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4229
原文.音譯: pr©gma   普拉格馬
詞類.次: 名詞 11
原文字根: 實行(結果). 相當於: H1697 H4639
字義溯源: 事,行為,本物,事故,意念,訴訟,工作,行動;源自(4238*=實行).
參讀0968同義字
譯字彙編:
1)事(7) 太18:19; 路1:1; 羅16:2; 林後7:11; 帖前4:6; 來6:18; 雅3:16;
2)事的(1) 來11:1;
3)事物(1) 來10:1;
4)事故(1) 林前6:1;
5)意念(1) 徒5:4;
經節彙編 (G4229)
出現次數: 總共(11); 太(1); 路(1); 徒(1); 羅(1); 林前(1); 林後(1); 帖前(1); 來(3); 雅(1)
太 18:19 我[有古卷加有:實在]又告訴你們,倘若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這)地上同心合意無論求(有關)甚麼事,(從)我(那)在天上的父,將要為他們成全。
路 1:1 提阿非羅大人,有好些人曾提筆作書,述說關於在我們中間所成就的事,[註: ‘提阿非羅大人’,照原文是放置在第三節的末了,如欽定本所示.]
徒 5:4 田地還留著,所留的豈不是你的?若賣了,是在你的主權內,為甚麼要在你的(那)心裏起這個意念?你所欺哄的不是人,乃是(那)神。
羅 16:2 請你們在主裏以(那)聖徒的本份接待她,凡她在何上向你們有需要,你們就幫助她;因為她素來幫助過許多人,也幫助了我本人。
林前 6:1 你們有人因有事故與那另一人相爭,怎敢在那些不義的人面前,而不在那些聖徒面前求審?
林後 7:11 因此你看,這樣(那)依著神而憂愁,你們就生出了何等的殷勤,而分訴,而憤慨,而恐懼,而想念,而熱心,而自責;在這一切上你們表明自己是潔淨的。
帖前 4:6 不要在這上(那)越分,而且欺負他的(那)弟兄;因為所有這些事主必報應,正如我們預先也對你們說過,又切切囑咐過。
來 6:18 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為此神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些逃往避難所的人,得到大大的勉勵,就持定[或:抓牢]那擺在前頭的指望;
來 10:1 因為(那)律法是[或:有]那些要來美事的影兒,不是那些事物自己的真像[意指:本體],他們每年都在(那)不斷的獻上(那些)同樣的祭物,絕不能叫那些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來 11:1 信就是所盼望之事的實底[或:本體;實現],未見之事的確據[或:證明]。
雅 3:16 因為在何處有嫉妒和分爭,就在何處有擾亂和各樣的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