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626
原文.音譯: ¢pologšomai   阿坡-羅給哦買
詞類.次: 動詞 10
原文字根: 從-放置(說)
字義溯源: 分訴,為自己辯護,以為是;由(0575*=從,出,離)與(3056=話)組成;而3056出自(3004*=陳述).
譯字彙編:
1)分訴(7) 路12:11; 徒19:33; 徒25:8; 徒26:1; 徒26:2; 徒26:24; 羅2:15;
2)我們...分訴(1) 林後12:19;
3)去分訴(1) 路21:14;
4)我...分訴(1) 徒24:10;
經節彙編 (G0626)
出現次數: 總共(10); 路(2); 徒(6); 羅(1); 林後(1)
路 12:11 然而當他們帶你們到(那些)會堂,並(那些)官吏,和(那些)有權柄的人面前,不要思慮如何或怎麼分訴,或怎麼說話;
路 21:14 所以在你們的(那些)心中要定意,不要預先思想去分訴;
徒 19:33 有人把亞力山大帶到[或用:4822]那群眾中,那些猶太人把他推向前,於是(那)亞力山大擺(那)手,要向那百姓分訴;
徒 24:10 那巡撫點頭要他說話,(那)保羅就回答說,我知道你在這個國裏斷事[或:執法]已屬多年,樂意為自己那些事分訴。
徒 25:8 (那)保羅分訴說,我既沒有在(那些)猶太人的律法上,也沒有在那殿上,亦沒有對該撒[皇帝]干犯了甚麼。
徒 26:1 亞基帕便對(那)保羅說,准你為自己辯明[或:說話],於是(那)保羅伸(那)手分訴,
徒 26:2 亞基帕王阿,關於我被猶太人所控告一切事,今日得以在你面前分訴,我自以為萬幸;
徒 26:24 當他分訴這些事,(那)非斯都(那)大聲說,保羅,你瘋了罷;那些太大的學問使你變成瘋狂。
羅 2:15 這乃顯出(那)律法的功用,刻[或:寫]在他們的(那些)心中,他們的(那)良心同作見證,那些思念也互相較量,或控告或分訴;
林後 12:19 你們還在想,我們在向你們分訴?我們在基督裏在神面前說話;親愛的,其實這(些)一切是為你們的造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