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147
原文.音譯: d£ktuloj   打克替羅士
詞類.次: 名詞 8
原文字根: 手指. 相當於: H0676
字義溯源: 手指*,指頭,能力;或源自(1176=十).
主耶穌醫治耳聾舌結的人,用指頭探他的耳朵(可7:33);主耶穌也用他的指頭趕鬼(路11:20;和合本將指頭譯為能力);主耶穌又用他的指頭在地上畫字(約8:6).然而文士與法利賽人能說不能行,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太23:4).
也許,我們需要用我們屬靈的指頭,探入主的肋旁,來確定我們的信.(約20:27)
同源字:
1)1146,指環
2)1147,手指
3)5554,帶金戒指
譯字彙編:
1)手指(3) 路11:46; 約20:25; 約20:27;
2)指頭(3) 太23:4; 可7:33; 約8:6;
3)指(1) 路16:24;
4)能力(1) 路11:20;
經節彙編 (G1147)
出現次數: 總共(8); 太(1); 可(1); 路(3); 約(3)
太 23:4 就如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而擱在(那些)人的(那些)肩上;然而他們自己的(那)指頭卻不肯去動那重擔。
可 7:33 他就領他暗暗地離開那群眾,用他的(那些)指頭探入他的(那些)耳朵,又吐唾沫抹他的那舌頭,
路 11:20 我若是靠著神的能力[或:指頭]趕(那些)鬼,這就是(那)神的國臨到你們。
路 11:46 於是他說,你們這些律法師也有禍了;因為你們把更[1418實為1419的首音節]難擔的擔子給(那些)人擔,你們自己卻不用你們的一個(那些)手指去摸那些擔子。
路 16:24 他就喊著說,先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罷,且打發拉撒路來,好用他的(那)尖蘸點水,而涼涼我的(那)舌頭;因我在這(個)火焰裏受痛苦。
約 8:6 其實他們說這話,為要試探他,得把柄控告他;(那)耶穌卻彎下腰,用指頭在(那)地上畫字[欽定本用1125]。
約 20:25 那些其餘的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了(那)主。他卻對他們說,我若不看見在他那些手上的那些釘痕,並且用我的(那)手指探入那些釘(那)痕,又用我的(那)手探入他的(那)肋旁,我決不信。
約 20:27 然後對那多馬說,伸出你的(那)手指到這裏來,而確認我的這些手;並且伸出你的(那)手,而探入我的(那)肋旁;然而不要存有不信,總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