 羅(2); 加(1); 雅(2)
羅 2:25 你若是行律法,那麼割禮固然有益;然而如果你是違犯律法,你的(那)割禮就像是未受割禮。
羅 2:27 那由生來未受割禮的,且能全守(那)律法,豈不就要審判你有儀文和割禮竟違犯律法的人?
加 2:18 因為我所拆毀的那些事,若重新建造,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雅 2:9 但你們若以貌待人,便是犯罪,被(那)律法定為犯法的。
雅 2:11 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這樣你雖是沒有姦淫,卻殺人,你仍成了律法的干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