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158
原文.音譯: Dani»l   單你誒而
詞類.次: 專有名詞 2
原文字根: 審判-神
字義溯源: 但以理;他是被帶到巴比倫去的先知,曾論及一些毀壞可憎的事(但9:27;11:31;12:11).字義:神審判,源自希伯來文(H1840=但以理,神的審判),由(H1835=但,審判官)與(H0410=大能者)組成;其中H1385出自(H1777=審判,管理),而H0410出自(H0352=能力),而H0352又出自(H0193=有力).
譯字彙編:
1)但以理(2) 太24:15; 可13:14;
經節彙編 (G1158)
出現次數: 總共(2); 太(1); 可(1)
太 24:15 所以當你們看見那藉著先知但以理(那)所說的,那行毀壞(那)可憎的,站在聖地,那讀的人必須要會意[會意,或作:理解]。
可 13:14 但當你們看見那行毀壞(那)可憎的,[欽定本加有下一片語]有如(那)先知但以理(那)所說的,站在不當站的地方;那讀的人須要會意,那時那些在(那)猶太的,當逃到(那些)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