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057
原文.音譯: telènhj   帖羅尼士
詞類.次: 名詞 22
原文字根: 完成(者)
字義溯源: 稅吏,稅務員;由(5056=界限,結局)與(5608=購買)組成,其中5056出自(5055X*=有目標的計劃),而5608出自(5608X*=總計).
猶太人對稅吏的印象不好(路3:12,13;太18:17),尤其比較急進的猶太人,如奮銳黨的猶太人,對稅吏更是輕視;可是,主耶穌的十二個門徒中,既有稅吏馬太,又有奮銳黨的西門(太10:3,4).
譯字彙編:
1)稅吏(20) 太5:46; 太5:47; 太9:10; 太9:11; 太10:3; 太11:19; 太18:17; 太21:31; 太21:32; 可2:15; 可2:16; 可2:16; 路5:29; 路5:30; 路7:29; 路7:34; 路15:1; 路18:10; 路18:11; 路18:13;
2)一個稅吏(1) 路5:27;
3)稅吏們(1) 路3:12;
經節彙編 (G5057)
出現次數: 總共(22); 太(9); 可(3); 路(10)
太 5:46 假若你們愛那些愛你們的人,你們有甚麼賞賜呢?那些稅吏不也是這樣行麼?
太 5:47 你們倘若單向你們的(那些)弟兄請安,你們這樣行有甚麼長處呢?那些外邦人稅吏[欽定本不用外邦人而用稅吏]不也是這樣行麼?
太 9:10 而當他在那屋裏坐席的時候,(而)看哪,有好些稅吏和罪人來,與(那)耶穌並他的(那些)門徒一同坐席。
太 9:11 (而)那些法利賽人看見,就對他的(那些)門徒說,你們的(那)先生為甚麼[註:和合本將“1302=為甚麼”分成“1223=為”與“5101=甚麼”兩個編號;見9:14]和(那些)稅吏並罪人一同喫飯?
太 10:3 腓力和巴多羅買;多馬和那稅吏馬太;那亞勒腓的(那)兒子雅各和(那)[註:欽定本加有下兩編號]稱為樂巴烏斯的達太;
太 11:19 (那)人(的)子來了,喫並喝,而他們說,看哪,這是一個貪食且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然而(那)智慧藉著她的(智慧的)(那些)行為[或:工作]就顯為是[或:顯為義]。[欽定本作:智慧藉著她的兒女顯為義]
太 18:17 他倘若不聽他們,你就告訴(那)教會[原文:召-出來;下同];倘若也不聽(那)教會,你就看他是像(那)外邦人和(那)稅吏一樣。
太 21:31 你們會如何想;這兩個中那一個遵行了那父親的旨意呢?他們說,那第一個;(那)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那些稅吏和那些娼妓倒比你們先進入(那)神的國。
太 21:32 因為約翰遵著義路來到你們這裏,你們卻不信他;那些稅吏和那些娼妓倒信他;你們雖然看見了,後來卻不懊悔去信他。
可 2:15 這事以後,他在利未(那)家裏坐席,有好些稅吏和罪人與(那)耶穌並他的那些門徒一同坐席;因為這樣的人很多,他們也跟隨他。
可 2:16 然而(那些)法利賽人中的文士,因看見他和(那些)稅吏並罪人一同喫飯,就對他的那些門徒說,他竟和(那些)稅吏並罪人一同喫喝麼?
路 3:12 又有稅吏們來要受浸,而對他說,夫子,我們當作甚麼呢?
路 5:27 在這些事以後,他出去,就看見一個稅吏,名叫利未,坐在(那)稅關上,就對他說,你來跟從[命令語氣]我。
路 5:29 利未就在自己的家裏,為他(耶穌)大擺筵席;並且有眾多稅吏和別人,這些人就與他們一同坐席。
路 5:30 他們中間那些法利賽人和(那些)文士,就向他的(那些)門徒發怨言,說,你們為甚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喫與喝?
路 7:29 (而)(那)眾百姓和(那)稅吏,既受過約翰的(那)浸,聽見了,就以(那)神為義。
路 7:34 (那)人(那)子來了,喫又喝,你們就說,看哪,一個貪食和好酒的人,稅吏和罪人的朋友。
路 15:1 有許多(那些)稅吏和(那些)罪人都在挨近他,要聽他。
路 18:10 兩個人上(那)殿裏去禱告;那一個法利賽人,和這另一個稅吏。
路 18:11 那法利賽人站著,用自己那些話禱告,說,神阿,我感謝你,因為我是不像(那些)別(那些)人,勒索,不義,姦淫,或竟像這個稅吏。
路 18:13 然而這稅吏遠遠的站著,斷不敢舉(那些)目望(那)天,只捶著自己的(那)胸說,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