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933
原文.音譯: parqšnoj   爬而帖挪士
詞類.次: 名詞 14
原文字根: 在旁 安置(的). 相當於: H1330 H5959
字義溯源: 童女*,處女,女兒,童身.
馬太福音與路加福音都記載,童女馬利亞從聖靈懷孕生出聖者主耶穌,而稱為神的兒子(路1:35).所以主耶穌是真神,也是真人,能符合神的要求,照著神的計劃而完成了救贖工作.
同源字:
1)3932,童女時期
2)3933,童女
譯字彙編:
1)童女(5) 太1:23; 太25:1; 太25:7; 太25:11; 路1:27;
2)女兒(3) 林前7:36; 林前7:37; 林前7:38;
3)處女(3) 徒21:9; 林前7:28; 林前7:34;
4)把一個...童女(1) 林後11:2;
5)童身(1) 啟14:4;
6)童身的人(1) 林前7:25;
7)一個童女(1) 路1:27;
經節彙編 (G3933)
出現次數: 總共(15); 太(4); 路(2); 徒(1); 林前(6); 林後(1); 啟(1)
太 1:23 說,看哪,必有(那)童女(要)懷孕(而)生子,(且)要稱他的(那)名為以馬內利。這名繙出來就是(那)神與我們同在。
太 25:1 那時,(那諸)天(那)國好比十個童女,她們拿著自己的(那些)燈,出去迎接(那)新郎。
太 25:7 於是那些童女全都起來,而收拾[或:修剪]他們的(那些)燈。
太 25:11 至於那些其餘的童女,隨後也來了,說,主阿,主阿,給我們開門。
路 1:27 一個童女那裏,她已經許配一個出自大衛家名叫約瑟的人,而那童女名叫馬利亞。
徒 21:9 此人有四個女兒,都是處女,能說預言。
林前 7:25 至於論到那些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既是蒙了主的憐恤,就得忠心[忠信]提供意見。
林前 7:28 但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那些)這等人的肉體必受苦難;我卻愛惜你們。
林前 7:34 至於(那)妻子和(那)處女也有分別。那沒有出嫁的是為(那)主的那些事掛慮,要(那)身體與(那)靈都是聖潔;但那已經出嫁的是為(那)世上的那些事掛慮,想怎樣討(那)丈夫喜悅。
林前 7:36 倘若有人以為待他的(那)女兒不合宜,她若是過了年歲,又該當這樣行事,他可照所願的去行,不是犯罪;他們可以成親。
林前 7:37 倘若有人在他的心裏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對自己的意願有主權,又在自己的心裏決定留下自己的女兒,這事他作得好。
林前 7:38 這樣,叫自己的女兒(那)出嫁[和合本用1060],作得也好;而使其不出嫁[和合本用:1060],作得更好。[註:7:36-38中的女兒3933,或可譯為:童身;比較7:25]
林後 11:2 因為我以神的忌恨嫉妒你們,我原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如同把一個貞潔童女獻給(那)基督。
啟 14:4 這些人是未從婦女受污穢,他們原是童身;那羔羊無論往那裏去,這些人都跟隨。他們是從(那些)人間買來的初熟果子,歸(那)神和(那)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