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378
原文.音譯: qus…a   替西哦
詞類.次: 名詞 29
原文字根: 獻祭. 相當於: H2077 H4503
字義溯源: 獻祭,獻為祭,祭,祭物,祭祀;源自(2380*=獻祭,宰殺).
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弗5:2),好除掉我們的罪(來9:26,28).所以我們也當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羅12:1).
譯字彙編:
1)祭物(19) 可9:49; 路13:1; 徒7:42; 林前10:18; 弗5:2; 腓2:17; 腓4:18; 來5:1; 來7:27; 來8:3; 來9:9; 來9:23; 來10:1; 來10:5; 來10:8; 來10:11; 來10:12; 來10:26; 來11:4;
2)祭(5) 路2:24; 羅12:1; 來13:15; 來13:16; 彼前2:5;
3)祭祀(3) 太9:13; 太12:7; 可12:33;
4)獻為祭(1) 來9:26;
5)拿祭物(1) 徒7:41;
經節彙編 (G2378)
出現次數: 總共(29); 太(2); 可(2); 路(2); 徒(2); 羅(1); 林前(1); 弗(1); 腓(2); 來(15); 彼前(1)
太 9:13 我喜愛憐恤,而不喜愛祭祀。這是甚麼意思,你們且去揣摩[或:學習];因為我來,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欽定本加有下二編號]來悔改。
太 12:7 我喜愛憐恤,而不喜愛祭祀,你們倘若明白這是甚麼意思,你們就不會定罪那些無罪的。
可 9:49 因為必用火來醃各人。[欽定本加有下一句]所有祭物必用鹽醃。
可 12:33 並且(那)你要用(那)全心,和用(那)全智,和用(那)魂[欽定本加有此片語]和用(那)全力,愛他,又要愛(那)鄰舍如自己,這是比(那)一切燔祭和祭祀好的多。
路 2:24 又要照主的律法上(那)所說的,獻上一對斑鳩,或兩隻雛鴿[註:3502與4058,兩編號字義均為雛鴿; 和合本採用4058,而英文欽定本用3502.]為(那)祭。
路 13:1 正當在此(那)時,有人告訴他,關於(那)彼拉多將(那些)加利利人的血攙在他們(那些)祭物中的事。
徒 7:41 在那些時候,他們就造了一個牛犢,又拿祭物獻上給那偶像,且歡喜他們(那些)手中的工作。
徒 7:42 (那)神就轉臉不顧,且任憑他們事奉那天上的日月星辰;正如(那些)先知書上記載說,以色列家阿,四十年在(那)曠野,你們豈是將犧牲[或:祭牲]和祭物獻給我?
羅 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那)神的(那些)慈悲勸你們,獻上你們的(那些)身體當作活祭,是聖的,(那)神所喜悅的,是你們合理的事奉。
林前 10:18 你們看按肉體的以色列人;那些喫祭物的,豈不是在那祭壇上有分?
弗 5:2 也要在愛中行事,這就正如(那)基督愛了我們,並為我們捨了自己,成為馨香之氣的供物和祭物獻給(那)神。
腓 2:17 然而我若也澆奠在你們信的供獻[或:事奉]和(那)祭物上,我就喜樂,並且與你們眾人一同喜樂。
腓 4:18 但我有一切,並且有餘;我已充足,因從以巴弗提收到了來自你們的馨香之氣,為神所喜悅所收納的祭物。
來 5:1 因為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受派替人辦理對神的那些事,要為罪獻上禮物以及[原文:兩者]祭物;
來 7:27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是先為他自己的罪,後為那些百姓的罪獻上祭物,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完成了這事。
來 8:3 因為凡大祭司是為著(那)獻上禮物以及[原文:兩者]祭物設立的;所以這位大祭司他也必須有一些禮物及祭物獻上。
來 9:9 那[指:頭一帳幕]為(那)現今(這)時候一個表樣,在其中所獻上禮物以及[原文:兩者]祭物,都不能叫那敬拜的人[或:事奉的人]在良心上得以完全;
來 9:23 既然那些在諸天上事物的標記確須用這些祭物去潔淨,那麼那些天上的本物就當用比這些更美的祭物去潔淨。
來 9:26 如果這樣,從世界的創立以來,他必多次受苦;但如今在這世代的末期他顯現一次,將自己(那)獻為祭,為要除去(那)罪。
來 10:1 因為(那)律法是[或:有]那些要來美事的影兒,不是那些事物自己的真像[意指:本體],他們每年都在(那)不斷的獻上(那些)同樣的祭物,絕不能叫那些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來 10:5 所以他來到這世上說,祭物和供物不是你所願的,為此你曾為我預備了一個身體。
來 10:8 在前面說過了,就是祭物和供物[或:獻祭]以及燔祭與為著罪的祭不是你願意的,也不是你喜悅的,因是照律法獻上的;
來 10:11 再者,所有的祭司每天都在站著事奉,並且屢次獻上(那些)一樣的祭物,這(祭物)絕不能除去罪。
來 10:12 但這位一次為罪獻上了祭物,就(那)永遠坐在神的右邊;
來 10:26 因為我們(那)領受了(那)真理的知識[或:認識]以後,我們若故意[或:自願的]犯罪,就再也沒有為罪的祭物存留著了。
來 11:4 因著信,亞伯向(那)神獻上比該隱更美的祭物,藉此他得了見證被稱為義,(那)神指著他的那些供物作證;他雖死了,卻因信[其]仍舊說話。
來 13:15 所以我們當藉著他經常獻上頌讚的給(那)神,這是承認他名的人嘴唇的果子。
來 13:16 只是不可忘記(那)行善和分享[指:捐輸,施捨],因為這樣的為(那)神所喜悅的。
彼前 2:5 你們自己也好像活石,被建造為靈宮,作聖的[或:聖別的,下同]祭司體系[或:祭司團體,下同],藉著耶穌基督獻上神所悅納的靈祭。