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051
原文.音譯: ¢gnÒhma   阿格-挪誒馬
詞類.次: 名詞 1
原文字根: 不-知道(果效)
字義溯源: 被忽視的事,過失,忽視的罪,過錯;源自(0050=不知道);由(0001=0427*=不)與(3539=理解)組成;而3539出自(3563*=悟性).這字僅在(來9:7)用過一次,說到大祭司帶著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
同義字:
1)0051,被忽視的事
2)0092,惡行
3)0093,不公義
4)0265,罪
5)0266,罪惡
6)0458,不法
7)3847,違犯
8)3892,犯罪
9)3900,過犯
10)4189,邪惡
譯字彙編:
1)過錯(1) 來9:7;
經節彙編 (G0051)
出現次數: 總共(1); 來(1)
來 9:7 至於那第二帳幕,大祭司每年一次獨自進去,沒有不帶著血,乃是為自己和那百姓的(那些)過錯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